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在社会转型时期学校师生冲突中,教师权利受到了严重的侵犯,其主要根源是教育立法质量不高,教育法律体系不完善;教师本身履行义务不认真导致自身合法权利受侵害;学生权利的非理性聚合;社会对师生关系中教师监督的部分失真。因此,有必要在法律层面上研究师生关系的应然状态,保障教师在教学工作学习中的正当权利,特别是赋予教师的惩戒权,这是学校学习教学能够健康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2.
作为“未成年人”和“残疾儿童”双重身份的学生,其受教育权的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长教育权利的行使.美国《残疾人教育法》及其相关法律对残疾儿童家长的教育权利做出了明确、具体、详细的规定.美国残疾儿童家长的教育权利主要包括程序性保护及其知情权,教育记录获取、保护、销毁权,教育参与权,教育救济权,以及获得指导、咨询、培训、服务的权利.  相似文献   

3.
保护少数人权利是我国法律、人权保护、维护文化多元性的要求,存在着少数人界定、民主性、价值、立法取向的悖论。解决少数人权利立法保护问题,要准确界定少数人群体及个人,民主立法中保护少数人权利的立法主体,确定少数人权利保护立法的法律价值,立法程序应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民主协商。  相似文献   

4.
终身学习权是构建终身学习制度的基石,其在教育法治秩序中的明确对于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关键性作用。终身学习权法定化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终身学习实践演进的趋势,从国际视野对其加以分析和论证,有助于我国的终身学习法治建设。从权利证成“三标准”理论来看,终身学习权具备法定化所需的合理性、合法性与现实性:就其合理性而言,利益正当性是合理性之首要标准,终身学习权所涉及的概念、属性、主体、客体与内容中都蕴含着该权利所保护利益的正当性;就其合法性而言,终身学习权被国际组织以及多国的教育战略、政策和法律所承认和尊重,并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所容纳,从而具备了该权利存在的社会机制及合法性;就其在我国的现实性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国地方性立法实践、教育法典编纂为终身学习权的法定化提供了根本遵循、经验参考和重要契机,使其具备了充分的现实性。因此,我国可通过在教育法典中明确终身学习权的法律地位,构建以终身学习权为核心的权利体系和实施保障体系,实现终身学习权的法定化。  相似文献   

5.
我国未成年人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依照法律对未成年人权利进行保护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和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变迁,未成年人权利的法律保护面临着立法观念落后、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完善未成年人权利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6.
接受高等教育是残疾人受教育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受高等教育权是一组权利体系,应当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受教育评价权。以此权利体系为维度,可以发现我国残疾人立法和高等教育立法对残疾人高等教育不够重视、残疾人高等教育权利体系不全面、法律体系不完善等。残疾人高等教育权利体系必须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法律权利概念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通过对法学史上人们关于权利的各种论述的分析 ,得出自己对“权”与“利”的词义以及权与利相互关系的见解。同时也分析了一般权利概念、法律权利概念的关系 ,并据此概括出法律权利的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8.
体育权利是实现人们身心健康的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根据国际人权公约和各国 残疾人保护法,以及各国立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高校特殊群体学生的体育教学工作实 际,就保护特殊群体学生体育权利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建立特殊群体体育权保护法;完 善体育权保护法律条文;制定配套相关法规;强化法律实施监督;加强普法教育活动.以进 一步规范和完善大学生特殊群体体育权法律制度,确保特殊群体学生的体育权利能得以充 分实现,使其获得身心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有权利就有救济”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职校学生享有实习权,然而,其实习权利却经常受到来自政府、院校、教师、实习单位、中介机构等多方面侵犯.又囿于实习权利救济机制的缺失,职校实习生在实习权利被侵犯之后往往陷入“爱莫能助”的境况之中.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对职校学生实习权利救济机制进行破解并归位,为职校学生实习开启保障.  相似文献   

10.
残疾人高等教育的权利体系应当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受教育评价权.以此权利体系为视角,分析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法律保障的现状,可以发现当前存在对残疾人高等教育不重视、保障不全面、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健全和保障残疾人高等教育的权利体系,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予以完善,这是落实"人本特教"科学发展观,也是推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1.
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婚育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管理权和大学生“婚育权”长期冲突.高校管理依法,不能限制或剥夺学生的法律权利,必须尊重和保护学生婚姻自主权和生育权;应注重教育引导大学生尽可能减少在校期间婚育现象,将主要精力优先自我发展,同时,可实行弹性学制下的完全学分制以适应在校大学生婚育新形势.  相似文献   

12.
从自然权利和基本人权的角度分析《物权法》中捕捞权,其基础核心为生存权,既合乎理性分析又为立法实践所承认。捕捞权并不是附属于行政权利的从属性权利,而是渔民本身所固有的生存权利。国家机关的管理只表明国家出于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宏观管理的需要,才对这种权利进行确认和保护。非有正当原因,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其随意剥夺或在确认权利时设置障碍。  相似文献   

1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新型的不动产物权,它是专有权和共有权的总称。我国应加快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立法,并应采取“民法典 住宅法”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4.
学习型社会就是"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社会,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将成为未来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战略目标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以满足每个公民的基本学习需求,有必要将学习权保障确立为学习型社会教育法律与政策的价值基础。相对于教育中的公平、效率等价值取向,学习权保障是更为根本、更具有统摄力、更符合学习型社会本质的元价值,它能够最充分地体现学习是人的生存方式这一本体意义。为此,应力求做到:(1)克服现行教育法律与政策中的工具主义倾向,重视学习权的自赋性格,使其成为由宪法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2)明确学习是人的基本生活方式,针对学习的不同方式及其权利特性,构建有利于学习权实现的教育法律与政策制度;(3)遵循权利本位、机会均等、可选择性和弱势补偿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个公民的学习权。  相似文献   

15.
试论大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房晋 《高教论坛》2005,(1):135-137
大学生权利的保护是实现教育法治的迫切课题,法治精神和权利至上理念要求学校管理尊重和保护大学生个体权利。大学生权利受侵害的突出表现是受教育权、公正评价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受到侵害,需要通过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途径得到切实保护。  相似文献   

16.
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创意权是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对于行政事务发展格局进行分析、判断并作出预测性建议的权利。其权利主体虽然是行政相对人,但该权的内容却是公权范围内的权利,与公共行政权的行使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它包括制定管理规则的创意权、形成新的法律关系的创意权、构设社会机制的创意权、选择重大行政事务的创意权等基本范畴。设立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创意权有助于弥补行政法治价值、平衡行政法治主体、拓宽行政法治客体、实现行政法治内容。因此,必须确立行政相对人行政创意权的宪法地位,加强其行政立法保护及实现手段。  相似文献   

17.
为了达到定份止争的目的,物权法应该明确规定物权的种类、物权的取得方法及务件。法律时于原始取得(先占、添附、时效取得、善意取得)的规定,其重点和难点是构成要件的细化,而构成要件的确定取决于法理、其他法律规定及立法政策等。  相似文献   

18.
网络传输作为新崛起的一种传播方式,急需被纳入版权保护体系来维护版权人的利益,而各国版权界对将其界定为何种版权权利来保护有不同意见,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发行权和公众传播权上。本文通过分析各国关于这两种权利的规定,认为将网络传输行为视为传播权来保护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19.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探望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协助义务人单指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该条款对探望权主体范围的规定过于狭窄,这既违背了探望权的立法宗旨,又不符合我国国情。  相似文献   

20.
先进的诉讼法制国家普遍将民事程序选择权确立为当事人的一项基本程序权利。关于民事程序选择权,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虽有规定,但不太系统,且职权主义色彩太浓,导致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的民事程序选择权大多流于形式。笔者在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关于民事程序选择权的立法规定加以介绍,试图通过了解当前世界法治较发达国家的立法规定,立足国情,借鉴国外立法,以期在完善立法方面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