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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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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证期间既不属于诉讼时效,也不是除斥期间,而是一种独立的期间形态,即为失权期间.如果债权人不在该期间内行使权利,保证期间届满,其保证债权将在实体上消灭,保证人也由此而免责.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第202条规定了抵押权的法定存续期间,并将其与主债权诉讼时效挂钩,关于此条所规定的法定存续期间的性质,学界观点不一,多有将其定性为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者,但就抵押权的性质而言,其存续期间难以与现有的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理论相契合,而应属于权利时间结构的范畴。  相似文献   

3.
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向主债务人(一般保证)或者保证人(连带保证)行使请求权的期间,在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有别,但二者又具关联性并在时间上相互衔接.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具有独立性,不因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  相似文献   

4.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能够容忍债权人不积极行使权利的最长期间。立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使得保证期间具有了除斥期间性质的外观,但其并非除斥期间。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是在不同的阶段发挥着各自作用的期间,不能因为它们对债权人请求权的处理方式不能相互兼容而否认它们相互衔接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5.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只适用一次,并且基于法定事由转化为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保证期间本身不发生中断中止。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确定时适用6个月;不利于保证人时适用法定上限2年。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不可能引起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止,不会引起一般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止,但可能引起连带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止。总体上主债务诉讼时效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的规定可以废止。  相似文献   

6.
对《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的不同理解,对抵押权人以及抵押人的权益带来不同的影响。如果将《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时间理解为除斥期间,该期间经过将导致抵押权的消灭。如果将《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解释为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相同的诉讼时效制度,那么,如果抵押权人滥用自己的权利,将会加重抵押人的负担,破坏已经建立起来的良好的第三人担保制度。因此,有必要对债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期间进行限制,将《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理解为除斥期间。  相似文献   

7.
现行法律与司法解释中保证期间用语有歧义.保证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而是依照法律或约定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约定有保证期间的保证合同,保证人承担责任是有条件的,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分两种情况.建议修改<担保法>.  相似文献   

8.
担保物权属于支配权的范畴,不应受诉讼期限的限制。《对〈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2条所规定的担保物权两年存续期间,是担保物权作为一种形成权存在的固定不变的期间,其性质属除斥期间,成立于主合同诉讼时效结束时。本文阐述了对《〈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2条的理解与适用。  相似文献   

9.
我国目前对保证期间性质的认识存在着误区。保证期间在特征上与诉讼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具有较多的共性,但也有不可忽视的差异性。只有不拘泥于特征分析,站在民法体系的高度上,联系具体的生活实践,才能看清保证期间的全貌。无论是一般保证期间还是连带保证期间,其性质都是债权人有权通过与保证人协商将保证责任的数额及履行方式具体化的期间。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既是权利也是通知义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以及连带保证的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可以引起保证期间的中断。保证期间届满导致保证责任免除是推定保证责任为零,而不是消灭了某种实际的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10.
本文在对我国诉讼时效期间立法规定评析的基础上,论述了诉讼时效期间的确定基础,并对我国诉讼时效期间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以期能对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制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诉讼时效制度存在之合理性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立法者的原意,诉讼时效设立的出发点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尊重既成事实状态。但是我国现行诉讼时效制度在效力、客体、期间、功能等几方面存在的问题,反而使得取消这一制度可能成为较好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期间既非诉讼时效,也非排斥期间,它实属免除期间,即此期间经过后,保证人便可免去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始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权人就主债务履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时,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应始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相似文献   

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该规定正式确立了我国举证时限制度,它标志着我国从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到证据适时主义的转变。文章从举证时限制度的必要性,其立法构建,逾期举证法律后果以及适用举证时效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对岭南近代文学的研究(1919—1979)可分为发轫期和曲折期两个阶段。发轫期的研究成果过多集中在对岭南诸大家如黄遵宪、吴趼人和苏曼殊等人的论述上,其特点是研究面较窄、研究程度较浅;曲折期体现了文学研究的曲折性,由于受到政治因素的严重影响,文学研究服务于政治运动,六七十年代甚至出现了不少偏差。  相似文献   

15.
劳动合同履行的特殊性(即人身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必须对其进行特别的规制,以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利益平衡。为此,本文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服务期、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6.
保证期间应为保证人能够容忍债权人不积极行使权利的最长时间,保证期间的性质应为一种特殊的权利行使期间,是一种独立的期间形态。担保法关于一般保证期间中断的规定是一种法律准用规则,连带责任保证期间如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也应视为保证期间中断。保证合同不应有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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