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湖湘之學自胡安國以來,可繼承之傳統有二:一爲經史之學,一爲性理之學。經史之學方面,可注意之焦點有二:一在重祝經史之學之當代性;另一,則是於歷史成敗之探討中,着重分析决定歷史發展走向之歷史人物及其影響。至於性理之學方面,則可分述爲二:就哲學系統之建構言,安國之以"不起不滅"爲心之體,"方起方滅"爲心之用,"心"爲無所不有,謂"物物致察而能一貫"有三境,以及合"操存"與"省察"爲一;凡此諸項觀點,確實具有於程颢、程頤之外,另闢一徑之空間。其後胡宏於"生成"義,説"性"之遍在,而仍於"終極"義,釋"性"爲"有限"之論法;乃至主張一切"存有"之内部,皆内涵一特殊之具有形上意義之"存有因素",此一特珠而遍在之因素,與"氣"之形構條件結合,形塑爲"性"、"心"展現於氣化整體之成因,從而有"性無善惡"、"心無死生"之表述,皆是一種企圖於宇宙構成論與存有學方面,向前推進之努力。其發展,并非無成功之可能。而在義理學方面,由胡安國"心"之體、用説,落實爲合"操存"與"省察"爲一;此一路向,發展至胡宏,有"智"、"仁"合一之論,乃至"聖人執天之機,惇叙五典,庸秩五禮"之説,亦是一大推進。所難者,在於其所建立之"心""理"合一之論,由"識仁"始,即須有一"能觀"之位置;此點對於一般儒者而言,不易理解,亦不易掌握。以張栻之爲胡宏高弟而不免爲朱子所動摇,僅殘餘一種"體用論"之諍議;即是顯示此項困難。張栻之後,湖湘弟子有從陳傅良、戴溪游者,而如胡大時,且猶疑於朱子、陸九淵之間;以是於性理之義,其學無得而再傳,亦是實情。故就朱子而言,得吕祖謙、張栻之助,乃其成學之歷程中,屬於積極之因素;然張栻因朱子而受注意,湖湘理學之傳,却亦因朱子、張栻之講論而逐漸模糊化。理學之成系,以歷史發展之結果論,實亦仍止有程朱、陸王之形成對峙,真正具有"導引"之力。故就"理學"之嚴格義言,湖湘之學乃發源於胡安國,拓展於胡宏;其功不專在胡宏。而張栻之不足以繼承其脉,乃湖湘之學雖仍重視性理,却無法形成明確之"學派特質",僅能憑借"議題關注點"之特殊走向,發展成爲地域性學風之原因。唯若就"儒學"之寬泛義而言,則湖湘之經、史,乃至其重視"性理"之觀點,歷元迄明,其風習不少衰,不僅支脉分衍各有傳承,其於南宋所形塑之若干特色,即於其後兼受陽明學之衝擊而複雜化,亦仍有所延續。特須另有大儒,出於其間,將之涵融而出新,乃能見出力量。明末王夫之之崛起於衡陽,於理學另創新局,彼受世變之激勵,由經而史,以之深透於性理,彼之所論,不僅具有一種變朱子之"静態形而上學"爲"動態論"之勢能,彼基於"歷史哲學"之觀點而提出之獨創之"理勢論",乃至於"事變"中見"人物",於"群體"與"個體"之關係中,辨析"事理"與"事理中之義理"之眼光,皆非已有之理學、心學之舊軌,所可概括。此點顯示:南宋以後,湖湘於儒學之積蘊,乃至彼所受多方文化因素之影響,實有其屬於一地之獨特性,值得重視。  相似文献   

2.
由於繼嗣涉及宗族、財產、政治等多個方面,除皇室與民間外,此一問題更受到清前期各個層次的儒家士人學者的關注。經學家的争論主要集中在大小宗宗法如何延績、是否爲無後者立嗣及是否爲殤子立嗣上。而身爲地方大員的胡季堂關心的則是所在地區的民風與社會穩定,并通過上疏來增加大清律例的條文以化民成俗。至於底層的儒家官僚,由於受個人思想及所判案件獨特性的影響,在判案時更加靈活,體現了律例、禮制與人情間的張力。但不論是經學争論、大臣奏議,還是判案瓛書,其對於民間實際立嗣行爲的改變都很有限。其根源可能在於清代士人與民間社會的隔膜,而這又是時代政治環境影響的結果。  相似文献   

3.
徐刚 《中国文化》2021,(1):123-139
傳統的夷蠻戎狄與東南西北四方相配的觀念,見於《禮記》.清代學者崔述始提出異議,近代以來的學者,基本上都認爲這不是歷史事實,而是戰國以後的學者對於華夏周邊的族群人爲地整齊化的理想結果.但事實可能正相反,東夷南蠻西戎北狄,可能反映了早期夷蠻戎狄的來源,而春秋以來華夏與夷蠻戎狄在東南西北各個地區交錯分佈的現象,反而是族群遷移...  相似文献   

4.
在遭遇"詩的風險與機會"之時刻,在面對"不可能的命名"這一使命之時,德里達和德吉之間的關係,讓柏拉圖虚構的"由來已久的詩哲之争"偃旗息鼓。德里達的解構哲學和德吉的哲學解構面對着一種絶對的責任,一種不可能的責任,即爲他者之名、對他者之名、以他者之名詩意地見證他者之獨一無二的呼唤。無論在哪種意義上,Salute都是一種責任行爲,喻指面對他人、朝向他人以及爲着他人擔負起一種絶對的責任。所以,命名就是致意亦是拯救,還是責任以及回應。命名的詩學或者行動的詩學同時運行在命名、簽名和行動三個層面上,而指向了存在、他者和上帝。  相似文献   

5.
科舉制度自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創建以來,成爲傳統中國最根本的制度之一,而此一制度的重要性有二:一是政治性,作爲專制皇朝延攬官員之主要機制,所謂"開科取士",士大夫既爲皇帝所用,亦符合士人本身之利益;二是文化性,經由科考確定基本上以儒家經典爲依據的知識結構,以士大夫爲儒家文化的代表.  相似文献   

6.
自先秦以來儒道兩家的心論傳統中,心即有經驗層的意識心與超越層的先天之心的區别,後者"精、氣、神、明"之特性與超越性智慧,是朱子心論的前理解背景。朱子之心具有經驗心與本然心兩個層面,學界多將朱子之心視爲形下之"氣"及知覺運用,此是就經驗心而言,也是朱子學之工夫實踐的著力點。然朱子心論的重點實爲氣之"靈",從形質構成、認知功能以及心識的生成結構來看,心都具有形而上下之間的特性,處於未受氣禀私欲遮蔽的經驗心之先,朱子稱爲"本然之體""心之全體"等。本然心具有超越性,是經驗心的真正根源,也是中和新説、心統性情等思想建構的理論基礎。  相似文献   

7.
本文從康有爲代擬的闊普通武奏摺作偽說起,試圖說明:根據現有的可靠的史料,康有爲、梁啓超在戊戌變法期間究竟提出了什麽樣的政治主張和政策設計?這些政治主張和政策設計背後的政治思想是什麼?對康、梁來說,政治思想同時也就是學術思想,他們的學術思想及其發展脉絡爲何?由此再來思考戊戌變法的性質。若要說明戊戌變法時期的康、梁的政治思想,須尋其源頭,溯及康早期學術思想與政治思想,由此而展示其發展過程。本文詳細叙述了康有爲學術思想、政治思想及其發展脉絡,并借助梁啓超的言論,找至此期康的"大同三世說"的基本邏輯與主要內容,以"大同三世說"的觀念來理解其政治思想,尤其是"君民共主"的思想。本文對康提出的"議郎"、"制度局"及其變種,作出了更加符合康本意的解釋。若要判斷戊戌變法時期的康有爲、梁啓超的政治主張,不能祇看其大方向,而要查清其全部政策設計,除了大枝大葉外,細細碎碎也不能放過。本文詳細叙述了康有爲歷次上書的具體內容,說明康的核心思想是建立一個能與光緒帝相對平等對話的、參預高層政治决策的、以康本人爲核心的機構,來主導改革運動;同時也說明了康、梁對科舉、學校、譯書方面的內容比較熟悉,其改革建策亦被清政府所采納;他們設立政府經濟部門、專利法等項建策,清政府交給職業官僚;而關於財政與外交,康、梁没有相應的知識,建策多爲不妥甚至失誤,清政府也没有采納。康、梁是優秀的變法倡導者,卻不是合適的新政策略家。由此,作者得出結論:戊戌變法是以西方化爲方向、以强國爲目標的改革運動;而康有爲不是能將中國政治帶上軌道的人,戊戌變法若真要獲得成功,仍會有許多磨難。  相似文献   

8.
柏拉圖(Platon,前427-前347)說:"節奏與和聲根植於靈魂深處."①當我初次聽到呼麥(Throat Singing)之聲和胡笳之音的時候,我感到自己的心靈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笑属题探讨跨文化、跨宗教之相遇中的一佃方面。笑即嗣瞵起不同文化中的人,同晴又隔己于参商。笑不馑是一獯现象,同畴在某獯意莪上亦是文化馒越之表述。笑亦有其笑的规则,即以何檀方式并在何僵状况下笑什么或允许笑什么等。在中圜文化中,胡蕃荒黛者是可笑的,因属相封于中圆文化之首善性、馒越性及超前性,胡蕃茺蟹之外邦文化是贫匮的、落后的及通畴的。笑在中圜儒家上眉文化中是一禁忌,固凡笑者即是翰家,笑者失落于外在浮浅之中。而民同文化及傅入中圆且终究中圜化之佛教文化中却有着活力充沛的笑的彖生相。熏谕是何程之笑,谐谑之笑,讽笑,亦或是悄然而笑,燕谕是茫子的朗然一笑,觏音大士之悲愍之笑,亦或是裨宗中人之镫悟之笑,不但舆入之韶知密切相磷,而且直接涉及人之存在,亦即涉及主髓之感受舆存在,并肯器佃髓的此岸之喜悦。  相似文献   

10.
自二千五百年前的軸心時代開始,以迄十七世紀爲止,人類社會的結構、理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各大文明的傳統宗教所陶鑄,但自十八世紀開始形成的現代社會,則深受現代科學所陸續發現的自然規律以及由是衍生的嶄新技術所塑造,人類生活與觀念,因而出現翻天覆地鉅變.表面上,無論從實質内涵抑或人生取向看來,宗教與科學都好像是南轅北轍,漠不相干,甚至勢同水火,積不兼容.其實,就起源於印度的佛教而言,這是個誤解:它不但與西方科學有很深歷史淵源,而且在根本觀念上,與現代科學也不無相通之處.  相似文献   

11.
晚清時期先進的士大夫既不拒絶横向的"西學東漸",也縱向保留原有文化傳統,例如他們都恪守臣節、篤信風水。作爲從四書五經營壘中走出來的佼佼者,他們還難以捨棄儒家話語系統、價值理念,具有"近代過渡性人格"的面貌特徵。陳寶箴作爲其中一員,同樣脱離不了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在戊戌變法運動這場歷史大風浪中,士大夫群體分化出錯綜複雜的頑固派、洋務派、維新派、保守派,統而言之,即新黨、舊黨,陳寶箴的政治分野到底屬於新黨還是舊黨?抑或不新不舊、亦新亦舊之間,尚須史家根據现有材料和進一步挖掘史料予以默證深探。  相似文献   

12.
一 清末民初的學林,没有羅振玉,自然也就没有王國维,這是舉世公認的.但身後聲名,羅振玉却遠不及王國维.  相似文献   

13.
一一舌根,出無盡音聲海;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贊嘆一切如來諸功德海,窮未來際,相續不斷,盡於法界,無不周遍.——《大方廣佛華嚴經》①喉音咏唱就是蒙古音樂學者所説的浩林·潮爾(Holin-Chor)②,蒙古人俗稱呼麥,哈薩克人則稱為闊麥依.徐慧指出:"呼麥主要流行於東北亞、中亞地區蒙古(Mongolia)、圖瓦(Tuva)、哈卡斯(Khakass)、戈爾洛一阿爾泰(Gorno-altaisk)和巴什基爾(Bashkirs)等地區,擁有多種發聲與演唱類型,最基本的特徵是一位表演者同時演唱兩到三個聲部,在一個持續不變的基音之上發出泛音,形成旋律,以圖瓦與蒙古的呼麥最為引人注目.……  相似文献   

14.
<論語·述而>云:"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自<史記.孔子世家>叙事發微至今,校斟注解乃至引伸議論之文字幾乎汗牛充棟.之所以拈出單句引以為本文的缘起發瑞,是因為這些語符的後面隱藏着孔子音樂本體論的諸種疑端,是因為"孔子適齊"這一事態及其意義引伸中歷來枝蔓旁生,也就給我們留下了某些學理爬梳的缝隙.  相似文献   

15.
本文從康有爲代擬的間普通武奏摺作僞説起,試圖説明:根據现有的可靠的史料,康有爲、梁啓超在戊戌變法期間究竟提出了什麽樣的政治主張和政策設計?这些政治主張和政策設計背後的政治思想是什麽?對康、梁来說,政治思想同時也就是學術思想,他們的學術思想及其發展脉络爲何?由此再來思考戊戌變法的性質,若要説明戊戌變法時期的康、梁的政治思想,須辱其源頭,溯及康早期學術思想與政治思想,由此而展示其發展過程、,本文詳細叙述了康有爲學術思想、政治思想及其發展脉络,并借助梁啓超的言論,找至此期康的"大同三世説"的基本邏輯與主要内容,以"大同三世説"的觀念來理解其政治思想,尤其是"君民共主"的思想本文對康提出的"議郎"、"制度局"及其變種,作出了更加符合康本意的解释,若要判断戊戌變法時期的康有爲、梁啓超的政治主張,不能只看其大方向,而要查清其全部政策設計,除了大枝大葉外,細細碎碎也不能放過本文詳細叙述了康有爲歷次上書的具體内容,説明康的核心思想是建立一個能與光緒帝相對平等對話的、參預高層政治决策的、以康本人爲核心的機構,來主導改革運勤;同時也説明了康、梁對科舉、學校、譯書方面的内容比較熟悉,其改革建策亦被清政府所采納;他們設立政府經濟部門、專利法等項建策,清政府交給職業官僚;而關於財政與外交,康、梁没有相愿的知識,建策多爲不妥甚至失誤,清政府也没有采納。康、梁是優秀的燮法倡導者,却不是合適的新政策略家由此,作者得出结論:戊戌變法是以西方化爲方向、以强國爲目標的改革運動;而康有爲不是能將中國政治帶上軌道的人,戊戌變法若真要這得成功,仍會有許多磨難。  相似文献   

16.
一 關於《希臘悲劇時代的哲學》1873年4月,尼采到拜羅伊特做客瓦格納家,帶去了一部謄寫好的文稿,題為《希臘悲劇時代的哲學》.據瓦格納夫人柯西瑪在日記中記載,尼采在瓦格納的家庭聚會上宣讀了這部稿子,分兩次讀完.這是一本尚未完成的書的草稿,尼采自己在當時的一封信中談到這部稿子時説:"這整個東西距合格的書的形式還很遠,我將不斷鞭策自己,還須經過很長時間,才能嘗試再次——同一題目的第四次——寫作.我曾被迫為此目的進行極為特殊的研究,甚至無畏地涉獵數學、力學、化學原子理論等.  相似文献   

17.
<正>上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如何可能大家都知道,中國的改革開放始於二十世紀70年代末,自那以後,中國社會經歷了一系列重大而深刻的改變,法律生活的改變無疑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我個人的經歷而言,當我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學習法律專業的時候,這所成立於1950年代初的法學院是在停辦大約十年之後首次恢復招生,而在當時,全中國在辦的法律院系總數不超過十所。三十年後,這個數字變成了六百多所,在校學生人數則增加了超過兩百倍。我還記得,我入學的第二年,中國才有了自1949年以後的第一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現行憲法則是在我畢業的那一年頒布實施。因爲這個原因,在那四年當中,我  相似文献   

18.
《中国文化》2020,(2):213-221
本文對中國印刷史上的兩項重要發明——泰山磁版和吕撫泥版及它們的發明人進行綜合研究,根據版面印迹和文獻記載,還原了二者的製作工藝:泰山磁版是將用範母塑製的濕泥單字排成版面后入窑燒成磁版的,吕撫泥版屬於"塑製泥版"而非"活字泥版"。泰山磁版的發明人徐志定在雍正年間曾兩次擔任新昌知縣,與新昌人吕撫有可能相識。吕撫發明泥版,不排除受到徐志定的影響。  相似文献   

19.
法律史的視界:方法、旨趣與範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如果說歷史即是人類對其以往經驗的記錄,則法律史便是其中與法律相關的那一部分。①這種意義上的法律史淵源久遠。在中國,以專門形式對法律史作系統記錄與整理的嘗試,至遲始于東漢班固之撰《漢書》。②班氏以“志”入史,“刑法”居其一。此後,正史中的“刑法志”傳統綿延不絕,蔚為大觀。③  相似文献   

2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