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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法律发现是指法官判案时生成裁判规范的活动。作为体现法治,体现司法独立和自由的法律发现,犹如自由和独立一样绝不是无约束的主观擅断。在法治范围内对法律发现进行规制应通过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的限制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2.
司法裁判与情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裁判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法官,依法定程序对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后,做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结论性判定的活动。司法裁判受政治、社会和意识形态背景的影响,与此同时情感因素也是法官在断案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法官需要清醒的认识到这些因素,只有这样法官才能做出具有说服力的并且值得信赖的司法裁判。  相似文献   

3.
我国移植和借鉴了西方法律制度,建构起了中国现代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并形成了现代的法律思维。但是,我国公众的法律思维没有随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而根本改变,仍然受我国传统法律思维的影响,进而阻碍了现代司法理念和制度在社会中的运用。为了更好地解决纠纷,法官在司法裁判过程中,不得不考虑裁判的社会可接受性。裁判的社会可接受性在我国现代法律思维与传统法律思维仍然冲突的情况下,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4.
法律的复杂性使司法裁判成为一般人无法涉足的领域,只有少数经过系统学习和严格训练的职业法官,才具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从事司法裁判活动。然而,在法治国家中,长期存在着非职业化的普通人参与司法裁判的实践。这种同司法精英化现象并存的司法民众化现象,已经成为一国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并在国家的司法权力运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尝试在本文中对非职业法官参与司法裁判活动的理论及现实意义进行论述,并通过对非职业法官参与司法裁判方式的比较研究,反思中国司法的精英化和民众化问题,希望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有所贡献。  相似文献   

5.
司法裁判可接受性的本质在于司法裁判是否满足公正的要求及满足的程度。司法裁判可接受性的基础在于法律公正,背弃法律公正就是背弃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在司法实践中,那种审判前就从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出发,迎合当事人情感、公众民意及政府态度,先定后审,违背程序正当、法律公正的思路和做法是极其错误的。一味迎合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而抛弃法律公正的做法,其结果是最终连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也一同抛弃了。  相似文献   

6.
现实中法官审判案件是对法律正义、社会效果等因素的综合权衡,与传统三段论模式存在较大差异.法官的裁判解释本质上是法官进行价值衡平的过程,是法律解释的关键.法律解释方法与法官审判时考量的因素之间存在差异,应当区分开来.在充分发挥法官主观能动性的同时,还应强调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约束,法律原则、司法解释和程序性条款都将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司法机关的判决会影响到法治进程,法官作为真正的法律实践者,应起到有效调控法律与现实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随着程序正义理论在我国的倡扬,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认为,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法官应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做出判决。但一些典型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例表明,一味地适用证明责任裁判虽然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但可能导致有悖于实体正义的结果,进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基于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关系的考量,我们应该理性对待证明责任裁判,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并适度地扩大法官的调查取证权。  相似文献   

8.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实体法的指导原则,对民事诉讼法产生了显著影响。它要求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在审理民事案件和进行民事诉讼行为时,必须诚实、公正和善意,对诉讼参加人滥用诉权、作虚假陈述等不正当诉讼行为予以限制,同时禁止法官滥用裁量权、实施突袭性裁判,以维持当事人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最终实现诉讼程序公正。因我国的民事诉讼未实行当事人主义模式,民事诉讼法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时应特别关注对当事人正当诉讼权利的保护,注重防止法官滥用职权,维护制定法的稳定及尊严。  相似文献   

9.
目前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 ,存在的司法不公以及司法腐败等现象 ,其中一些司法人员的素质低下是原因之一。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是未来的执法者 ,加强对他们素质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在思想上要明确实现司法公正对法官素质提出的要求司法公正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 ,为解决各类社会冲突而追求或持有的一种法律思想和法律评价 ,司法公正具有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的含义。所谓实体公正是指裁判在认定事实和运用法律方面都是正确的。就程序公正而言 ,是指法律程序自身或法律实施活动过程本身的内在优秀品质。实现司法公正要求执法者必…  相似文献   

10.
法官可以对法律问题作积极地阐明,但是,当事人对法官适用法律的任何决定,都有权进行辩论,否则,就会造成法律适用的裁判突袭。出于防止突袭性裁判的需要,《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0项的解释与适用,应当涵盖裁判文书与辩论内容相脱节的情形。  相似文献   

11.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达几十年的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调解制度的弊端也逐步显现:调解制度的强制性,违背了当事人合意的原则;调解程序的非规范性,导致法官随意性过大等。在司法实践中,可采用调审分离、建立专职调解法官制度、强化自愿原则和处分原则等措施对调解制度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2.
当事人庭审迟到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时有发生,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以致法官处理当事人庭审迟到时陷入了程序法律适用的尴尬局面。法官除了自设庭审规则之外,往往直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29、130条的规定处理开庭迟到行为,司法困境由此而生。正确认识庭审迟到行为的法律性质,厘清庭审迟到与拒不到庭的关系是合理规制庭审迟到的必要前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迟到理由、迟到时限及告知程序三方面的因素划分当事人庭审迟到的具体情形,是合理界定当事人庭审迟到责任承担的处理标准。同时,完善庭审迟到的司法规定、强化当事人按时到庭意识、增加庭审迟到的公益责任及畅通庭审迟到的救济途径是有效规范当事人庭审迟到的可行之路。  相似文献   

13.
法经济学分析表明,赌徒、庄家以及运动员和裁判参与竞技体育赌博的原因并不完全相同。赌徒是为了满足其爱好风险的需要,庄家纯粹为了获利,而运动员和裁判虽然也是为了获利,但在很多情况下是被庄家引诱而为之。因此,治理竞技体育赌博必须改变赌徒对赌博的态度,并加大查处力度,使其无利可图。  相似文献   

14.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在保障人权和限制司法权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在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进程中,由于司法独立尚待进一步完善以及在基层法官中缺乏法律至上观念等原因受到一定阻碍。解决以上问题需进一步改革完善现行司法体制,提高基层法官的综合素质,减少人治因素,使罪刑法定原则得以贯彻。  相似文献   

15.
司法的确定性应当是司法的一种应然状态,但司法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规则、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等不确定等因素的影响,司法结果往往是不确定的。要克服这种不确定性,确保司法结果的可预见性,就要完善立法,确立法律真实的案件事实观念,培养法官共同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素养。  相似文献   

16.
先例制度是一种在法院判决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和内部联系的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体系。本文从法哲学的角度论证了法官在创造性地发展司法先例制度方面权能的正当性.提出在法律漏洞成为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法官造法很有必要。结合我国目前所处于建设法治的初始阶段的国情,重点探析在中国推行司法先例制度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的问题.但是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推行法官造法必须慎重.提出从制度上提升法官的素质,把法官的任意性降到最低限度,防止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相似文献   

17.
涉诉信访的程序性设计包括诉讼性和非诉讼性程序设计两方面。涉诉信访作为信访的最主要方式,其程序化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它能为法治建设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更在于通过这种程序性设计,使民众与行政司法人员形成一种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最终实现进行意识积累。  相似文献   

18.
宪法程序既有外在价值又有内在价值。在我国宪政的程序化建设过程中,部分宪法程序的缺位使得宪法程序的外在价值无法体现;与此同时宪法程序的内在价值,也即程序公正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失.具体表现为立宪权与立法权集于一身,公民基本权利欠缺正当法律程序保护,违宪审查主体欠缺中立性。为此,我们应树立程序正义观念,从分离制宪主体与立法主体、设置辩论程序和权力运行和控制程序、规定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等环节来完善我国的立宪、‘行宪和护宪程序。  相似文献   

19.
在民族地区刑事审判制度中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适度尊重是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尽管我国尚未制定相应的变通刑事法律,但在实践中,法官却对刑法在民族地区的实施予以一定程度的变通适用。我国法官选任条件中没有完全照顾到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这可能会导致我国民族地区法官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因此应抓紧时间制定刑事法律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降低法官的选任条件,使民族地区刑事审判制度中的少数民族民族权益得到相应保障。  相似文献   

20.
法官解释权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法官对法律解释坚持什么样的司法哲学将直接影响着法律适用的效果。我国的特殊国情无疑使这一问题更加复杂化。其实,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而是法官在进行自由裁量时享有多大的自由或者受到多大的限制的程度问题。二者在和谐社会和法治建设中发挥的功能各有千秋,法官有责任通过法律解释活动在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之间维持一种有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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