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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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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中一项规定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珂 《图书馆学研究》2007,(9):70-71,66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中“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是我国著作权制度关于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合理使用著作权问题的新规则,意在保护公共文化机构的法定权利,对这些机构化解法律风险,扩大使用作品的权利范围,维系利益平衡都有着积极意义。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应该深入领会该项规定的立法意图,挖掘其有利因素,并在实践中贯彻应用。  相似文献   

2.
秦珂 《兰台世界》2007,(6X):54-55
档案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合理使用数字著作权的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及相关条款的内容,科学地掌握法律规则,合法行使法定权利。  相似文献   

3.
档案馆合理使用数字著作权的权利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档案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合理使用数字著作权的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及相关条款的内容,科学地掌握法律规则,合法行使法定权利.  相似文献   

4.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博弈的结果,有助于在图书馆领域构建新的利益平衡,有助于图书馆履行社会职能,有助于图书馆对信息资源的开发服务,有助于促进信息资源在图书馆的科学配置。该《条例》提供了图书馆使用数字著作权的法律依据,设置了图书馆规避法律风险的一般程序,同时《条例》的实施赋予了图书馆员培训与用户教育的新内容。  相似文献   

5.
<条例>第七条蕴含着复杂的权利博弈,该条款的设置符合"三步检验法"的立法原则,其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复制权构成了双重限制.然而,<条例>第七条的施行并不能在图书馆领域达成谨慎的利益平衡,图书馆行使该条款赋予的合理使用权存在着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6.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与图书馆权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是对图书馆权利的限制,涉及作品的数字化、网络共享、资源整合等图书馆通行服务方式。本文分析在条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利用图书馆权利的方式,对与条例冲突的图书馆现行服务方式的转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7.
简要回顾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务例》的出台过程.介绍了中国图书馆学会围绕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采取的行动和提出的建议,分析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的主要内容,提出图书馆界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8.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图书馆的影响和启示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简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实施有助于改善图书馆领域的利益平衡关系,指出其在拓展图书馆从事数字信息服务法律空间的同时,也给图书馆带来了某些不利影响,如没有使倾斜的利益天平完全得到矫正、图书馆远程在线信息服务的法定许可权利缺失等方面。提出应对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保护新环境的挑战,必须充分认识《条例》对图书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图书馆员和读者的知识产权素质,对照该《条例》规定建立健全著作权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图书馆藏的著作权评价工作,继续参与立法进程中公权和私权的博弈与制衡。  相似文献   

9.
以中国图书馆学会2005“新年峰会”为标志,认为图书馆界已开始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著作权立法的进程。中国图书馆学会在2005年8月发布的《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问题的声明》阐述图书馆界在著作权保护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围绕2005年10月由国家版权局网站公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中的“四六条”,图书馆界与出版界、数据开发商提出对此不同的看法。图书馆界认为,著作权对图书馆的限制与例外主要包括:①馆内传播的合理使用权;②馆外传播的法定许可权;③有限的自行数字化部分馆藏作品的权利。同时,指出保护权利与促进传播绝不是互相对立的,权利人的权利只有通过传播方可实现。  相似文献   

10.
袁锋  徐琢 《图书馆杂志》2022,(5):31-38+55
由于我国图书馆限制与例外条款自身的设计缺陷以及数字网络技术的日益发展,传统图书馆限制与例外条款的不足和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主要体现为图书馆限制与例外条款中服务对象获取作品的目的限制缺失、图书馆提供数字化作品的客体限制缺失以及文本与数据挖掘带来的新型问题。在借鉴国外立法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可以通过修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为“ 《条例》”)的方式来对其进行完善。一方面,在《条例》第7条中增设“为了便于服务对象研究或学习”这一主观目的限制,并在该条中明确将视听作品排除出图书馆提供数字复制件的作品类型当中;另一方面,在《条例》第6条中增设图书馆等机构基于科学研究目的而使用文本与数据挖掘的限制与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11.
苏红英 《图书馆》2016,(2):11-14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是我国立法基于扶贫目的而作出的一项具有里程碑价值的版权制度创新。2010年开始,国家图书馆按照《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开展的在线扶贫信息服务对国内其他图书馆的扶贫工作有着典型的示范借鉴意义。图书馆适用《条例》第九条从事扶贫信息服务,要透彻理解与正确运用版权使用规则,从相关版权诉讼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保护版权,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无论是图书馆的在线信息扶贫版权管理实践,还是扶贫版权立法,都有改进和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12.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建议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条例草案所称之“公共图书馆”,应改为“公益性图书馆”,以便包括公共、教育和科研系统的图书馆在合理使用制度下,保证读者对馆藏文献的网上借阅需求。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应偏离其立法目标,去取消图书馆馆藏作品数字化的权利。公益性图书馆信息网络传播豁免条款是有其理论依据和合理性的。  相似文献   

13.
国家图书馆与北京三面向公司著作权纠纷案让馆藏绝版作品的数字化传播问题引起社会关注。为保护著作权并调和社会公共利益,避免破坏正常市场运作机制,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了馆藏绝版作品数字化传播的合理使用制度。从实施情况看,条例对适格客体条件与传播范围的限制过于严苛,存在违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性要求和违背利益平衡原则等问题。借鉴新修订《日本著作权法》中的相关条款,建议我国对于馆藏绝版作品的数字化传播规范宜采取如下改革措施:一是扩大合理使用的范围,建立覆盖馆内、馆际、馆外的传播体系,并设置匹配的补偿机制;二是优化客体适用条件,建立“绝版作品”的动态认定机制;三是探索建立以国家图书馆为枢纽的绝版作品数字化传播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4.
2006年5月10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正式颁布,为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文章以数字图书馆为背景,结合该《条例》,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模式、内涵和合理使用制度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5.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中有关图书馆合理使用的条款,在版权所有者、图书馆及版权使用者中引起很大争议。本文主要评析了争议中的几个焦点问题:在数字环境下,图书馆的合理使用是否应予保持;图书馆的合理使用是否伤害出版社等版权所有者的利益;享有版权限制的是否应该是公共图书馆。  相似文献   

16.
以中国图书馆学会2005"新年峰会"为标志,认为图书馆界已开始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著作权立法的进程.中国图书馆学会在2005年8月发布的<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问题的声明>阐述图书馆界在著作权保护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围绕2005年10月由国家版权局网站公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中的"四六条",图书馆界与出版界、数据开发商提出对此不同的看法.图书馆界认为,著作权对图书馆的限制与例外主要包括①馆内传播的合理使用权;②馆外传播的法定许可权;③有限的自行数字化部分馆藏作品的权利.同时,指出保护权利与促进传播绝不是互相对立的,权利人的权利只有通过传播方可实现.  相似文献   

17.
图书馆收藏和供读者借阅的是图书,它包括印刷型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是作品的各种载体。所以由图书馆收藏和利用图书而产生的民事关系,也应由物权法去规范和调整,而不应由著作权法去调整。《条例》第7条中关于图书馆合理使用数字馆藏的规定,存在着将作品与载体混为一谈,用客体替代载体,进而以合理使用之名,行限制图书馆借阅网络出版物之实的问题:存在着将物权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纳入著作权法等问题。  相似文献   

18.
本文主要阐述了对<草案>第四条第(五)款的立法建议将"公共图书馆"改为"非赢利性图书馆"或"图书馆因非赢利性目的";对"应当根据情况"中的"情况"予以列举,或规定原则性衡量标准;补充图书馆为保存数字信息和开展馆际互借服务的合理使用权利;对合理使用制度采用"混合式立法模式".对<草案>第六条的立法建议把该条中的"公共图书馆"直接改为"图书馆";规定各级政府为法定许可使用费的支付主体;考虑图书馆的公益性和非赢利性,在制定付酬标准时,将图书馆与社会上的商业网站加以区别;应该在建立"数字化复制法定许可"制度的基础上构筑"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定许可"制度;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时应该对图书馆可能分别向"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付费的"两次付费"的情况给以考量;"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为法定许可使用费的管理机构;法定许可费的分配,应侧重于对作者的补偿,同时兼顾社会利益,包括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开展管理的合理成本和对作者的补偿以及建立基金会(作者养老基金、社会基金、科学基金)等三大部分;对<草案>颁布实施前未附带"版权声明"的图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出变通性规定;把在图书中附带"版权声明"作为作者的一项法定义务进行规定,并在<出版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中补充有关内容.  相似文献   

19.
《北京档案》2007,(1):42-42
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条在我国著作权制度中首次对档案馆合理使用数字著作权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使档案馆从事网络信息服务有了可资操作的法律依据。该条规定,档案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  相似文献   

20.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7条是关于图书馆等公益机构的权力限制条款。此条明确支持和鼓励在网络环境中,为知识的传承和创新而合理使用现有知识的趋向是十分明显的。但由于该条中公共图书馆的概念色彩浓厚,未能兼顾到高等学校图书馆等不同类型图书馆的性质和特点,因而在对本条规定的理解与做法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商榷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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