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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开了个小杂货店,生意较好,有个中学生李冉(14周岁),背着他的父母向我借300元钱,考虑到我与他父母关系较好,就借给他了。李冉写了借条,并说一个月内归还欠款。到期后,我找李冉要钱,他却无力偿还。我只好找其父母索要欠款,可其父母则以“儿子借钱时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为由,拒绝偿还。请问,李冉父母该不该替儿子偿还这笔借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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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开了个小杂货店,生意较好。上个月,中学生李冉(14周岁)为帮助同班的困难学生,背着他父母要向我借300元钱。考虑到我与他父母关系较好,就借给了。当时李冉写了借条,言明一个月内归还。到期后,我找李冉要钱,他说还没有要到钱,无法偿还。我只好找其父母要。可其父母则以儿子借钱时未征得他们同意为由而拒绝偿还。请问,李冉父母该不该替儿子还这笔借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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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开了个杂货店,生意较好。上个月,中学生李冉(15岁)为帮助同班的困难同学,背着他父母向我借300元钱。考虑到我与他父母的关系不错,就借给他了。当时,李冉写了借条,言明一个月内归还。到期后,我找李冉要钱,他说父母不给钱,无法偿还。我只好找他的父母要。可没想到,李冉的父母竟然以儿子借钱未征得他们同意为由而拒绝偿还。请问,李冉父母该不该替儿子还这笔借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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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思扬 《课堂内外(高中版)》2007,(5):65
2004年10月,李某(当时15岁)因同学高某有急事向张某借钱,张某与李某的哥哥关系好,遂将现金500元,又从银行取款1500元借给李某,并打借条约定半年内还清。因到期未还,张某多次向李某的母亲陈某索要,陈某均以事前未征得其同意拒付。张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追回此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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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张某与妻子李某离婚,经双方协商,他们的6岁儿子和父亲张某一起生活,抚养费由张某全部承担。离婚后,张某将孩子交给孩子的奶奶照看,但李某想孩子,有一天去幼儿园竟然擅自将孩子接走,拒不归还给张母。请问,张母可否以李某侵犯了她的监护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读者村花村花同志: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父母虽然离婚,但亲情并没有被割断,他们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他们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对此,我国《婚姻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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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群 《青苹果(高中版)》2012,(11):40-41
编辑老师:
张某和我是老同学和老朋友,他最近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他的父母因感情不和,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给张某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上学期,他曾因无法忍受父母无休止的争斗,一气之下外出打工,自己挣钱勉强维持生活.以摆脱“战争”不断的家庭。直到两个月后,他才被父母和亲友找回重新上学,以至期末考试有两门功课不及格。现在他的父母已确定离婚,双方表示张某跟谁生活都行。但张某实在厌倦了父母,他表示“谁也不跟,自己单过”。他今年17周岁,可以自己单过吗? XX十七中王逸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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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系红星幼儿园有二十年教龄的老教师,也是该园的工会委员。2007年10月12日,为了维护包括自己在内的全园教职工的合法利益,他要求园长李某发放拖欠全园教职工几个月的补贴、奖金等,被李某拒绝。10月15日张某再次找到园长李某,要求他发放奖金与困难补助等。李某不仅再次拒绝了张某的合法请求,而且威胁要将张某辞退。此后不久,红星幼儿园以张某不服从幼儿园管理为由,要求张某离职并不再发放李某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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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付州 《中学语文园地(初中版)》2007,(6):19-20
小说《家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上了大学的儿子,不体谅父母的担心、挂念,春节放假了,不回家团圆,仅仅写了一封两句话的短信向贫穷的父母要钱,让久盼的父母大为伤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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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卫军 《小学生之友(智力探索版)》2004,(Z2)
达瑞是个美国男孩,父母对他要求严格,平时很少给他零花钱。在达瑞8岁的时候,有一天他想去看电影。因为没有钱,他面临一个基本的问题,是问爸爸妈妈要钱还是自己挣钱。最后他选择了后者。他自己试制了一种汽水,把它放在街边,向过路的行人出售。可那时正是寒冷的天气,没有人前来购买,只有两个人例外———他的爸爸和妈妈。一次,他偶然得到了和一个非常成功的商人谈话的机会。当他对商人讲述了自己的“破产史”后,商人给了他两个重要的建议:尝试为别人解决一个难题,那么你就能赚到许多钱;第二个建议就是,把精力集中在你知道的、你会的和你拥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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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您好! 我喜欢看报刊登载的法律方面的文章。在阅读这些文章时,我经常看到这样的内容,即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而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请问,究竟什么样的活动是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呢? 读者李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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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通常会举一些事例,以帮助学生理解抽象的理论概念。但有时举了不少事例,却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 近听某老师的一堂政治课,他为了讲好《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常识》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一问题,他列举了某校初一年级学生李某与同桌发生口角,而后李某用小刀刺伤了同桌胸部的案例。然后,这位老师分析说:李某当时才12岁。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未达到刑事责任的年龄,其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显然这位老师只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