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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大学生权益的法律保障研究——以“法律适用分析”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兼职大学生与用人方之间所成立的关系的法律属性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法理上讲,其有部分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另有部分属于民事雇佣关系。鉴于我国目前保护兼职大学生权益的困境——我国在司法实践上将兼职关系排除在《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之外:在民法上缺乏对雇佣关系的专门规定。因此要解决上述困境,就必须对《劳动法》重新做出相应的司法或立法解释,以代替原劳动部1995年出台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属于劳动关系的那部分兼职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以及在民法(特别是合同法)中增加调整民事雇佣关系的专门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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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是大学生校外兼职的首选形式,是大学生生活费的重要来源。大学生主要是通过中介寻找家教的。大学生家庭教师身份的特殊性、“从业”的非正规性、维权成本高及维权意识淡薄等使大学生家庭教师维权陷入了困境。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探索大学生、政府、实施法律援助的组织和个人(律师)、高校、社会媒体共同参与的大学生校外兼职维权机制,有助于帮助大学生家庭教师走出维权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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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西安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私自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近年来.有偿家教在很多人的反对下,成了“过街老鼠”,甚至被提到违法的高度!可这对教师公平吗?在我看来,禁止有偿家教治标不治本,不仅无助于有偿家教的治理,而且涉嫌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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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性履行说”以合同的特征性履行性质对合同进行划分,并以“特征性连结点”为最密切联系的连结点,与其采取“形式正义”的价值取向是分不开的。主要强调对受雇人正当利益的有效保护,致力于选择适用较为均衡地协调雇佣人和受雇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而将受雇人提供劳务的行为,视为特征性履行行为;将对受雇人相对有利或比较熟悉的国家的涉外民商事法律作为合同准据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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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5,(10)
近年来,许多城市出现了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即租友,实际上租友行为会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例如租友行为的法律性质和租友合同的效力等。本文拟对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并从租友合同的角度探析此类合同的效力问题。本文认为租友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租友合同为雇佣合同,属于无名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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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师范类大学生从事家教活动利弊得失,探讨如何引导是十分有意义的.这不仅可以发挥大学生家教优势,解决家教本身的一些问题,也有利于高校做好大学生教育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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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许多中小学生的家长为了使孩子在未来的社会竞争中取得优势 ,加大了正规学校教育外的投资 ,课余时间聘请家教已成为一种潮流 ,而大学生则是担当家教的主力军。从大学生的角度来讲 ,担当家教为他们提供了勤工俭学 ,走向社会的途径 ,特别是担当家教工作时间比较固定 ,工作环境比较安全 ,比其他兼职工作更能发挥他们的学业所长。同时 ,家教工作锻炼了他们的语言能力、社交能力以及协作精神 ,使他们开始走向成熟 ,因此很多大学生乐意从事这项工作。作为中小学生的家长也比较愿意聘请大学生来辅导自己孩子的学习 ,因为一方面大学生收费比较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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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高校教师聘用合同法律性质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聘用合同的归属与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既相关又不能等同的问题。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合同当事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内容,以及合同所适用的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了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以此为出发点,公立高校教师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是调整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人事关系的合同.就“归属”而言,其具有劳动合同和行政合同的双重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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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学生带薪实习及其权益保障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大学生带薪实习与教学实习、兼职打工和就业见习不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性质也不同。实践中侵犯带薪实习大学生权益的行为涉及实习关系各方、类型多样,其主要原因在于法律制度缺失;我国应当构建大学生带薪实习权益司法保护和救济机制、完善有关大学生实习教育行政和劳动法律法规,健全政府、高校和实习单位管理和服务制度规范,促进实现我国教育和劳动社会关系的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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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打暑期工、实习体味生活已经成为一股热潮。许多大学生都把家教作为一份兼职来做。对多数大学生而言,挣钱是带家教的首要目的,但不是惟一目的,不少大学生把家教工作看作是一种实习与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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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的现状调查与职业发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果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859-863
大学生从事兼职现已成为大学校园里的普遍现象,且越来越受到教育理论界的关注。兼职不仅是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勤工俭学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抓手。本文采取抽样调查的实证研究方法,从大学生兼职的群体、兼职时间的长短、兼职的目的和种类,以及兼职工作与大学生经济状况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分析在校大学生从事兼职工作的现状,探讨大学生从事兼职对其学业状况、能力发展和职业发展的关联性影响,研究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如何从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出发,在切实引导和保障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前提下,达到兼职工作需求和发展意愿之间的平衡,实现大学生个人的成长成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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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1)
由于现行法律对自行兼职大学生合法权益规制不明,司法实践中通常排除劳动法对大学生兼职行为的适用,致使兼职学生的劳动者身份不被认可,兼职受伤屡遭维权困难。实际上,现行劳动法律并未明确否认兼职大学生劳动者身份,依法理兼职大学生亦具备劳动者基本要素,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在兼职中受伤应依法认定为工伤并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在将大学生兼职行为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同时,应厘清大学生兼职类型,并明确大学生兼职行为的相关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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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校大学生外出兼职打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然而由于大学生这一特殊身份在劳动法中的尴尬地位,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劳动权益受到侵犯且维权困难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从劳动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提出兼职大学生在劳动权益保护中面临专门针对兼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缺失和兼职大学生与雇主之间法律关系界定不明确等法律困境,并据此提出把兼职大学生纳入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制订保护兼职大学生劳动权益的行政规章,以及通过完善民法来保护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等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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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各地大学生兼职纠纷事件比比皆是,维权之路却修远。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法制不健全。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以及大学生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强。本文认为大学生兼职应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因此应给予大学生校外兼职的特殊法律保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兼职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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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聘任合同法律性质的论争及其现实路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建立完善和健全的教师聘任制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高校教师聘任合同的法律性质存在着行政合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以及兼具行政与民事双重特点的特殊合同等不同观点,从而导致实践视域中教师聘任合同书存在着适用法律缺失、充斥大量政策性用语、显失公平与合理、自行设定、人事争议处理不畅等方面的合法性缺失。我们认为,高校教师聘任合同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在聘任制下,教师的劳动适用《劳动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