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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世明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93,(4)
《六国论》中有一句:“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其中对“始速祸焉”中的“速”,课本注释为“招致,动词”,《教参》却译作“加速”,并将“速”具体解释为:“速,形容词作使动用法,意为使祸患更快地来临了”。究竟哪个正确?先比较“招致”、“加速”在原句所表达出的意义。把它们分别放在原句中,课本的观点则译作“等到燕太子丹用荆卿(行刺秦王) 相似文献
2.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初中生版)》2002,(11)
《归去来兮辞》中“或植杖而耘耔”一句注释说 :“有时到田里除草培苗。植杖 ,倚着手杖。耘 ,除草。耔 ,培苗。”其中关于“植杖”一词的解释欠妥。陶渊明倚着手杖怎么除草培苗呢 ?古代文人习惯于拄着手杖 ,主要是表明自己身份 ,和近代上层人士拄着文明棍以显示其绅士风度一样 相似文献
3.
陆希致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初中生版)》2014,(6):72-72
日前,听了几节同文异构课一《荆轲刺秦王》,几位教师对文中“太子丹恐惧,乃请荆卿曰:‘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的“虽”字解释不一。有的解释为“虽然”,有的解释为“即使”,还有的认为两种解释均可。虽然《教师教学用书》解释为“虽然”,但是经过评课讨论,教师们还是各执一词,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4.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是论语的开篇句,大多数人都明白其中的含义,即:学习并时常温习,不也喜悦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也是快乐的吗?别人不理解却不生气,不也是君子吗?但如今重读此句,我却有些不惑。 相似文献
5.
张啸然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初中生版)》2003,(10)
20 0 2年第 1 1期《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刊登了张步云先生《“植杖”当何解》一文 ,文中张先生把“植杖”译为“把手杖放在一边”或“把手杖竖在一旁”。我以为不妥。张先生认为这样解释的主要理由是 :倚着手杖不能除草培苗。倚着手杖真的不能除草培苗么 ?大家都知道 ,陶渊明的家乡是浔阳柴桑 ,即现今的江西九江。九江属我国南方地区 ,当地的耕地以水田为主 ,多种植水稻。南方人把给水稻除草培苗称为耘田。为了提高工效 ,他们常常是用脚来除草 ,把稻田中的草踩到淤泥里 ,并把行距间的泥培到水稻根 ,碰到脚难以除掉的草才用手来帮忙。这样为了… 相似文献
6.
周照明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98,(3)
课文《左忠毅公逸事》中有这样一个句子:“先君子尝言,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一日,风雪严寒,从数骑出,微行入古寺。“微行”,课本注解为:“隐藏自己的身份改装出行。”这一解释是正确的。而《语文月刊》1997年第3期《“微行”注商》一文认为:“左光斗作为主管教育考试的官员外出视察,乃例行公事,为何要隐藏身份?既要隐藏身份,何必要‘从数骑出’,带上随从?以貂裘做外衣,此装束何微贱之有?若要隐藏身份,又怎可能在有别人在场的情况下‘解貂覆生,为掩户’,对素昧平生的 相似文献
7.
初中语文课本选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文中有一句话:“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这个“有”字当作何解?有的选本采取回避态度,不注不译。语文教材对这句也不加注,大概编者认为这个“有”字的解释对初中学生来说是不成问题的。当然也有不少研究资料和注释本将这句译为“不知有汉朝,更不要说魏晋了”, 相似文献
8.
《察今》文中出现“乎”字有数句。在1981年以前的课本中,编者仅在“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句中,把“乎”注为“句中的虚词”。在1990年以后的课本中,编者又把“乎”注为“助词”。 “乎”到底如何讲?文中出现“乎”的还有数句。如:“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从以上诸句可知,“乎”用于“经”、“期”之后,作其后缀。查 相似文献
9.
这四个字中,“敬礼”的意思是很明确的,所以只讲讲“此致”就行了。这里说的“此”不是针对“敬礼”说的,而是专指上面所写的内容。人们写“通知”时作“此通知”,写命令时作“此令”,写回信时作“此复”,写布告时作“此布”。这些“此”字都是一样的意思,即指前文。以了结全篇。这里说的“致”,当“尽”或“与”讲,即是“无保留地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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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写信,常在末尾写"此致",另一行写"敬礼","此致"后不加标点,"敬礼"后面多用感叹号,这已经成为一种格式。"敬礼"好懂,"此致"是什么意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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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中虚词的数量虽不及实词,但由于功能强大、灵活多变,使用频率高等特点,其用法和意义往往更难掌握。同样一个虚词,这样理解是对的,那样理解可能也有道理。比如,《荀子·劝学》“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中的“焉”:既可理解成一个无意义的语气助词,也可理解成兼词“于此”。那么,虚词的解释有什么原则呢?第一,不能超越虚词本身的用法和意义;第二,紧扣上下文,合乎语法规范和语言习惯;第三,简明,易被读者理解接受。但人教版(必修)高一语文中两处虚词的注解却令人费解。其一是《寡人之于国也))第六段“鸡豚狗彘之畜”中的“… 相似文献
13.
《小作家选刊(小学)》2011,(2)
人们写信常在末尾写此致二字,另起一行写敬礼二字,这已成为一种固定的格式。敬礼好懂,此致是什么意思?此者不是指后面的敬礼,而是指前面信中所写的内容。写回信,末尾用此复;发通知末尾用此通知等等,这些都是煞尾语。此字在于概指前文,了结全篇,致者尽也。此致二字连用,意思是上面的话说完了,它是信的结尾词,而不是敬礼的动词。两者不存在任何关系,因此此致后面不应该不加标点,而应用句号来断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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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新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4,(7)
统编高中语文第六册里《高祖还乡》,对“毕月乌”作了如下注释:“‘毕月乌’,二十八宿之一的毕宿,其形象是乌鸦。此处只取‘乌’之意,与毕宿无关”。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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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江苏卷)第三大题(古阅读理解),选用了《新唐书·阳城传》中的一个语段,引起了高中教师们的注意,或翻译、分析,说明标准答案,或将此作为应试的训练材料、模拟试题。笔发现不少教师把其中的“(延龄为相).吾当取白麻坏之,哭于廷”翻译为“我一定身着自麻在朝廷上哭来破坏这件事”(见:[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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