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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怡跃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3):53-56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模式虽然经过5年多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建设,但仍然面临企业对参入"双主体"育人模式缺乏政策、法律诱因,高职院校"行政化管理"使职业教育远离了企业和市场,高职教育"双主体"育人模式机制体制不完善、缺乏执行力等困境。在相关政策、法律不能一蹴而就以及让高职院校尽快"去行政化管理"、高度市场化运营,为其提供市场便利是不现实的前提下,当务之急是尽快构建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模式矩阵式组织结构,使其成为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2.
《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17,(6):15-20
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产教融合的重要途径。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与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了全方位的"双主体"办学实践,在专业认知教育、师资培训、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实习实训、教改研究和技能竞赛等方面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果。要进一步深化"双主体"办学,企业还需投入更多资源,学校还应积极变革、主动作为,行业组织要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更多的教学指导和政策支持。 相似文献
3.
高职院校“双主体”校企合作专业建设机制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黄尧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37-39
校企"双主体"合作育人是今后10年高职院校改革与发展的主流和方向。当前,在中国已经形成了订单班型、校中厂型、顶岗实训型、合作型、挂牌型等几种主要的校企"双主体"合作模式。"双主体"合作首先应该在专业建设中进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营销与策划专业就在这方面取得了成功的实践成效。 相似文献
4.
校企共同体:企业主体学校主导——兼评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 总被引:12,自引:2,他引:10
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主体关系有政府主体、学校主体、主体多元和双主体等不同实践模式,这些模式与中国职业教育制度变迁有密切关系。双主体有重要意义并存有弊端,校企共同体之企业主体、学校主导实践模式是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最佳路径选择之一。该模式使校企主体关系实现了互补与统一,是市场经济规律和职业教育特质所使然,是推进高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突破口,是推动和引领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开创了一条创新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5.
以当前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热点问题为研究对象,介绍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与检测专业从合作机制、办学模式以及保障制度等方面展开的校企"双主体"合作的实践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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