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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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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邵慧 《中国出版》2022,(10):61-66
无障碍传播理念要求技术可及和传播通畅,制度保障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在《马拉喀什条约》生效之际,研究重点关注无障碍出版实践中的现实困境,条约对无障碍出版实践的影响以及对我国无障碍出版实践的启示。该条约在受众、传播者、信息、传播渠道这几个方面对无障碍出版产生积极影响,进而达成两组平衡来疏解困境。我国应在国内外传播中发挥国家主体动员作用,以立体灵活的无障碍传播理念和政策来回应现实困境,进一步明晰“被授权实体”清单和统一无障碍格式作品的标准,以此全面保障视障群体的文化权益和信息公平。  相似文献   

2.
随着《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的正式生效,视障群体获取文化服务的权利将得到更好的保障。文章梳理了国内外公共图书馆视障群体服务的研究进展,分析了《马拉喀什条约》对公共图书馆视障群体服务产生的影响,总结了公共图书馆视障群体服务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公共图书馆视障群体服务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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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弼君 《出版广角》2023,(15):43-47
法律法规是社会公共服务事业长效发展的强势动力和核心保障。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订、《马拉喀什条约》对我国生效等不仅对我国阅读障碍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文化发展成果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对无障碍出版事业的规范有序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无障碍出版事业仍面临利益层面、技术层面、实践层面的问题,需要从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定“自始无障碍”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立法体系等方面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5.
数字技术的发展为视力障碍者利用作品提供了新的条件,但也对著作权法提出了挑战。为了落实《马拉喀什条约》规定,2018年日本修改《著作权法》,制定了《无障碍阅读法案》及《无障碍阅读法 案基本规划》,以确保数字环境下视力障碍者获取无障碍阅读版本。 比较《马拉喀什条约》和日本修法, 我国 2020 年《著作权法》既未限定相关利用主体,也无法解决无障碍阅读教育资料供给不足的现实窘境,还忽视了著作权人与视力障碍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有鉴于此,需要通过完善图书馆法等配套法律 确认利用主体范围,明确对利用成果的再限制,确定商业可获得前置条款并增加无障碍阅读教育资料 法定许可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王清  邹卉 《科技与出版》2021,(8):101-107
结合域外国家为实施《马拉喀什条约》之立法情况,对我国最新修正《著作权法》向阅读障碍者提供无障碍格式作品之合理使用制度提出相关建议.立法者应当在未来修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时,对该项合理使用的受益人、作品类型、授权主体、商业不可获得性前提、跨境交易与限制的著作权权能范围等各方面做进一步限制与规定.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以及《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的正式批准生效为我国无障碍服务事业的发展带来新契机,但《马拉喀什条约》的国内转化路径尚存在理论上的研究不足和实践中的实施不能。基于域外实践及我国无障碍阅读服务现状,现阶段我国应采取“链接+软法” 的转化模式,对被授权实体的确认采用备案制。在此之下,中国图书馆学会应该主持制定图书馆实施无障碍阅读合理使用的指导意见;图书馆应设置无障碍阅读办公室等专门机构,并借助馆际互借等途径扩充无障碍阅读数字资源,同时寻求外部数据库合作,构建无障碍数字资源聚合平台。参考文献5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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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林敏 《图书情报工作》2014,58(10):74-78
《马拉喀什条约》是迄今为止国际版权领域唯一的一部人权条约,其通过加强缔约方的版权限制与例外制度建设、推动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交换以及构筑无障碍格式版制作、提供、交换的中介机制来保障视障者的权益。《马拉喀什条约》的缔结有利于明确图书馆为视障者服务的主体地位,使图书馆的合理使用权利更加明晰,并且扩大了图书馆所服务的视障者范围,为图书馆提供了较完备的操作规则。对《马拉喀什条约》的实施,图书馆应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1.
著作权合理使用为无障碍阅读版本的制作与利用提供了侵权豁免路径.人工智能时代,我国无障碍阅读合理使用面临诸多困境.基于此,有必要结合《马拉喀什条约》内容,分析我国合理使用条款之不足,通过完善无障碍阅读合理使用的实施机制,明确被授权实体概念,并借用区块链技术等方式疏解该条款的适用之困.  相似文献   

12.
图书馆开展视障者服务需要健全的版权合理使用制度作保障。《马拉喀什条约》关于被授权实体利用版权的规定,可以推动图书馆制作和为视障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服务的发展。相较于《马拉喀什条约》的规定,我国合理使用制度尚有差距,需要从受益人和被授权主体、作品和无障碍格式版、商业供应检验与版权补偿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马拉喀什条约》通过版权限制或例外丰富了无障碍版本资源获取,能够深化图书馆无障碍阅读服务。国际图联关注各国对条约的施行推广,其发布的多语言多版本《马拉喀什条约入门——图书馆员指南》为各国图书馆提供了可资参考的实践模板。通过对该指南的内容解析及评价,认为其在工作规范建立、条约宣传、馆员能力提升、资源建设、阅读推广形式等方面,能为我国图书馆应用条约提供实务性工作指导,促进条约在我国落地实施。  相似文献   

14.
李鹏 《图书馆界》2022,(6):6-11
《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生效应用,意味着其从理论讨论阶段正式进入实践推广阶段,图书馆作为被授权实体应积极落实条约实质性内容,深化阅读障碍群体的阅读服务工作。文章探讨国内外相关《马拉喀什条约》理论研究及实践状况,并分析我国图书馆阅读障碍群体服务现状,提出《马拉喀什条约》框架下我国图书馆阅读障碍群体服务工作思考。  相似文献   

15.
2013年6月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了《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迄今为止,其为世界上第一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1我国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重要成员国之一,于该条约通过时便已签署,但至今仍未批准。在著作权法适逢修改的背景下,如何摆脱《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桎梏并为批准《马拉喀什条约》达成衔接,亟待考虑。本文主要讨论在扩大合理使用主体范围、丰富客体的同时,通过结合被授权实体制度,以明确被授权实体资格取得、后续监管、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从而实现分层式的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16.
《马拉喀什条约》的缔结是世界人权事业和版权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将为保障视障者的阅读权利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分析了《马拉喀什条约》的立法动因,介绍了缔约方达成的主要共识,对其意义和立法特点进行了简评。图书馆担负着为视障者服务的法定义务,而我国又是《马拉喀什条约》的首批缔约方,该条约生效后必然对图书馆的版权管理实践产生影响。对此,图书馆界应予以关注、研究,采取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7.
徐轩 《图书情报工作》2013,57(22):60-65
概述《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的缔结进展,论述该《条约》所涉及的印刷品阅读障碍人士版权例外的适用范围和关键内容,阐述其对图书馆无障碍服务的意义,并结合中国实践,对图书馆界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8.
图书馆制作并向视障者传播无障碍格式版需要相应的合理使用权利,而我国立法的不完善对图书馆开展视障者服务构成了制约。从比较法角度考量,我国应坚持将合理使用作为视障者版权限制与例外的主要制度,并采取开放性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9.
我国应全方位修订现行《著作权法》有关盲人合理使用的条款,拓展合理使用的受益主体,增加无障碍版式的类别,规定从事合理使用的不同类型主体资格,将改编权、公开表演权纳入合理使用限制的范围,增加为视障人士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例外.  相似文献   

20.
文章从资源设备、信息无障碍服务、阅读推广、专业人员等四个方面梳理了公共图书馆视障儿童服务的现状。分析了《马拉喀什条约》实施对公共图书馆开展视障儿童服务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公共图书馆提升视障儿童服务的策略,即:促进公共图书馆视障儿童服务立法,制定服务标准和规范;挖掘、整合无障碍服务资源,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提高视障儿童服务意识,打造专业服务队伍;寻求更广泛的合作,探索多元合作型视障儿童服务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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