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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行政协议的合法性与合约性审查是现行司法解释确立的双阶审查标准,然而在行政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并未明确是否包含正当程序原则。通过对司法裁判文书的梳理,正当程序原则在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中,存在个案中未普遍确立正当程序原则作为审查要件、个案中对正当程序中的听证程序是否进行审查不明确、正当程序原则仅在裁判说理部分运用等问题。为完善正当程序原则的法律适用,建议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明确对正当程序原则进行审查,将听证程序作为行政协议合法性的必要要件,将正当程序原则解释为法定程序并在裁判依据部分适用。  相似文献   

2.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审判"依据"地方性法规,但《立法法》与司法解释却有不同的规定。司法实践并不认可地方性法规的审判"依据"地位,表现为适用上位法而绕过地方性法规,直接评判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等。文章认为在行政审判中,地方法院应主动审查待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有权在个案中不适用违法的地方性法规。最高院应取得确认地方性法规违法的权力,可以宣布违法的地方性法规无效。  相似文献   

3.
以《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为依据,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内涵进行了深层次的解读和总结,阐述了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对象、强度、依据、标准、方式和结果;对该原则的相关理论和法律规定进行了质疑并总结:第一,"特定对象"、"单方行为"不应该成为界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第二,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的司法审查属于合法性审查,而不是合法性审查的例外;第三,具体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并不排斥人民法院对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抽象行为有一定的审查权;第四,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与《行政诉讼法》第38条、《行政复议法》第7条、第28条的冲突无法解决。  相似文献   

4.
从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规范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性、法律依据、方式,以及该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这一制度可行的解决方案等几个方面探讨行政复议中的行政规范审查权制度,认为应该扩大复议审查范围,完善复议审查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审查标准,明确规定审查结果的形式和效力,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一规定说明,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适当性,换句话说,也即不适当具体行政行为不具可诉性。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并不符合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理论以及法的价值要求,因而,笔者认为,对不适当具体行政行为,应允许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亦应对其进行审查。 我国行政诉讼法之所以规定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不审查其是否合理,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就在于立法者认为,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裁定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争议属于审判权的范围,而确定行政行为是否适当、是否合理,则是行政权的范围。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因此,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围绕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鉴别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一项多方面、多层次的审查工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即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否合格;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存在,证据是否充足;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是否准确,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结果是否合法;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遵循了法定的行政程序.笔者就上述六个方面合法性的审查谈些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7.
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在实践中大量涌现,而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关于价格垄断协议违法性认定标准在个案中不尽相同。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虽然可能影响市场自由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同样可能是品牌竞争的必要途径并带来更高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因此,部分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存在合理性,不能一概认定其违法。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性认定标准通常有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如何平衡适用两种原则是解决当前价格垄断协议问题的关键。虽然目前主流做法是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判断纵向价格垄断协议,但已有法院在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认定中适用了合理原则,这是未来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违法性认定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8.
《宜宾学院学报》2017,(10):68-74
新《行政诉讼法》在制度层面缺乏对"程序轻微违法"的含义,与"违反法定程序"之间的界限等规定,使得司法实践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裁判标准不一和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程序轻微违法"是一个"度"的问题,很难形成"一般标准"。故应当从内涵上对"违反行政程序"重新进行认知和分层,在司法审查中分步骤结合设立该程序的目的、程序违法是否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和实体结果等标准来认定"程序轻微违法"。  相似文献   

9.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只规定了构成要件,缺乏对法律效果的规定,是一个不完全性法条,通过相关案例的检索发现司法裁判中更加强调法律责任的落实,法院对非法股份回购协议效力采取谨慎的“相对无效说”。理论上效力样态较为多元,但不能完全放在民法的合同框架中进行讨论;可通过对可撤销效力的吸纳来扩张效力样态,实现非法股份回购协议效力的民商合一。效力的不同将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和责任,非法股份回购协议被认定为有效或无效都有其相应的处理办法。  相似文献   

10.
事实有据是行政登记行为合法要件之一,因此事后有证据证明存在伪"真实"事实的情况下,即使行政机关尽到了注意义务也应该认定登记行为违法。尽到注意义务并不是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只是可能免责的条件。司法审查登记行为的事实基础和行政机关登记时审查事实基础的目的是不同的,司法审查的事实范围不受行政机关审查事实范围的约束。行政机关尽到审查义务和目前国家赔偿违法归责原则存在冲突,有关责任承担可借鉴国外做法逐步地完善。  相似文献   

1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一直是近年来学者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合同的效力直接影响到交易的安全和稳定性。然而在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的认定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造成司法实践中判断标准的不统一。因此,通过对国外立法进行分析和比较,结合我国合同无效的立法变革及目前司法机关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的处理方式,对我国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效力进行思考和研究,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促进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规定如果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可获得减刑。目前,法院在“确有悔改表现”的审查认定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证据的证明标准缺失、证据的审查认定流于形式、审查认定的时段存在局限性。为保证“确有悔改表现”审查认定的妥当性,促进减刑制度积极效能之发挥,应对“确有悔改表现”审查认定制度予以完善,可采取的完善进路包括:确立证据的证明标准,法院对减刑证据进行实质性审查,设置减刑奖励的事后撤销情形。  相似文献   

1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一直是近年来学者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合同的效力直接影响到交易的安全和稳定性。然而在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的认定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造成司法实践中判断标准的不统一。因此,通过对国外立法例进行分析和比较,结合我国合同无效的立法变革及目前司法机关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处理方式,对我国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效力进行思考和研究,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促进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根据不同情况对行政诉讼一般起诉期限采取不同的起算点,但受制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准的主观性和案件的复杂多样性,很多时候很难推断出行政相对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由此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计算难度。与诉讼时效不同,立法者在设定起诉期限起算点时的基本立场是基于行政行为的外部性特点,始于行政行为的对外作出,而并非以内部行政行为或过程性行政行为为基准。所以,在确定一般起诉期限起算点的认定标准时,应当围绕行政行为的效力状态展开。这不仅在客观上易于操作,而且在功能上可以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相似文献   

15.
税务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判定征税机关是否违法的一个重要标准,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征税机关行政行为上的体现,通过分析税务行政行为的确定力的效力范围,可以为更好的保护纳税人的利益,约束征税机关的行为。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行政违法从违法的种类和分布状况看,各级行政机关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这样或那样行政违法现象,这些违法现象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有序性。究其原因主要有:立法上的原因;行政习性;行政法律意识变异的主观心理因素;功利的诱惑;人情网和关系网及“长官意志”的干扰等。我们对如何预防和矫治行政违法的研究,有效制止行政违法行为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7.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设立了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616至621条对这一制度进行了细化,赋予了其可操作性.认定是否具有羁押的“必要性”,应当遵守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变更性原则、比例性原则和全面性原则.具体操作时,首先需要确定审查的主体,然后认定审查的内容,进而从证明责任分配、审查的方式、审查的效力、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的关系几个方面来综合认定是否具有羁押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庭审中的核心问题,也是行政诉讼庭审中区别于其它诉讼的主要标志之一。因此,如何正确确立行政诉讼庭审中合法性审查的标准是搞好行政诉讼的关键。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的面较宽,根据我国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和特有原则及基本原理,笔者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要件:即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航胃主体合法,是指行…  相似文献   

19.
对刑事证据能力的审查判断不仅发生在庭审阶段,还发生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三性”的不同质性和相对独立性为证据调查者遵循一定的思维路径以便审查判断证据能力提供了可能。侦查人员需要遵循的思维路径为:关联性——可印证性——合法性,且主要考虑关联性和可印证性。检察人员也需遵循该路径,但认定合法性时更为严格;而审判人员则需遵循“合法性——关联性——可印证性”的路径。  相似文献   

20.
谢秋芬 《大学时代》2006,(11):11-12
行政行为必须走向程序化是“行政法治”的法制建设价值取向的要求,行政程序违法及其法律后果是司法审查中的一个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论题。本文探讨了行政程序违法的表现,在此基础上与实体违法进行了比较,最后借鉴国外做法提出了对行政程序违法进行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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