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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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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文娟  程怡 《大观周刊》2011,(34):90-90
房地产业如今已经成为热门行业,大家也极为关心房地产价格的升降,自2003年房产价格飞速上涨后,房地产价格一直高居不下,给社会带来很大问题,出现一大批“房奴”,国家对这一问题不断采取措施进行调控,本文着重就国家房地产政策效果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2.
方仁 《传媒观察》2005,(4):15-17
2004年11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在上海面世,由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联合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和北京青年报社共同打造,这三家集团都是中国传媒业赫赫有名的巨子。《第一财经日报》是中国第一个跨媒体、跨地区的报纸,得到了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的充分支持,上海、北京、广州三地的党委、政府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给予了大力扶持。  相似文献   

3.
刘晓鹏 《新闻界》2004,(4):76-77
2003年,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这家由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将《上海经济报》收归名下,改造成为一份面向全国的财经类日报《第一财经日报》。如果说原上海电视台财经频道和原上海东方电台财经频率统一对外呼号为“第一财经”初现跨媒体信息平台雏形的话,日报的诞生将最终  相似文献   

4.
2300万返乡农民工需重找工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据《第一财经日报》,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截至春节前,返乡农民工为7000万人左右,其中有2300万需要重新找工作。去除已经外出且仍处于失业状态的1100万人,留在当地尚未找到工作的返乡农民工仍有1200万人。  相似文献   

5.
报刊图书     
《传媒》2004,(10):5-5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分析《第一财经日报》从2008年6月到2014年6月期间的PX报道,发现该报从增强认知、改变态度和做出行动三种报道视角切入,试图达到让公众逐渐了解PX,说服公众接受合法合规的PX项目,呼吁多方合作、促进PX项目良性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甚至在哈尔滨方面已经发出停水公告以后,《第一财经日报》引用的吉林石化方面人士的谈话仍然说,爆炸产生的是二氧化碳和水.绝对不会污染到水源。那么.威胁哈尔滨的水污染从何而来。[编者按]  相似文献   

8.
王刚  袁野  王寻 《新闻天地》2006,(10):12-14
从8月28日到9月3日,台湾富士康集团诉《第一财经日报》的“名誉侵权案”,经历了从索赔3000万元到1元,到双方握手言和、富士康撤诉的令人瞠目的戏剧性过程。事件虽已偃旗息鼓,但它却暗示了全球正在发生的一种重要的社会结构性变革:即国家和市场以外大范围的社会机构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些机构包括政党、媒体、社会运动、利益集团、监督群体等等,这些非营利部门构成了公民社会。但从富士康事件的发展来看,作为公民社会组成部分的特殊利益保护组织的缺失或不作为,说明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任重道  相似文献   

9.
《新闻天地》2006,(10):17-17
据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四日电,引起轰动的富士康公司向《第一财经日报》“天价索赔”案几经周折刚刚和解,因一篇涉及猎杀金钱豹问题的报道,《第一财经日报》被山西东方国际狩猎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再次陷入“官司门”。山西东方国际狩猎场称,国家林业部门对狩猎的动物有着明确的规定,严禁措杀金钱豹。该狞猪场从今年元月起,正在筹备“首届中国国际  相似文献   

10.
《视听界》2006,(5):108-109
事件始末富士康将记者告上法庭并提出天价索赔因不满一篇员工“超时加班”的报道,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高达人民币3000万元的索赔,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鸿富锦为富士康全资子公司,富士康又是台湾鸿海集团子公司。)《第一财经日报》发函谴责富士康《第一财经日报》8月28日下午向富士康公司发函称“记者报道属于职务行为,报社将动用资源支持两人全力应对诉讼”。《第…  相似文献   

11.
从8月28日到9月3日.台湾富士康集团诉《第一财经日报》的”名誉侵权案”.经历了从索赔3000万元到1元.到双方握手言和、富士康撤诉的令人瞠目的戏剧性过程。  相似文献   

12.
2005年8月,于2004年年底相继创刊的两大新兴财经类日报——《第一财经日报》和《每日经济新闻》将合并的传言出现,当时业界一片哗然。《第一财经日报》总编秦朔在合并消息传出后不久,明确表示合并的时机还不成熟。但两份财经报纸都出现了较大亏损,确实面临困境。回想2004年11月  相似文献   

13.
石月平 《视听界》2006,(5):86-87
思考一:名誉侵权案被告该怎么定?自8月26日《新京报》等报刊披露后,社会舆论普遍认为这件案子从一开始就把诉讼对象搞错了,鸿富锦起诉的对象应该是《第一财经日报》报社,而不是两位记者。法院立案,是不是错了呢?如果仅仅从司法解释的字面上来理解,答案是没有错。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8月7日面世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第六点表述如下:“问:因新闻报道或者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答: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  相似文献   

14.
在中国历史上,记者曾经口无遮拦,损人骂街是家常便饭。但是在存在那种不讲理权力的情况下,记者,尤其是敢说话的记者,其实还是很弱势  相似文献   

15.
朱德泉 《青年记者》2006,(19):72-72
从8月28日到9月3日,台湾富士康集团诉《第一财经日报》的“名誉侵权案”经历了从索赔3000万元再到双方“互致敬意”和“互致歉意”,历时110小时,戏剧性结局令人拍案惊奇。落幕回头看,其间发生的一切“作为与不作为”值得掩卷反思。此案之所以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针对记者个人30  相似文献   

16.
汤耀国 《新闻知识》2004,(11):23-23
近来,两份新型经济类日报已扯起大旗,全国范围内大肆招兵买马,南北各路人杰俱闻风而动。第一财经日报先行一步,据说阵营已基本齐整,10月便正式亮相报业市场。每日经济新闻紧跟而上,短期内的蓄力发动也令人为之瞩目。  相似文献   

17.
林爱珺 《传媒观察》2006,(10):16-16
不久前,“富士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案”在中国大地沸沸扬扬地传播着、炒作着,各方学者、新闻工作者和一般受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聊富士康,没花一分钱广告费,富士康就一夜走红。本案来去匆匆,从立案到未经开庭而撤诉仅9天;诉讼标的额从3000万元“蹦极似的”暴跌到1元钱;最后以富士康与《第一财经日报》联合发表声明互致歉意的结果戏剧性地结束。企业诉记者报道失实,从一起名誉权官司发展成为一次众说纷纭的公共事件。有人说这是一场“闹剧”,有人说这是富士康在危机公关,有人说这是“媒体业的9·11”,有人在抱怨司法腐败、法院执法…  相似文献   

18.
韩永 《新闻窗》2006,(6):30-31
富士康科技集团诉《第一财经日报》及两位记者侵权案以双方和解、互致歉意的结局收场,有些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出人意料之处在于富士康刚开始气势汹汹、大有不拿下此案誓不罢休之态势,不曾想态度转化如此之快;说它合乎情理是因为在网上民意一浪高过一浪的谴责声中,以人气与商誉来维持和扩大销售额的富士康公司认识到。再坚持下去,即便自己赢得了官司,却失去了人心,而后者对于自己的意义可能远远大于赢得这一场官司.  相似文献   

19.
本文主要从网站、数据库、手机报三个方面分析我国三大财经报刊——《第一财经日报》、《经济观察报》和《中国经营报》的数字化现状,最后对我国财经类报刊在数字化道路上的方向和模式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亦杰 《今传媒》2006,(11X):49-49
备受全国关注的富士康同《第一财经日报》(以下简称《一财》)的新闻官司,以当事双方发表联合声明,互致歉意为“大结局”,达到“和谐发展,善意解决”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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