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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邮政部门曾做出决定,允许从2003年9月1日起使用“××邮资已付”专用戳,于是“尸骨未寒”的“邮资已付”戳死灰复燃。笔者闻之,除惊讶之外,实在觉得不是滋味。“邮资已付”戳的弊端是无法确保邮资全部进入邮政收入渠道,而致使邮政主管部门下决心将它废除之。其废除之路也颇坎坷,三番五次欲停又罢,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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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初,国民党政权临近崩溃,通货膨胀日益恶化,金圆券大幅度贬值,一些地方出现拒用金圆券。1949年4月25日,湖南邮政管理局率先使用银元邮资,各省局也纷纷效行,但银元邮资邮票一时供应不上,各地只好刻用“国内邮资已付”戳记,以戳代邮来维持日常邮政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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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获嘉邮电支局邮政营业台使用的邮资已付戳,序号为“O”。四川资阳使用的邮资已付日戳中竟有两个序号,中格为“1”,下格为“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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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收到“麦德龙”的广告信函,封上的邮资已付戳地名仅刻“四川路桥15”(见图)。如果不知此广告信函发自上海,很可能误为四川省某地的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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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收到邮友寄来的一个实寄封,在邮资已付戳上有“DEM”三个字母,对其含义不解。请教各地邮友,也未获释。遂专函内蒙古乌海市邮政局请求解疑。承乌海市邮政局业务视察室热情介绍,始知该“邮资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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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2537页介绍了带有“商”、“商函”邮资已付戳各一个,笔者手中还有一个带商函字样的邮资已付戳,“商函”两字刻在下格地名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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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提高邮政通信质量和业务管理水平,邮电部于1992年6月17日以邮部(1992)397号文下发关于"将多种邮资已付日戳合并为两种邮资已付日戳的通知"。通知规定将当时的五种邮资已付日戳合并为两种,一种为中法文对照的邮资已付日戳,适用于国内、港澳、台湾的各类邮资总付邮件;一种为机要通信邮资已付日戳。并要求各局认真做好邮资已付日戳的更换工作,最迟于1993年6月30日前全部更换完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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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8月后,全国各大局陆续试行在包裹详情单上不贴邮票,改用“邮资已付”戳。上海局在使用时准确执行了邮电部[58]秘字第68号文第一款第5条:“包裹详情单可以只请寄件人填写第一联,其余由营业员代填”,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