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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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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的行政救济制度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这两种主要的救济制度性质功能有所差别,相互独立。在解决行政争议时,两者的关系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完善,只有两者协调好才能在行政救济体制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有效地解决争议。  相似文献   

2.
一个国家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矫正和控制能力,反映着一个国家民主与法制的发展水平。在我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等法制保障环节的逐步完善标志着法制建设的进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在我国以实行双轨制和复议选择原则为主导,同时兼顾单轨制的模式,并提倡复议前置原则。  相似文献   

3.
1999年《行政复议法》颁行,我国独立的行政复议制度正式建立,《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的冲突也随之出现并逐渐突显,二者在审查行政行为方面、具体行政行为方面、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方面、救济权益方面和排除受理方面等审查范围的规定上严重脱节,既不利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不能使行政权的运行受到全面审查和有效监督,有悖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因此,必须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查范围的规定,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查范围的有效衔接,达此目的现实而有效的路径有二,一是弥补行政复议制度缺陷,二是扩大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  相似文献   

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现代行政救济的两项重要制度,两者既有本质的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但是,由于《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在立法上有不同规定且又存在交叉,结果造成了两者在立法上、适用上的冲突,影响了行政救济制度的顺利施行,有损于法律体系的统一。针对两者的冲突及表现,应在解决立法和适应的冲突方面采取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5.
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的复议权和诉讼权时,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适用复议前置和双规制的情况,依具体情况处置,依法行政,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清税前置”条款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是落实我国税收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清税前置”条款的制度设计虽然能使国家债权受到绝对的、优先的保护,但却对纳税人设置了严格的救济门槛,导致无力承担税款但对纳税事项具有争议的纳税人处于救济无门的地步,存在降低纳税人守法自觉性和纳税积极性的现实可能性,亟待被纳入税务体制改革的范围之中。废除“清税前置”条款并不是税务改革的最佳方案,在行政诉讼税务的现有体制下优化税收方式更具有现实救济意义。  相似文献   

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行政救济的重要形式,但二者对行政相对人的价值却有所不同,本文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为视角,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价值进行了比较性的考察,并指出,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讲,行政复议可能更有效率,但出现不公正的可能性更大;行政诉讼较之行政复议更为公正,但在效率上不及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9.
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后,在很多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标志着我国行政救济方面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范围的扩大,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产生了诸多影响,尤其与行政诉讼救济方面如何衔接成为焦点问题。本试从这两种行政救济的一般关系入手,来剖析行政复议范围的扩大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产生的影响及引发的理论思考。  相似文献   

1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当事人的复议权和诉讼权,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1.
基于协商行政理念发展、行政纠纷调解得到承认并逐步拓宽的现实语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作为当下行政纠纷调解的主要实践形式,有必要对其制度加以优化以促成多元化解行政纠纷机制体系的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完善应主要面向合法、合理调解原则的细化、裁量行政纠纷调解情形的解释、围绕"调审分离"确立行政复议调解机构等方面。行政诉讼中调解的优化则应以调解原则的细化补充、调解范围的增设、调解效力的确定等内容为主要方面。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复议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行政复议性质的理解有两种极端,一种观点认为行政复议仅仅是行政系统内部的一种监督机制和解决纠纷的途径;另一种认为行政复议应该归属于司法性质,使其具有司法性。根据我国新时期社会矛盾出现的特点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2007年8月1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开始施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增强了行政复议处理纠纷的功能,使其有了司法化倾向。本文从司法化的角度对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思考。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了行政复议裁决机关制度,但是试点工作仍然存在期待完善的诸多根本性问题,例如独立性、系统性、专业性以及监督管理等.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优势,确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持完全独立性,建立系统性、设立二级复议制度以及行政复议委员会监督管理机关等制度性问题尤显重要.  相似文献   

14.
扩大行政复议前置范围是加大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力度的需要,是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扩大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对现行法律不必做过大的改动,其他国家也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是20世纪以来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趋势之一。行政诉讼类型化的基本模式包括:主观之诉与客观之诉,事后补救之诉与事前预防之诉,形成之诉、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有名之诉与无名之诉。我国行政诉讼应采取“明文主义”模式。  相似文献   

16.
行政复议是我国法律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公民提供法律救济的基本途径之一。我国的行政复议是在1990年作为行政诉讼的配套制度建立起来的。199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了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使得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权利受到全面保护和救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受到全面审查和监督、申请行政复议的手续更加简便,加重了被申请人不履行举证责任时所承担的不利后果,并且提高了复议机关的级别,扩大了当事人对复议机关的选择自由权。  相似文献   

17.
行政复议制度是我国行政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救济制度,明确行政复议的参加人的范围和行政复议机关,对维护作为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在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轻法院讼累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行政复议机构独立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衔接、行政复议审理模式方面仍有欠缺。我国应建立相对独立的公正的行政复议机构,统一复议和诉讼的法律适用、受案范围,改变以往单纯“书面审查为主”的审理模式,增设回避制度和听证程序等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机制,具有审查面广,程序简便,快捷高效,成本低廉等优点;但是,行政复议制度的优越性并没有因《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得到很好发挥;究其原因在于现行行政复议制度下行政复议组织设置不合理,行政复议机构不具有独立性,难以保证行政复议结果的公正性;因此,建立一个统一、独立、公正、高效又有公信力的新型行政复议组织,即行政复议委员会是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20.
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机制,具有审查面广,程序简便,快捷高效,成本低廉等优点;但是,行政复议制度的优越性并没有因《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得到很好发挥;究其原因在于现行行政复议制度下行政复议组织设置不合理,行政复议机构不具有独立性,难以保证行政复议结果的公正笥;因此,建立一个统一、独立、公正、高效又有公信力的新型行政复议组织,即行政复议委员会是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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