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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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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生伤害事故是学校中最常发生的一类事故,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问题给予了明确的规范.但在实践中,许多教师对于自身在此类事故中应承担何种责任仍存在困惑,本文试对此问题做一分析.  相似文献   

2.
李虹 《考试周刊》2013,(49):188-188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一切工作的主要命脉,只有在确保幼儿安全的前提下,幼儿园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才能正常进行。本文主要从增强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及家园共育等方面探讨幼儿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问题。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也逐年增多,受害者家长提出的索赔要求少则几万元,多则高达上百万元,学校苦不堪言。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伤害事故发生后应当如何界定学校的赔偿责任?本文拟就此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赔偿责任问题,已成为教育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教育关系,而非监护关系或契约关系.相应地,学校所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为过错责任,而非基于监护关系的无过错责任或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5.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和安全时刻牵动着父母、老师和许多人的心,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有助于幼儿顺利地参加幼儿园的游戏、学习及生活活动,有助于消除家长的后顾之忧,为幼儿的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幼儿作为弱小的群体,由于缺乏生活经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因素,在日常生活或特殊环境中很容易发生一些意外伤害。因此,加强幼儿安全教育与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越来越成为家长和幼教工作者关注的重点。  相似文献   

6.
张丽珍 《山东教育》2004,(15):60-61
素质教育内涵深远,包含着方方面面的教育。其中,对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是其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幼儿如何来做这项工作呢?  相似文献   

7.
在校中小学生受到人身伤害后,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怎样承担责任,成为近几年损害赔偿的热门话题。由于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明确规定,故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社会舆论,可谓众说纷纭。2001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6月国家教育部制定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确立了以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8.
罗岚 《天津教育》2020,(36):185-186
在新时期,幼儿教育至关重要,是提高幼儿知识接受能力的关键所在,与此同时,依据对《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解读与理解,在教育过程中需要将幼儿的生命与健康放到首位,主要是因为幼儿的年龄比较小,对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自身极易受到伤害。对此在幼儿教育中家长与教师需要做好对幼儿的照顾与看护,并采取多样的教育方式,进一步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能力。除此之外,在幼儿教育中积极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自我保护能力,可以为接下来的幼儿生活奠定基础,为幼儿的成长带来帮助。  相似文献   

9.
对于幼儿园来说,保护儿童生命健康是工作的首要目的。对幼儿来说,儿童年龄相对小,什么都想看看、摸摸,好奇心较强,多是无意行为,受到伤害的可能性随时存在。除了幼儿教师和家长平时的看护,培养和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幼儿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玩耍打闹、运动伤、拥挤踩踏是最为常见的学生伤害事故,教育机构对预防此三类事故应当履行注意义务.确定注意义务的标准在英美法律体系中就是所谓的“合理人”标准,注意义务的具体来源包括法律法规、技术性规范、合同或委托、常理和习惯、先行行为等.对于学生玩耍打闹中发生的伤害事故,教育机构应当履行安全监管义务,但以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为限;对于体育教学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教育机构应当确保场地、器材符合安全标准,教师的教学行为满足保障学生安全的通常要求;对于拥挤踩踏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教育机构应当确保楼道通行条件符合安全标准,安排人员引导学生有序通行.  相似文献   

11.
幼儿园对幼儿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 幼儿园对幼儿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因其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幼儿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归纳幼儿伤害事故的类型和特点,幼儿园因自身的过错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相似文献   

12.
幼儿不具备自我保护能力,导致各种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幼儿身心发展。幼儿园应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而这需要以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为起点。教师应在引导幼儿认识危险的基本形态的基础上,发展幼儿应对和处理危险的能力。具体来说,教师应创设良好的安全教育环境,以唤醒幼儿的安全意识;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以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家园合作共建,为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相似文献   

13.
由教育部颁发,并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所说的实际上有两种情况。一是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  相似文献   

14.
学生伤害事故是困扰中小学校的问题之一,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事故处理。而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更是让学校不堪重负。因此,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如何进行合法、有效的抗辩,是中小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障学校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一个小学二年级学生,在课间做游戏时,被另一个8岁的小学生从滑梯上推下,造成骨折。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其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49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学习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职责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这个8岁小学生的父母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学校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6.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的责任一旦确立,学校就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学校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制度保障,学校损害赔偿的责任往往无法落实。笔者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参照国内外相关经验,针对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责任的承担进行质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焦点在归责和赔偿,通过对体育伤害事故的种类、原因、归责原则、如何赔偿等问题的分析,对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及赔偿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8.
安全意识是指人对安全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以及具有自身安全保护基本行为的认识。幼儿的安全意识是自我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幼儿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这也充分体现了幼儿园工作中对幼儿安排意识的培养是多么重要。作为幼儿教师,维护幼儿生命(身体)安全,帮助其形成一定的安全意识是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9.
3~6岁幼儿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凡事都想试一试,但他们缺少必要的安全意识,因此,保护幼儿的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20.
责任的认定和处理是解决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关键,文章认为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幼儿园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害而无不当和未超过必要限度以及意外事件;幼儿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一般应遵循救助、报告、协商与调解、诉讼与仲裁以及其他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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