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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监护人同意规则是监护人知情权和代理权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自然延伸,但在适用范围、实施方式和保障方式上仍面临诸多困境。对该规则作本体论分析后,对保护的客体作目的论限缩解释,破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的逻辑冲突。同时,权衡该规则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的理论竞合关系,并与传统民法体系相衔接,将监护人同意界定为法律行为。以此为基础破解现实困境,还需坚持最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具体以分级分类管理为思路,从适用范围的三阶层修正、实施方式的强弱区分和保障方式重构三个方面着手,体系化完善监护人同意规则的特殊规定。  相似文献   

2.
同意原则是互联网平台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础,它直接制约着用户数据隐私的保障限度。《民法典》第1035条规定个人信息的处理需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通过对冲突利益的平衡,以基础法的形式阐明和确立了以用户为中心的、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适用标准。同意原则反映了信息主体对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的自我治理,体现了主体对自身道德权利的享有和个人自治的实施。它不仅包括对一般个人信息处理默示授权的弱同意,而且包含对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明示授权的强同意。此外,同意原则在网络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的适用还受到公共利益、“合法、正当、必要与诚信原则”和信息公开等因素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贵州毕节五名流浪儿童取暖致死的事件引发了舆论的激烈探讨,也将人们的关注点再次聚焦到救助保护流浪儿童的法律问题上.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监护制度在监护人主体、法定义务、委托制度和法律责任上的立法缺陷,我国应从立法上明确家庭和国家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主体,细化并落实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完善现有的监护制度,制定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制度以保障其基本权益.  相似文献   

4.
我国有关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预设儿童缺乏行为能力、父母与儿童的利益是一致的,但现实中父母的网络“晒娃”行为可能损害儿童权益,父母权利与儿童权利之间可能由此发生冲突。而当父母利益与儿童利益不一致时,后者往往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父母网络“晒娃”情境中的亲子冲突从表面上看是双方的具体权利之间的冲突,其背后反映了父母自主与儿童自主之间的冲突,本质上是不同儿童观念或父母观念之间的冲突。认真对待亲子利益冲突对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至关重要。以父母知情同意原则及其完善为落脚点,构建分年龄段、分信息层、分阶段的动态同意模式是平衡父母同意与儿童自主的关键。  相似文献   

5.
数字时代,儿童个人信息对其人身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价值,事关儿童健康成长,因此,需要法律的特别保护。我国现行立法虽然秉承对儿童个人信息特别保护的立法思路,但是将十四周岁以下儿童信息全部纳入敏感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规范有待商榷。从我国儿童信息保护的实践需求及现行立法框架来看,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在“敏感性”划分方面可以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成年人保持一致。由此,在儿童敏感个人信息与一般个人信息的区分框架下,基于场景理论,从风险管理和控制角度,以高中低的风险路径来构建分级规制策略,进而实现儿童信息权益的动态保护。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我国现行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包括监护开始的原因、监护人的资格、监护人的产生方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全面保护个人信息的专门性法律,能为高校学生工作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提供权威的遵循与指引。然而,其在适用过程中面临诸多难题,主要表现为在学生信息的收集范围等方面与惯常实践相冲突,“取得个人的同意”合法性处理规则将影响行政效率,以及学生选择“不同意”将迫使工作陷入僵局。法律的运行有一个适应和协调的过程,应结合高校学工实际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学生工作的有机衔接:第一是思想贯通,充分认识保护权益与促进利用的辩证关系;第二是规则落实,应限缩信息收集范围、完善敏感个人信息制度、修补安全制度漏洞,同时设立一次性同意制度、自动化决策制度、信息权利保障制度;第三是行为融入,包括多做告知工作、多做留痕管理、践行“两个最小”以及善用“去标识化”。  相似文献   

8.
保护个人信息是为了彰显以人为本精神,从而更好地尊重公民人格,保护公民的私生活。信息社会背景下,个人信息的保护应当在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之间相协调。本罪的个人信息应限定为与公民私生活相关,并与公共利益、公民知情权和言论自由权不相涉的信息,个人信息不限于隐私。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个人信息的单位或个人,违背公民合理期待,把合法占有的个人信息,未经公民同意或推定的同意提供给他人,侵犯公民私生活,就构成本罪规定的非法提供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9.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予以规定,其将知情同意原则作为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同时规定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无需信息主体同意即可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情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其本身具有的紧迫性以及涉及到的重大公共利益,在此期间限制知情同意原则的适用存在必要性与合理性。然而因公共利益的非至上性以及处理个人信息需具有明确目的之限制,《个人信息保护法》并非完全否定知情同意原则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适用,而是强调在必需情形下方可限制。为充分保障知情权,处理个人信息时保留知情规则;通过比例原则的检验明确限制知情同意原则时需遵循合理目的标准与最小损害标准。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的社会福利程度的逐步提高,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相关的个人信息开始从自己知道逐渐对政府部门和网络泄露。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已经为世界各国达成共识,虽然保护模式由于各国的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的不同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是各国也都逐步建立起了有效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基于我国个人信息制度和相关法律保护的现状,本文做了一些探索和研究,希望对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1.
信息时代,加强档案管理中个人信息的保护,有利于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构建信息化法律体系以及全面实现法治.但是,我国目前档案管理中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着立法不足、管理制度滞后、保护意识淡薄等问题.为此,需要我国从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范、建立全面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提高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等方面加强档案管理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相似文献   

12.
本研究基于对涉及未成年人的20款APP的社会学分析,发现目前的APP在识别、验证未成年人身份和监护人真实同意时,难以保证未成年人敏感身份信息和监护人的隐私信息安全,造成APP中对于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的年龄界限不明确,高敏感识别方法难以保证未成年人与监护人的隐私敏感信息不被泄露,低敏感识别方法无法有效识别监护人身份等问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一站式未成年人身份识别平台,该平台只负责身份识别,不负责储存及分析信息;当未成年人进入商业APP玩游戏等之前意欲进行身份识别时,自动跳转到该平台,进行身份识别。该平台识别主体应包括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政府部门应对平台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避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13.
根据"良法"的基本标准,可以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儿童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提高人口素质为目的的儿童保护阶段(1979—2003)。这一阶段,构建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框架,呈现出国家立场、工具本位等特征,但存在法律责任不明确的问题。(二)儿童作为权利主体受到特殊保护阶段(2004—2013)。在人权入宪的背景下,儿童权利保护体系初步形成,呈现出兼顾国家立场和权利本位、形成问题倒逼式立法模式等特征,也留下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脱节的问题。(三)走向保护儿童最大利益阶段(2014—)。《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布实施,在保障儿童的最大利益,实现行政保护和司法干预的有效衔接上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体现了真、善、美统一的良法精神,标志着儿童保护法律制度的正式确立。  相似文献   

14.
《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法律,综合吸纳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关于个人信息定义、处理规则、个人信息处理者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规定,分别从处理规则、个人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主管部门、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原则性规定,特别在禁止利用自动化决策“大数据杀熟”、加重大型互联网平台信息保护义务、严格个人信息跨境要求、禁止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和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方面提出针对性要求,奠定了中国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主基调,初步确立了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15.
通过以私人机构的数据处理为观察对象和切入点,从个人数据保护的基本概念、数据处理的法律基础、数据主体的权利和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特殊规定等方面出发,简析德国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基本制度,可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2)学生的重大选择必须经由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同意的原则 为有效推行校内选课指导制度,国际上已经做出了很长时间的探索,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其中,学生的重大选择必须经由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同意,这一点基本上已成为国际惯例。这个原则并非限制学生的自主选课的权利,而是从保护学生(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而提出来的。  相似文献   

17.
现阶段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使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这要求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加的对个人信息权保护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众需求。着眼于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和事后处理三个阶段对新消保法中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做出定位分析,并提出尊重消费者的信息控制权,将行业自律与政府管制相结合,建立有关个人信息的监管机构等措施,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8.
文章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探讨建立相关规则保护高校图书馆读者个人信息,论述读者个人信息处理者、读者个人信息处理、读者隐私等相关法律概念,提出高校图书馆、读者、智慧图书馆服务供应商结成共同体保护读者个人信息的观点。高校图书馆应明确共同体多方主体的责任和行为规则。从图书馆官方媒体的读者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声明、高校智慧图书馆读者个人信息的界定、读者个人信息处理的告知同意规则、读者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限定和最小必要规则、读者个人信息处理其它规则等方面探讨保护高校图书馆读者个人信息,最后强调保护读者个人信息其实是在信息利用中加强保护,释放个人信息的公共价值。  相似文献   

19.
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最初呈现出"刑先民后"的特点,而刑事制裁思路的局限及民事法律规定的缺位始终制约刑事制裁法律效果的发挥.《民法典》设立单章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进行规定,奠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正当化基础.《民法典》从确立个人信息权益属性、制定个人信息合理使用规则及明确处理个人信息的免责事由三个维度对个人信息提供全方位的民法保护.这不仅补强了个人信息的民事法律保护,也引发了个人信息在民法和刑法保护路径的衔接问题.为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流通之间的平衡,刑法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在《民法典》对个人信息规范的框架内,从刑法法益、非法使用行为入刑及出罪事由三方面进行重新构建.  相似文献   

20.
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的隐私政策协议虽然形式上满足了知情同意规则的要求,但仍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影响个人信息控制权的行使,损害了用户的合法利益。行为法律经济学基于对用户理性选择的研究,描述了授权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将个人信息控制权的基础、核心内容阐释为“决定权”与“删除权”,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相对个人信息控制权的应然义务,构建了知情同意的运作框架。根据个人信息控制权的权利内容分析,立法应围绕明确控制权适用范围、规范选择框架、完善信息信义义务、明确个人信息用益权等方面,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优化的路径与制度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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