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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1 毫秒
1.
一、学校责任保险的法律属性学校责任保险是指以学校对在校学生将来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责任保险。依据我国保险法第50条第2款:"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我国保险法将商业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型,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特殊类型。所以,学校责任保险应当属于财产保险中的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2.
我国保险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而对于责任保险标的的争论一直是学界的焦点。通说认为我国《消保法》第49条承认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但惩罚性赔偿责任可否经由保险而转嫁风险,即惩罚性赔偿责任是否具有可保性,分歧甚大。本文通过对美国相关立法和学说的分析,在实用角度上承认了惩罚性赔偿责任保险的可行性。但基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目的和责任保险的功能考量,其应不具有可保性。  相似文献   

3.
中小学生人身伤害的校方责任保险,是指以学校对在校中小学生将来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责任保险。2001年,上海市教委向平安保险公司为本市160万中小学生投保了国内第一单校方责任保险。随后,浙江、山东、北京等省市,  相似文献   

4.
校方责任险与学生平安险是不同性质的保险,不能相互代替。只有当学校对受伤学生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时,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保险责任的范围取决于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学校的请求负赔偿责任,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受害学生也可以直接请求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校方责任保险的索赔时效应从受害学生请求学校承担法律责任之日起算。  相似文献   

5.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第三者"是责任保险制度的核心概念,是整个责任保险制度构建的基石,是连接侵权法与保险法的关键点。由于中国涉及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第三者"的范围,导致理论与实务中存在大量分歧,这不利于保护"第三者"与保险公司的正当权利。文章以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为重点,从比较法的角度,论述了强制责任保险中"第三者"的概念、范围及其立法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已经成为威胁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首要因素,也成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制约因素。学校责任保险作为代替学校承担对学生伤害事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商业化风险分担机制,对减轻学校赔偿压力、维持学校正常秩序、缓解家长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既具有保险标的的合法性,又能有效克服责任保险的一些弊端,防止学校出现道德风险。学校责任保险对于和谐校园的构建、素质教育的开展,不仅必要而且可能。  相似文献   

7.
一、填空:1.财产保险的对象是(保险财产、及其有关利益).2.财产保险按保险估价划分的主要保险方式有:(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重置价格保险、第一危险责任保险).3.财产保险的赔偿责任原则是:(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可保利益为限、保险人可以选择货币支付或修复换置方法、被保险人不能通过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  相似文献   

8.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具有保护被保险人和受害第三人的双重功能。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的责任保险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却一直未被明确承认。本文对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性质、立法现状及其可行性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闻讯 《宁夏教育》2008,(9):42-42
湖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保险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建立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从今年9月1日起,该省将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意见》规定,凡在校内或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相似文献   

10.
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最终要落实到经济赔偿,我国应设立相应的学校体育责任保险来转移风险,使高校学生运动伤害的赔偿责任社会化、市场化。同时,应加大体育保险知识的宣传,提高学校、学生、家长的体育保险意识;创新体育保险产品,完善学校体育保险体系。  相似文献   

11.
新闻播报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我省加大推行学校责任保险力度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责任保险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切实维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我省强力推进学校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学校责任保险是指承保学校及校内教职员工,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引发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所造成学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近年来,除了自然灾害外,学生溺水、遭遇车祸、被蛇狗咬伤等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学生在…  相似文献   

12.
实习责任保险在解决实习伤害赔偿纠纷、分散学校实习伤害风险、缓解实习单位赔偿压力、维护学生人身权益、健全责任保险制度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设立实习责任保险不仅必要而且可行:伤害风险属于纯粹风险、可保风险;保险开发具有良好的内驱力;保险发展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要充分发挥实习责任保险分散风险的功能,可以考虑将之确立为政策性保险。  相似文献   

13.
论责任保险中直接诉讼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责任保险中的直接诉讼,是指对被保险人享有责任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对保险人直接提起诉讼。从国外立法来看,已有一些国家赋予了第三人直接诉讼的权利,但是由于对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程度和责任保险的种类不同,直接诉讼的条件也存在差异,这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法律冲突。目前已有一些国家和国际条约对以非合同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中的直接诉讼规定了法律适用规则,但对以合同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中的直接诉讼规定法律适用的则极为罕见,这是一个很大缺陷。直接诉讼应适用可选择的连接点,以利于更充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及除外责任的理解和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笔者因一起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导致的交通事故的保险索赔案引发了对交强险的赔偿及其除外责任的理解和适用问题的思考。通过对交强险《条例》及《条款》相关内容的分析,认为交强险作为政策性的、法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除非保险合同中明确载明的免责情形外,保险公司应本着诚信原则,依法承担交强险的赔偿责任。同时针对现行交强险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5.
自从2001年上海市教委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国内第一单学校责任保险以来,学校责任保险在各地有了一定发展。但从总体上看,这种发展还不尽如人意。有关学校责任保险的理论研究还很薄弱。制度尚不健全,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该险种的发展。其中,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界定不清,是该险种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因为,保险责任范围直接决定着保险费率的高低。  相似文献   

16.
学生在医院进行实习期间,有时发生划伤、感染和其他的意外事故。职业院校作为非营利性单位,一旦发生学生实习安全事故,会给学校带来很多麻烦。国家推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对实习学生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进行保险保障,有效解决了学校、医院之间因为实习学生的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纠纷,从而促进了我国职业  相似文献   

17.
惩罚性赔偿责任因其在惩戒加害人和保护受害人方面的双重作用而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但是基于惩罚性赔偿责任和责任保险之间的内在冲突,即使最早在保险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美国,各个州对于惩罚性赔偿是否具有可保性的争议从未停止。将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可保性理论引入我国保险法,对于提升保险人的诚信经营意识,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往往要承担很重的看护责任。学生在校(甚至包括上学和放学期间)发生意外事件,人身受到伤害,学校和教师是首先被指责的对象,甚至还会面对高额的赔偿要求。2008年秋季,湖北省教育厅在全省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实施两年多来,该保险投保率超过95%。2010年9月15日,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宣布,将为全国中小学生引入交通安全保险的公益性保障机制,计划在10年内覆盖全国中小学生。在学生安全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焦点的今天,越来越多的险种被引入校园,可不少学校都还是宁愿采用圈养的方式管理孩子。中小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差、缺乏安全意识是这一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我们该如何看待校园保险?校园保险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学校规避风险?如何发挥校园保险应有的作用来保障校园安全?这是每一所学校要面对的,也是每一位教师身边的大事。  相似文献   

19.
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往往要承担很重的看护责任。学生在校(甚至包括上学和放学期间)发生意外事件,人身受到伤害,学校和教师是首先被指责的对象,甚至还会面对高额的赔偿要求。2008年秋季,湖北省教育厅在全省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实施两年多来,该保险投保率超过95%。2010年9月15日,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宣布,将为全国中小学生引入交通安全保险的公益性保障机制,计划在10年内覆盖全国中小学生。在学生安全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焦点的今天,越来越多的险种被引入校园,可不少学校都还是宁愿采用圈养的方式管理孩子。中小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差、缺乏安全意识是这一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我们该如何看待校园保险?校园保险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学校规避风险?如何发挥校园保险应有的作用来保障校园安全?这是每一所学校要面对的,也是每一位教师身边的大事。  相似文献   

20.
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往往要承担很重的看护责任。学生在校(甚至包括上学和放学期间)发生意外事件,人身受到伤害,学校和教师是首先被指责的对象,甚至还会面对高额的赔偿要求。2008年秋季,湖北省教育厅在全省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实施两年多来,该保险投保率超过95%。2010年9月15日,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宣布,将为全国中小学生引入交通安全保险的公益性保障机制,计划在10年内覆盖全国中小学生。在学生安全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焦点的今天,越来越多的险种被引入校园,可不少学校都还是宁愿采用圈养的方式管理孩子。中小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差、缺乏安全意识是这一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我们该如何看待校园保险?校园保险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学校规避风险?如何发挥校园保险应有的作用来保障校园安全?这是每一所学校要面对的,也是每一位教师身边的大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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