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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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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战以后,哈特作为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全面提出了“法律是第一性规则与第二性规则的结合”的法律观以及“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他的“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饱受非议,许多学者由此认为哈特的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吸牧了自然法的因素,尤其是承认了法律义务的道德基础,因此是向自然法学的靠拢和妥协.其实这是一个重大误解,哈特的这一主张恰到好处地反映了他与自然法学说的决裂,为实证主义摆脱困境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工具.  相似文献   

2.
奥斯丁认为法律制度由主权者的命令构成;凯尔森将法律制度看作是等级森严的规范体系;哈特则主张法律制度是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的有机结合;拉兹从整体上对法律制度的框架进行了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制度法学强调从哲学和社会学两种意义融合的角度来对待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本文主要讨论“恶法亦法”这一法哲学观点的支持论点和反驳论点。“恶法亦法”观点主要来源于苏格拉底的申辩、哈特的“法律与道德相分离学说”、拉兹的实践哲学理论上的道德与法律的分离。“恶法亦法”面对的挑战主要是自然法学派的法律需要符合社会道德和理想;在我国“恶法亦法”面对的是中国社会的“常情”、“常理”的挑战。“恶法亦法”的最终问题是哈特提出的恶法是法但是我们不一定需要遵守,本文最后讨论这种论点的哲学根据。  相似文献   

4.
拉兹坚持强社会论理论基础,提出一个法律就是一个规范,重视法律实践,主张主要法律适用机关所认定和适用的法律构成一个法律体系,每种法律必然属于一种法律体系,形成一套别具特色的法律体系思想。他的观点适应了法律实践的需要,缓和了法律实证主义与社会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的紧张关系,并实现了方法论的创新。  相似文献   

5.
理论和实践的划分是拉兹权威理论的起点,他将权威区分为理论权威与实践权威、事实权威与合法性权威等等。在他的整个权威体系中,合法性权威占据突出的地位,从而形成了其独特的“服务性权威”理论。拉兹的“服务性权威”的理论继承了哈特的“内在观点”的思想,并用三个命题来进行论证,包括依赖命题、常规证明命题和优先命题。  相似文献   

6.
理论和实践的划分是拉兹权威理论的起点,他将权威区分为理论权威与实践权威、事实权威与合法性权威等。在他的整个权威体系中,合法性权威占据突出的地位,从而形成了其独特的“服务性权威”理论。拉兹的“服务性权威”理论继承了哈特的“内在观点”的思想,并用三个命题来进行论证.包括依赖命题、常规证明命题和优先命题。  相似文献   

7.
法律、道德与正义这一经典问题,在法学界不断引起人们的关注、讨论。而英国新分析法学派代表人物哈特也把它列入对法学本性思索所必须解决的三个争论点之一,其对此争论点的分析阐述在法学界影响深远,生命力持久。  相似文献   

8.
关于建立法律权威的探析——从哈特到韦伯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新分析实证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及社会法学派的代表人物韦伯均认为法学研究中应秉持价值中立的观点,同时认为人们的法律感对于建立法律权威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他们观点的梳理以期对我国法律权威的建立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9.
20世纪,由于西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加之一系列重大的政治争论和学术争论的推动,西方法哲学从二战前后的“休眠状态”转而复兴,并形成百花竞放、百舸争流的局面。各种法学流派相继出现,诸如新自然法学派、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经济分析法学派,等等。其中以新自然法学派、新实证主义法学派、社会法学派为主,构成了20世纪西方三大主流学派。在这三大主流学派中,前二者均是在前人思想上继承发展而来的,而社会法学派则应时而生,其出现被誉为“20世纪西方法学领域最重大的事件和突出的成就”。本文在对此三大流派存在的意义的分析上,并不以追求判断三大流派谁对谁错、谁优谁劣为目标,而是笔者认为三大流派存在的意义正是其本身对上述问题的认识。因此,本文将从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及各学说自身特色等几个方面略析三大流派存在的意义。一法律与道德法律是什么?这一至少在2500年前的古希腊学者就提出的问题,至今人们仍未达成一个公认的答案。从古希腊“安提戈涅”式的悲剧到奥斯丁“法即主权者的命令”,人类对法律是什么的思考形成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两大法学派,即以法律道德化解释的自然法学派和以法律实证化解释的实证主义法...  相似文献   

10.
基础规范和承认规则是凯尔森和哈特法学理论的核心概念,它们是解释法律规范或规则效力的最终答案,是一个理智的假定,但它们本身是法律系统的实际有效性.基础规范和承认规则是联系事实与规范(规则)的纽结,理解它们是认识分析法学的关键.两者有相似性,也存在一些差异.  相似文献   

11.
法律实证主义是西方的重要法学流派,同时又是一个饱受误解的学派。本文首先探讨了法律实证主义的定义问题,认为,法律实证主义是一个家族相似的流派。接着.讨论了法律实证主义思想的中心地带——“分离理论”和“社会事实理论”.力图消除人们对它的误解。随后重点研究了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对这些批判分别加以驳斥和辩护。  相似文献   

12.
设置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本质上来源于法学的实践知识性质,从法学的知识论源流与发展来看,实践性始终构成法学知识的核心意涵。法学知识的理论创新具有无可否认的重要性,但更为关键的是将这种实践知识有效运用于现实,这成为法律博士存在的根本意义。面向未来的法律博士生培养将面临法律理论与实践的联结、培养理念与现实的联结这两个棘手挑战,而这需要从创新培养模式与改革双导师制度两个方面尝试寻找解决与探索的方向。法律博士生教育应培养未来的“法律家”而不是“法学家”,因此必须探索出一条有别于法学博士生教育并具有行业特色的培养道路。  相似文献   

13.
法学范式经历了由报应主义到规范主义的转变,规范主义范式固有的内在矛盾使其自始裂分为法条主义和实用主义长达十多个世纪之久,此间,意志与理性悖论、立法与司法二分导致法律价值取向混乱,使法学范式长期处于危机和反常状态之中。相应地,法学教育模式经历了口口相传到理论传承的变化,规范主义范式的危机使法学理论传承分裂成为理性化教育模式和经验化教育模式。20世纪的分配正义论和法律风险理论使分配主义最有可能成为法学范式革命的成果,分配主义范式下,法学教育应采精英化模式。  相似文献   

14.
本文主要建立在对两个文本的理解之上,一个是哈特《法律的概念》,一个是Shapiro的"on Hart’s way out"这篇论文。这两个文本中涉及到其它理论家的内容,比如德沃金、科尔曼和拉兹等,都没有专门去研读。因此本文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笔者自己对《法律的概念》一书的解读,第二部分是Shapiro对哈特的解读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对哈特转向包容性实证主义的批判,后一部分是以前一部分为基础的。  相似文献   

15.
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可谓是现代西方法理学的一颗明珠,它所倡导的语境分析方法引领了20世纪下半叶法理学的整个发展方向。该文正是对这一方法的集中研究,它揭示出了哈特将该方法应用于法哲学领域的发展过程,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探究了J·L·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与哈特的分析法学之间的密切相关性,此种努力旨在批判性地考察语境分析方法的理论力量及其限度,丰富对哈特法哲学本身的理解,为当代中国的法学提供新的启示。  相似文献   

16.
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可谓是现代西方法理学的一颗明珠,它所倡导的语境分析方法引领了20世纪下半叶法理学的整个发展方向。该文正是对这一方法的集中研究,它揭示出了哈特将该方法应用于法哲学领域的发展过程,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探究了J·L·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与哈特的分析法学之间的密切相关性,此种努力旨在批判性地考察语境分析方法的理论力量及其限度,丰富对哈特法哲学本身的理解,为当代中国的法学提供新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教育范式由“教学范式”向“学习范式”转变,是高等教育对技术变革产生影响的回应。教师发展中心需要通过职能转向应对新的教育范式对教师教学及学习提出的新要求。然而,教育范式转变视角下教师发展中心职能转向面临现实困境:学习服务技术化,忽视教师学习的情境性;资源推送同质化,忽视教师学习的能动性;服务过度依赖技术,忽视教师学习的创造性。教师发展中心职能转向应由“管理”转向“服务”,由“独立”转向“协同”,由“教师培训”转向“教师发展”。  相似文献   

18.
孟庆涛 《考试周刊》2012,(8):161-162
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着两种指责:一是大学人文精神的失落。一是法律教育与法律实践的脱节。大学精神的培育,只有回归古典才有可能。因此,重拾失落的人文精神,必须重温古典。同时,必须创立独立的“应用法学”学科,以回应社会的法律实践要求。这就特别强调法律方法论。达到依据现存法律规范,合乎正义地解决社会法律纠纷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走向交往实践的教育管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交往实践走进教育管理理论研究的视域中,将成为当代社会发展与教育管理改革的新趋向。本文首先从哲学视域论述了交往实践的重大转向,继而对当前教育管理理论中主体性认识的误区予以澄清,在克服了基于传统主客范式和现代主体际范式的教育管理理论的种种局限和不足之后,提出走向交往实践的教育管理。可以说,现代教育管理活动本质上就是一种交往实践,这种新的范式以”交往实践观”为依托,对教育管理的理论及实践作出了新的阐释。  相似文献   

20.
论“法律效率”与“法律效益”的规范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10年多年来,伴随经济分析法学理论登陆并极大地影响中国法学界,法律效率,法律效益这些“舶来品”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不规范运用的焦点。准确界定和规范运用“法律效率”与“法律效益”,有助于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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