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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属于侵权责任法调整的范畴。在侵权责任法规则体系中,对于一般侵权行为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是此类侵权责任构成的决定性要素,是责任归结的最终要件,无过错即无责任[1]。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教育机构对于受害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生伤害事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对于受害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生伤  相似文献   

2.
在学校伤害事故中,应该根据何种归责原则来确定学校所承担的责任,已经成为妥善解决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的焦点所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一般应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对过错的判断应当采用客观标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遭受侵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制度,由学校来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3.
学生意外伤害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并对学生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责任的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本文介绍了学生意外伤害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希望有利于立法和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4.
对中小学校园学生引起的伤害案件,应当从学生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角度重新认识。对于学生,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从其学校教育的特殊环境出发,根据有关的教育法规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具备民事责任能力,但民事责任的承担可转移其监护人。学校的管理责任不同于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相似文献   

5.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最核心问题就是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问题,该问题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处理至为关键。学校对在校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原则,特殊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原则;学校对在校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6.
彭容 《现代企业教育》2007,(8X):109-110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最核心问题就是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问题,该问题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处理至为关键。学校对在校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应为过错责任原则,特殊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原则;学校对在校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7.
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关于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尤其是学校与未成年学生的关系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与学生是监护关系,学校对学生承担监护职责,应当按照无过错或者公平原则确定学校的责任,即凡是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在校受到伤害,学校均应像无过错的监护人那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是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教育关系,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应当按照过错原则确定学校的侵权赔偿责任,即有过错才承担责任。尽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依法重申了学校对于学生是教育关系,不承担对未…  相似文献   

8.
未成年学生在校发生损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小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不负监护之责,而是负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未成年学生损害发生在学校保护范围内是学校承担其民事责任的前提。学校承担未成年学生在校发生损害的民事责任除了主要适应归责原则之外,还应适应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我国学校伤害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纠纷案件不断增多,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不幸和痛苦的同时,也给学校、教师和教育部门产生了负面影响,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妥善处理好学生伤害事故,及时化解纠纷,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专门在第38条、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了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根据这些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是,在实践中,即使学校对学生伤害并无过错,法院也会判决学校赔偿损失,这使得许多教育工作者往往心生困惑——到底是法院的判决发生了失误,还是人们对《侵权责任法》的精神未有一个全面的把握与理解?笔者拟以《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发生的“长宁小学生体育课手球伤害案”为例,对此进行法理分析。  相似文献   

10.
中小学校不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不负监护之责,而是负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未砀上学生损害发生在学校保护范围内是学校承担其民事责任的前提。学校承提未成年学生在校发生损害的民事责任除了主要适应归责原则之外,还应该应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1.
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有价值的核心问题是高校对学生负有教育和管理义务.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内涵应从受害主体、加害主体、伤害时间、伤害空间、受害权利的内容等五个方面界定.过错责任原则是高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上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归责的主要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只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适用.  相似文献   

12.
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中小学生在校发生的人身损害问题的责任归责第一次明确地作出了法律规定。根据该法,过错责任原则应是中小学校对在校具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上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归责的主要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应是中小学校对在校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适用。  相似文献   

13.
确定教育机构对学生伤害事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需要对此类事故进行类型分析;学生伤害事故可分为教育机构行为致害事故和与教育机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有关事故两大类;对于教育机构行为致害事故,应根据事故性质依照《侵权责任法》相应规则确定归责原则;对于与教育机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有关事故,则应适用该法对学生伤害事故的特别规定,即区分受害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分别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和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4.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不负有监护职责。学校在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过错责任,学校承担的具体赔偿责任要和其过错程度相适应,学校无过错时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对学校过错的认定应采用主客观相统一的标准。  相似文献   

15.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作了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这是我们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16.
正自杀免责书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不过这一免责书通常出现在保险领域,在大学新生报到的那一刻与学生签订此类免责条例则显得颇为另类。基于此,笔者以为有必要谈一下学校在此类问题中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我国现行民法确定民事侵权行为人身伤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三种: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具体到学校管理活动中。就要看学校是否履行了国家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因过错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乃至自杀的,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另外,对学生执意的行为,即经过学  相似文献   

17.
马瑞  吕国庆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7,28(5):108-109,F0003
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民事关系而不是教育关系,应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因为学校未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导致教育侵权并造成人身伤害赔偿,所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而不是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学校过错的本质是教育管理过错,学校对在学校负有管理职责的时间、范围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有限的承担事故责任。在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过程中,立足预防是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保障。  相似文献   

18.
《民法通则》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是由审判实务发展起来的。《侵权法》的颁布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学校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职责,而不是监护职责。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侵权法》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了区分规定。  相似文献   

19.
《民法通则》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是由审判实务发展起来的。《侵权法》的颁布对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学校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职责,而不是监护职责。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侵权法》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了区分规定。  相似文献   

20.
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对一起学生伤害事故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一起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出发,分析探讨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认为学生伤害事故的一般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特定情况下亦适用过错推定或公平责任原则,但不承担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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