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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物权法起草的过程中,民众普遍希望物权法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界定或是进行详尽的类型列举。由于对公共利益的类型列举以及概念界定未能凝聚足够的共识,立法机关最终决定暂不就公共利益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进一步规定。但如何正确理解“公共利益”,却是物权法实施过程中事关民生的大问题,不可不察。[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在物权法中,物权的规范集中反映在物权法三原则上,物权法三原则对理解物权制度,正确实施物权法具有重要的意义。物权法三原则,即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所带来的伦理启示在于:它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一种新的道德范式即“常人道德”,以这种新的道德范式作为民事立法的伦理基础,使得法律本身无悖于道德情感,法律的运行也由此具有现实性。尽管《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引发不少的学术论争,但是,从长远来看,《物权法》无疑是我国立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立法开始进入自觉追求“良法”的时代。 相似文献
4.
我国物权法的出台,将把物权变动以及第三人保护这两个范畴纳入物权法的调整视野,确立了不动产登记制度,有利于明确权属和保护交易安全。但是,物权法的通过,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结束争论。文章通过对我国物权法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法理基础、登记行为的法律性质、不动产登记的效力等问题的探讨,厘清物权法的部分理论问题,旨在正确理解和实施物权法。 相似文献
5.
吴慧文 《中国校外教育(理论)》2008,(12)
阐释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现实合理性,梳理物权法定原则在我国实施的必要性,有利于揭橥我国物权法实施的重大意义,矫正对于物权法颁布实施的认识误区. 相似文献
6.
制定和实施物权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对于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推进实行依法行政具有重大意义。[编者按] 相似文献
7.
论物权法定原则之缓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是物权法中的基本原则,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关系日趋复杂,严格固守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将会脱离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扼杀新兴的物权,进而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大陆法系国家晚近的民事立法出现了物权法定的缓和趋势,我国的物权法定原则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借鉴其他国家对该原则弱化和缓和的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8.
我国2005年7月公布的《物权法(草案)》对拾金不昧者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的行为予以了法律建议。文章通过对拾得人的期望补偿值与遗失人的最大补偿值的比较,认为物权法草案的实施有利于弘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增进社会福利,并且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从理论上支持了物权法草案该条款。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定原则是传统物权法最为重要的原则,其内容包括“类型强制”和“内容固定”两个方面,企图以之囊括一切物权法规范的强制性品格,不可取。依不同情形,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将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物权法定原则与物权法其他基本原则一道,塑造了物权法的强制性品格,使物权法上的意思自由隐而不彰。物权法定原则迎合了大陆法系的成法传统,中不涉及对物权法定原则本身的价值评判。 相似文献
10.
我国2005年7月公布的《物权法(草案)》对拾金不昧者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的行为予以了法律建议。文章通过对拾得人的期望补偿值与遗失人的最大补偿值的比较,认为物权法草案的实施有利于弘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增进社会福利,并且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从理论上支持了物权法草案该条款。 相似文献
11.
《中学政史地(高二)》2007,(11)
自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体现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事关全体国民切身利益的物权法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政治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随着物权法的施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得到完善。下面,笔者就从哲学角度谈谈对物权法实施的认识。 相似文献
12.
邢勤锋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28(9):26-28,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于2007年3月1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并于10月1日生效实施。作为建国以来第一部详尽规定如何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物权法》对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有巨大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文从加强农民权利保护的重要入手,论述了《物权法》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和集体成员两个方面加强了对农民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潘红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7(2):13-15
法律是特定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产物和反映。20世纪以来,世界经济发生了显著变化,经济现代化对各国法律提出挑战。物权法作为民法财产法的主干之一,旨在解决社会中财产的归属和利用问题,决定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全貌。文章试结合物权法近一个世纪以采的演变,对我国物权法的完善提出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体制有不少问题,有必要在认真比较各国民法典物权法编制体例的基础上确定我国物权法的编制体系。抵押、质押、留置及担保等担保, 不纳入物权法规定为好。对占有、不动产登记、取得时效,以合并规定于一章并置物权法最后部分为宜,对相邻权、地役权,以合并规定于一章,置于用益物权之后为优。我国需要物权法定原则,它与自由并不矛盾。还有,《建议稿》第7条即区分原则的规定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5.
杨善铭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28(1):108-109
二手房虚假买卖合同登记是我国目前二手房买卖中普遍存在的严重损害国家税收利益的行为。本文以《物权法》为准则,对该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进行分析,并结合该行为得逞的条件和打击该行为的客观困难,提出加强《物权法》实施的地方立法等防范二手房虚假登记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第六章专章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使关乎千家万户的房屋产权有了真正的法律界定和保护依据。为使《物权法》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能真正得到实施,业主们需要认清自己权利和义务,树立所有权意识,并通过公民的参与来推动国家配套法规与实施细则的出台。秉承上述两点,文章解读和阐释了《物权法》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的权利归属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丁关良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0(1):73-77,82
《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为用益物权,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物权法》中的“用益物权”编并单独成一章居于该编之首,这充分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法律地位。《物权法》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就整体而言主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而架构,对家庭承包取得的用益物权性质进行法律规范,与2003年3月1日生效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相衔接,使法律规范具有一贯性。《物权法》颁布,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8.
娜仁图雅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8,16(5):7-10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探索和拼搏,《物权法》改变了我国传统的财富观念,将个人所有权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财产权利。本文通过对《物权法》确认的平等保护的财产观、拒斥公权力的财产观和物尽其用的财产观的分析,突出了《物权法》鼓励创造财富和追求财富的态度和理念。这部法律其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引领并改变着人们的财富观念,也最能通俗的诠释当下中国全力推行市场经济的财产观。 相似文献
19.
20.
郑薇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9(3):96-98
《物权法》实施后,在与之相适应的行政征收法出台之前,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处于法律适用的空白时期。这一时期,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合法性问题应当紧紧围绕《物权法》中对非国有财产征收的规定具体展开。实际操作上应建立起正当程序、程序公开、公众参与和公平补偿理念,平衡拆迁所涉及的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