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唉!竖子不足与谋!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高二册《鸿门宴》)其中“吾属今为之虏矣”一句,课本未注释。郭锡良等编、王力等校订的《古代汉语》(北京出版社1984年版上册168页)注云:“我们这些人现在要成为 相似文献
2.
唐家龙 《语文月刊(学术综合版)》2010,(2):37-37
在《鸿门宴》末尾有“亚父受玉斗,置之地,拔剑撞而破之,日:‘唉!竖子不足与谋!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一句,对其中的“吾属今为之虏矣”中的“今”字教材中没有任何注释,教参上将全句译为“我们都要被他俘虏了”,则“今”字即“要”的意思。虽然基本正确,只是未免失之于笼统, 相似文献
3.
作为文言文阅读教学的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高中语文课本收入了《史记·项羽本纪·鸿门宴》一文。其中有这么一段——亚父受玉斗,置之地,拔剑撞而破之,曰:“唉!竖子不足与谋!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最后一句,与课本配套的教参是这样翻译的:“我们这些人都要成为他的俘虏了。”由此可知,在“吾属今为之虏矣”一句中,“之”是以第 相似文献
4.
5.
袁良贵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8,(12)
《鸿门宴》课后“思考和练习”第四题为:“指出下边句子中的人称代词,说明它们表示第几人称,表示单数还是复数。”接着列举了八个句子,其中三个句子是:吾属今为之虏矣;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鄙贱之人,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相似文献
6.
文言文教学每遇词句多解。为了帮助学生比较确切地理解其意,我们可以用多种方法进行别异, 择善而从之。本文从课文中挑举数例试作辨析,分别说明之。一、分析语法功能。例如: “吾属今为之虏矣!”(《鸿门宴》) “为之虏”,是“被他们俘虏”呢,还是“做他们的俘虏”呢?这可以从“之”的语法功能来辨别。“之”作代词,一般只充当宾语,很少充当定语,即使充当定语,也只作指示代词用,而极少作人称代词用。这里的“之”是人称代词,宜视“为之”作介宾结构,说作“被他们”;而不宜视“之 相似文献
7.
范增,项羽的谋士,鸿门宴全剧的导演。鸿门宴尾声时,张良受沛公委托,将白璧一双献于项羽,玉斗一双献于亚父。项羽在听张良说沛公“闻大王有意督过之,脱身独去,已至军矣”后,“受璧,置之坐上”。范增呢,因为项羽的妇人之仁和沽名钓誉,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谋划不能实现,在接受一双玉斗后,则“拔剑撞而破之”,并出愤激讥诮之言:“唉!竖子不足与谋!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那么,范增这里说的“竖子不足与谋!”中的“竖子”是骂谁的呢?人教版高中教科书在《鸿门宴》一文这样注释:竖子,骂人的话,相当于“小子”,这里指项羽。笔者以为此注将“小子”指向“项羽”甚为不妥。 相似文献
8.
9.
梅宏正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88,(1)
第五册《公输》一文,共用了三个“请”字:“请献十金”、“请说之”、“吾请无攻宋矣”。课文对“请”的注释是这样的:“请(让我)奉送(给你)十金。请和下文‘请说之’、‘吾请无攻宋矣’的‘请’都是敬辞。“这三句中的“请”都释为敬辞,值得商榷。我以为本文中三个“请”,除“请说之”一句中的“请”可作敬辞用外,其余两个“请”都不能当敬辞用。特别是“吾请无攻宋矣”一句。我的浅见:“请献十金”和“吾请无攻宋矣”二句中的“请”,释为能愿动词“愿意”,比较妥贴。见《辞海》中“请”的第三义项:“犹言愿。”并列举了“《公输》‘请献十金’”一例。又见《中学语文教师手册》第383页“请”的第三义项:“愿意”,“《公输》:‘请献十金’。(我愿意送给你十金。)又:‘善战,吾请无攻宋矣’。(好啊! 我愿意不再攻打宋国了。)” 相似文献
10.
11.
朱熹 《语文世界(高中版)》2005,(5):15
靖康之难,钦宗幸②虏营。虏人欲得某文③。钦宗不得已,为诏从臣孙觌为之;阴冀觌不奉诏,得以为解。而觌不复辞,一挥立就:过为贬损,以媚虏人;而词甚精丽,如宿成者。虏人大喜,至以大宗城卤妇饷之。觌亦不辞。其后每语人曰:“人不胜天久矣;古今祸乱,莫非天之所为。而一时之士,欲以人力胜之;是以多败事而少成功,而身以不免焉。孟子所谓‘顺天者存,逆天者亡’者,盖谓此也。”或戏之曰:“然则子之在虏营也,顺天为已甚矣!其寿而康④也宜哉!”觌惭无以应。闻者快之。(选摘自《古文鉴赏》)【注释】①孙觌(d!):徽宗末年侍御史。②幸:指皇帝出行至某地。… 相似文献
12.
“故为之说”是《捕蛇者说》末段的一句话。不少人认为“之”是指示代两,而认为“说”是名词。对此,我想说说自己的看法。我认为“之”是代词,代蒋氏,“说”是动词,理由如下:“我”听了蒋氏“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的话后说:“余悲之。”“悲” 相似文献
13.
在古汉语中,“吾”与“我”同属第一人称代词。现在多数中学语文教师在讲解“吾”与“我”时,都作“同训互举”,不去区分其间用法的细微差别。早期的文人如章太炎先生在《正名杂义》里,也举《庄子》的“今者,吾丧我”一句为“同训互举”解。凡此,都不免给人有以偏概全之嫌。单就孔子的《论语》,其中有“吾我”两字之句则多达百余条,旁及他书,真乃“吾我”句多于牛毛也!经过互相比较,才知古人用此两字分别甚严且有规律。现略举几例如下: 相似文献
14.
15.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84,(8)
语见《说苑·贵德》:“管仲上车曰:‘嗟兹乎!我穷必矣!吾不能以春风风人,吾不能以夏雨雨人,吾穷必矣!’”“风”,前“风”是名词,后“风”是动词,吹的意思。“雨”也是这样。春 相似文献
16.
17.
韩愈《师说》第二段以对比方法反复论证“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之后,点出:“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欤!” 相似文献
18.
王懋明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82,(10)
顾恺之画人物,非常注意画眼晴,因为眼睛最能传达出人物的神情。作家写人物,也应当同画画一样,要善于点睛。所谓点睛,就是作家敏锐地捕捉了最能揭示人物性格之点,比如说人物的一句对话,一个动作,或者一个眼神,一个细节等,然后在关键的地方恰到好处地予以点染,从而收到人物性格鲜明突出,形象栩栩如生的效果。新编课文《大铁椎传》,其中写大铁椎三次说道“吾去矣!”过去有些选家评点此文说:“篇中点睛,在三称吾去矣句。”(张潮辑《虞初新志》)反复钻研这篇课文,觉得评论者是有眼光的,这三句“吾去矣”,确实是刻画大铁椎这个人物的点睛之笔。先看第一句:“夜半,客曰:‘吾去矣!’言 相似文献
19.
《庄子·秋水》有著名寓言:庄子钓于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曰:“愿以境内累矣!”庄子持竿不顾,曰:“吾闻楚有神龟,死已三千岁矣。王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 相似文献
20.
冷宴明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2)
三、艺术手法多样,结构集中巧妙《红楼梦》的情节结构手法,很早以来就引起了评论者的注意。戚蓼生《石头记序》写道:“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见之也.今则两歌而不分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二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异矣。”①脂砚斋批道:“石头记用截法、岔法、突接法、伏线法、由近渐远法,将繁改俭法、重作轻抹法、虚敲实应法,种种诸法,总在人意料之外,且不见一丝牵强,所谓信手拈来,无不是也。”②这些虽然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