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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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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联合国少年刑事司法准则以及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总结出了少年司法制度五大基本原则:双向保护原则;预防为主、尽量减少司法干预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少年案件处理的专门化原则;保护名誉、隐私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犯罪是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全世界关注的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五个特点,即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类型单一化、犯罪主体团伙化、犯罪时间趋同化、文化水平低层化.进一步剖析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自身因素和社会因素等多重原因的具体内容,联系我国目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从一个刑事审判法官的视角,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可行性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由于其主体上的特殊性,其相较于涉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因此在对未成年人进行刑事审判中,要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辅以不公开原则和全面调查等原则。同时应当适用区别于成年人的刑事审判体系和制度,主要有分案管理制度、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国家救助制度等。由于我国未成年人审判制起步比较晚,九十年代才出现第一个少年法庭,与经过百余年发展的美国少年司法相比还有很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外成熟的审判制度的学习和借鉴,结合国内的现状,去解决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审判中的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犯罪的程序保护原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未成年人既是社会的希望,又是社会良性发展的根据。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根本,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因此,必须有特别的刑事司法程序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予以特别的保护。未成年人犯罪程序保护原则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对犯罪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和复归。并应当从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预防为主、减少司法干预原则,双向保护原则,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等方面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程序保护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适当地运用法律方法有助于法官实现对违法未成年人的教育功效。在少年司法活动中,司法者要在"司法者"思维与"社会工作者"思维之间进行转换,同时,法官应注意法庭语言对未成年人审判对象的影响。基于此,通过普法使社会群体对犯罪少年的轻刑化、缓刑化给予理解与支持,建立健全"法官社会化"的支持系统,强化法官语言学理论知识的掌握与运用。  相似文献   

6.
尚秀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专门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已经有15年。她曾多次被评为北京市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曾荣立一等功,被评为北京市“十佳法官”。她曾审判过629名犯罪少年,判处缓刑189个,其中有16位少年考上了大学,被失足少年称为“法官妈妈。”以她的事迹为蓝本的电影《法官妈妈》2002年3月8日公映.  相似文献   

7.
刘立 《培训与研究》2003,20(3):51-54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国家基于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精神,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特殊性而制定的科学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对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立足于教育和保护。只有将未成年犯的权利保护、教育管理、处罚矫正及其福利工作等各个环节结合起来,实行综合治理,并且减少未成年犯刑事司法成分,适应未成年人司法的非诉讼化发展趋势,才能扩大并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进行了明确规定,该规定进一步体现了我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是我国刑事司法在未成年保护方面的重要举措。由于立法与实践经验相对不足,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明确其具体操作程序,有效促成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被认为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阐述了在我国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现状和不足,结合实际提出了积极可行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新闻月评     
法官妈妈尚秀云提醒:10种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北京青年报》2007年3月8日讯尚秀云从事少年刑事审判19年,审判过832个失足的孩子。在《法官妈妈给父母的90个建议》中,她告诉家长,特别要注意自己的孩子是否有以下的10种行为,因为它们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先兆: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人犯罪仅仅依靠法律的惩治远远不够,本文对未成年人犯罪及重新犯罪的预防措施进行探讨,并积极寻求在刑罚适用上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保护原则的体现。  相似文献   

12.
适当地运用法律方法有助于法官实现对违法未成年人的教育功效。在少年司法活动中,司法者要在“司法者”思维与“社会工作者”思维之间进行转换,同时,法官应注意法庭语言对未成年人审判对象的影响。基于此,通过普法使社会群体对犯罪少年的轻刑化、缓刑化给予理解与支持,建立健全“法官社会化”的支持系统,强化法官语言学理论知识的掌握与运用。  相似文献   

13.
孟德荣 《家庭教育》2004,(2A):46-46
你的儿子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并没有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利。对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我国实行的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中均有明确的规定。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存在严重缺陷。从立法上看,缺少一部以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少年法;从政策上看,刑事执行政策和社会政策的不足已不能适应治理犯罪的需要;从司法上看,现有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从整体上执行力度不够。  相似文献   

15.
台湾地区过去对非行少年的处遇强调"教罚并重、宽严并济",1997年的大幅修法动作,显现出台湾地区少年司法理念从"惩罚"到"保护"的转变。司法制度需要司法理念来指引,选择怎样的司法理念,取决于人们看待少年的态度。充分尊重其主体性、未来性,集结各种社会资源,将非行少年从社会边缘拉回,使其尽早复归社会,而不是将其排斥于社会边缘,让其从非行少年逐步变成成年犯罪人。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应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着眼于消除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条件,改进工作,创新模式,努力实现由事后消极惩罚转向事前积极防范,有效控制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相似文献   

17.
《内蒙古教育》2009,(13):52-52
自1984年11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以来,截至目前,全国法院系统共建立了2219个少年法庭。全国31个省、区、市高院都建立了少年法庭指导小组。经过25年的不懈努力,全国法院形成了一支以尚秀云、李其宏为优秀代表的专业少年审判法官队伍,拥有少审法官7018名。  相似文献   

18.
法官在刑事司法领域里的自由裁量权,是一个涉及刑事司法活动主体的重要理论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对于提高我国的刑事司法水平,构建公正的刑事司法制度,均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这里阐述了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含义,分析其存在的必要性,提出并论证合理限制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9.
宽严相济不仅是指导刑事司法的政策,也应当是指导整个犯罪预防与治理工作的政策。处理未成年人犯罪要讲究"宽",主要是指惩罚的量应当相对轻;处理未成年人犯罪要追求"严",应当是指对未成年人犯罪要采取严密防范的策略,而非严厉打击。为此,警察应当提前介入学校欺凌现象、家庭暴力现象、不良少年群体,同时改革收容教养制度,大力发展工读学校教育,并将收容教育制度重塑为工读学校的强制入学教育制度。在处理过程中,要注重恢复性司法的运用。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适用应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方针和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有必要将上述方针和原则在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中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控制末决羁押的适用,使等候审判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成为一种例外。在起诉制度上,为了节约司法资源,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污点,以使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更容易回归社会,有必要设置暂缓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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