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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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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物权法定原则之缓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是物权法中的基本原则,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关系日趋复杂,严格固守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将会脱离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扼杀新兴的物权,进而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大陆法系国家晚近的民事立法出现了物权法定的缓和趋势,我国的物权法定原则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借鉴其他国家对该原则弱化和缓和的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2.
在物权法中,物权的规范集中反映在物权法三原则上,物权法三原则对理解物权制度,正确实施物权法具有重要的意义。物权法三原则,即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相似文献   

3.
我国物权立法应放弃物权法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僵化性缺陷尽显,阻碍了物权法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从哲学、历史学等角度来看,物权法定原则并非立法的产物,而是概念法学的产物。结合我国实际和立法现实,我们认为我国物权立法中不应采用物权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4.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物权法定原则,有助于我国建立一套完整的物权体系,巩固改革开放成果.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物权,物权法定原则的局限性显现出来,文章提出习惯与司法解释相结合,克服我国物权法定原则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定原则是传统物权法最为重要的原则,其内容包括“类型强制”和“内容固定”两个方面,企图以之囊括一切物权法规范的强制性品格,不可取。依不同情形,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将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物权法定原则与物权法其他基本原则一道,塑造了物权法的强制性品格,使物权法上的意思自由隐而不彰。物权法定原则迎合了大陆法系的成法传统,中不涉及对物权法定原则本身的价值评判。  相似文献   

6.
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物权法始终、反映物权法调整社会关系的本质和规律的最根本规则,它是研究、制定、适用物权法规范的根本准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我国物权法基本原则的特点.我国现行物权法确立了遵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规则、平等保护国家与集体和私人物权、物权法定、物权公示、取得和行使物权遵循法律与尊重社会公德等五项基本原则.完善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应坚持从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完全适应的角度完善之、重视确立规范、统一的物权法定之"标准"、积极构建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物权法定"原则、物权与债权相区分原则、保障物权人拥有财产性收入原则、特别法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7.
本文在对物权法定原则进行解释的基础上,阐述了物权法定原则的合理性及不足,对物权法的完善提出了自己建议,以解决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在修改中,有关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还存在分歧。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物权制度的物权立法思想和适用物权规范的根本准则,我们认为应该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定原则在民法国家的物权立法中虽都不同程度地予以承认和确立,但其内容和表现因立.法例不同而各有差异.我国物权法所确立的物权法定原则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僵化、缺乏弹性等诟病.建议将物权法定原则做一些缓和处理,在坚持物权法定原则的同时,为其增加一些弹性和柔性,使其“刚柔相济”,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物权立法的建构,使其更加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物权公信原则——以不动产领域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物权理论认为,法定的物权公示方法当然的具有公信力,公信原则是我国《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笔者通过研究发现,在不动产领域,所谓公信原则的一般法理在我国《物权法》中是不存在的。登记无疑是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但是否有公信力完全由立法者的选择使然,而非公示的必然结果。不动产善意取得不是公信原则的体现,登记薄的推定效力亦不是登记公信力。我国《物权法》没有确立公信原则,是充分考量了我国现阶段国情的。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应该是指物权的种类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新种类的物权。确定物权法定原则,其目的在于使物权能够被公示,从而确保物权交易的透明和便捷,但物权法定原则的僵化,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阻碍的作用。因此,在完善物权公示制度的前提下,物权法定原则应该被否定,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12.
物权公示原则与物权法定原则之间内在的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物权公示原则内在的有一种突破物权法定原则束缚的要求和可能性。这一紧张关系随着公示方式的多元化发展,现代公示技术的进步及由此导致的公示制度效能的大幅度提高而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就成为了一个问题。物权公示原则是意思自治理念在物权法领域的贯彻和保障,也是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在这一方面,物权公示原则可以实现与物权法定原则的功能替代。  相似文献   

13.
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传统理论对于意思自治原则与契约法之间辩证关系的探讨较为广泛深入,而作为民法另一主要领域的物权法由于奉行物权法定主义,因而意思自治原则在其中的适用似乎充满张力。从外部来看,意思自治与物权法定之间的逻辑关系可以表述成:"私法自治对物权法定构成一种背景性指引,物权法定为私法自治提供保障。"在物权立法的重心由重所有权向重他物权的转变这一宏大背景之下,物权法具有诸多内在的私法自治品格。这种内在的品格主要体现为当事人对物权法律关系发生与变动的自由、当事人对物权法律关系相对人的选择自由、当事人在发生及变动物权法律关系时在既有的物权种类中进行选择的自由以及在功能不特定的他物权中自主确定他物权具体内容的自由。  相似文献   

14.
民法上一系列制度对私法自治理念的昭示足以证明其基础性地位。没有私法自治,民法的整个体系将濒于坍塌,所以私法自治被称为民法的基石。担保物权属于物权,而物权又属于民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所以私法自治亦应成为担保物权所遵守的基本理念。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我们在坚持物权法定的同时,也不应忽视私法自治原则。我国刚刚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并没有彻底地贯彻私法自治的民法基本理念,担保物权的立法应该更加“私法化”。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定主义的历史及内涵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权法定主义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自罗马法以来被大陆法系各国普遍奉行。但与此同时。该原则又饱受质疑,特剐是近年来,对其批判之声更是不绝于耳。本文较为全面地考察了物权法定主义的历史,进而指出物权法定主义指物权的种类必须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是为其内涵。文章旨在揭示物权法定主义之真实面目,为人们认识该原则继而评判其是非提供一点参考。  相似文献   

16.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体制有不少问题,有必要在认真比较各国民法典物权法编制体例的基础上确定我国物权法的编制体系。抵押、质押、留置及担保等担保, 不纳入物权法规定为好。对占有、不动产登记、取得时效,以合并规定于一章并置物权法最后部分为宜,对相邻权、地役权,以合并规定于一章,置于用益物权之后为优。我国需要物权法定原则,它与自由并不矛盾。还有,《建议稿》第7条即区分原则的规定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7.
物权的区分原则、法定原则、公示原则,厘清了那些和物权关系相牵连的买卖合同效力认定上的模糊认识,影响了这些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物权法的一些特别条款,还对某些关联物权的买卖合同或条款的效力作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8.
本次《物权法(草案)》提出了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原则、遵守法律原则、保护物权原则,其与通说相比,将公示公信原则调整为公示原则、放弃了一物一权原则、增加了遵守法律原则和保护物权原则。文章对这些原则的内容作了解释,分析了规定这些原则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19.
物权立法是世界民法典的立法潮流,我国通过借鉴世界物权立法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民事立法的现状,制定了中国特色的物权法。该法确立了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并在物权法基本原则指导下,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法体系的基本内容。司法实践中应准确理解和适用物权法。  相似文献   

20.
不动产法是我国未来物权法的重点,而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是不动产法的核心之一.本文简要阐明了不动产对物权体系的决定作用,揭示了不动产法在物权法中的极其重要的地位;进而通过对物权法基本原则--物权公示原则目的、功能的分析,指出不动产物登记制度必然存在及必须存在的理论基础,提出几点对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加以完善的初步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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