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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唐代中后期形成了道、州、县三级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地方司法审级也随之变化,节度观察使府成为中央和州之间新的一级地方司法机构,具有司法监察、案件审覆、执行刑罚等司法权力。本文以敦煌文书P.2942《河西节度观察使判牒集》为基本材料,结合唐五代典籍、诏敕、笔记小说、碑刻等材料对判文进行分析,讨论节度观察使司法权的具体内容,以及通过判官等僚属来执行的情况,从司法实践角度考察其司法权的运作。  相似文献   

2.
覆判是民国时期高等审判厅(高等法院)对非正式法院判处的未经上诉或上诉不合法的刑事案件进行复核、对刑事重案错误的一种救济方式。其在民国时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覆判机构、覆判对象以及覆判形式等方面。这些变化是由于慎刑与司法公正思想的深入和民国政府对覆判制度关注点不同及相关法律的变化造成的。其变迁的历程是中国近代社会及司法改良的缩影。  相似文献   

3.
枢密院作为宋代最高军事机构,具有军事司法监督与审判职能。一般军人的流、死罪案件以及疑难案件,枢密院有审查覆核之责;军官案件则须枢密院覆奏定判。尽管宋代统治者会在战时或平时军事审判中赋予相关军事官司必要的便宜权,以保障局部军队刑政的令行禁止,但是其主旨精神是高度维护日常军事审判秩序,谨慎权衡集权与便宜之间的关系。宋代统治者正是通过枢密院的司法事权强化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从法制层面切实促进了中央军事集权的效果。  相似文献   

4.
法院裁判对后诉案件具有预决效力,进而使得当事人免于举证的理论基础——既判力,在我国尚未完全确立,且从既判力的角度审视,我国现行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做法都存在诸多不当,故法院裁判预决的事实作为民事诉讼免证事实存在正当性方面的欠缺。  相似文献   

5.
<正> 一、传统量刑方法的弊端 在审判实践中,传统的量刑方法多采用综合估量式的量刑方法。这种量刑方法就是审判人员首先审理案件,掌握案情。在法定刑范围内,参照过去司法实践的经验,大致估量出对现在案件应判的刑罚。接着再考虑案件中存在的加重、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最后综合地估量出对被告人应当执行的刑罚或先不估量大致应判的刑罚,而是先考虑案件情节,一次性的估量出被告人应当执行的刑罚。这种量刑方法虽说简便、灵活,已为我国多数审判人员所掌握和实际运用,但也应看到这种方法的弊端。因为犯罪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形形色色,各不相同。刑法条文只作原则的抽象的规定,不可能详细规定,尤其是对量刑情节的表述多为“从重”、“加重”、“减轻”等,但在量刑基准点上究  相似文献   

6.
《马背上的法庭》透过一个三人组成的流动法庭的办案之旅,展示了基层法官办案的智慧和独特技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目前我国基层法院法官在传统的司法模式下和现代司法理念中的法官职业化与平民化所面临的困境。本文拟从该影片中几个有代表性的案件出发,分析中国目前基层法治建设的现状。我们必须在坚持司法职业化、专业化的同时,大力推进司法的平民化、大众化。  相似文献   

7.
中国城乡差距较大,人们的文化水平高低有别,尤其是法官在面对农村案件当事人时,怎样引导他们正确参与诉讼是值得认真思考之事。司法能动是中国大法治环境下积极倡导的司法理念,这一理念契合了农村基层人民法官处理农村案件时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现状。语言是法律诉讼的媒介,基层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同时,还要掌握语言的深浅,避免与法律相违背的语言缺陷。农村案件当事人需要法官给予更为直白的诉讼指导,由于司法语言承载着司法公正,司法语言运用成为司法实践中很重要的部分。  相似文献   

8.
作为一项旨在解决涉讼信访、树立司法权威的司法政策,判后答疑短期内有助于降低申诉率、上访率。但是基于其功能缺陷与危害性,长期坚持判后答疑将有损于司法权威。为了重建司法权威,人民法院应当将工作重心由诉讼外的司法政策转移到诉讼内的制度主体上来,并由判后答疑转向审判释疑。  相似文献   

9.
中国城乡差距较大,人们的文化水平高低有别,尤其是法官在面对农村案件当事人时,怎样引导他们正确参与诉讼是值得认真思考之事。司法能动是中国大法治环境下积极倡导的司法理念,这一理念契合了农村基层人民法官处理农村案件时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现状。语言是法律诉讼的媒介,基层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同时,还要掌握语言的深浅,避免不与法律相违背的语言缺陷。农村案件当事人需要法官给予更为直白的诉讼指导,由于司法语言承载着司法公正,司法语言运用成为司法实践中很重要的部分。  相似文献   

10.
"一带一路"战略使得基层社会的陌生化特点更加显著的同时对基层案件事实的表述方式、裁判依据进行着格式化地重塑。笔者在阐述基层司法被格式化重塑的过程中说明了中国进行法治本土化建设的进路。  相似文献   

11.
基层法检两院存在着以冲突和默契为特征的关系异化现象。冲突和默契不利于案件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也衰减了司法效率,不利于基层法检两院的长期发展。要培养现代化的司法职业理念,确立审判中心主义,妥善行使和应对诉权,上级规范性文件应协调一致,减少甚至消除基层法检两院的冲突和默契。  相似文献   

12.
中国古代存在着许多"情判"。这些"情判"往往弃法于不顾而依据人情作出裁判。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由于"情"是一个无法界定的因素,坚持情理型司法可能会造成个案的判而不决,甚至会引起司法领域内秩序的崩塌;同时情理型司法还会损害司法的权威,进而使判决缺乏既判力。因而在现代法治思维的主导下,在处理情与法的关系时,应该在司法领域树立守法主义观念,推动技术性司法的运用和发展。  相似文献   

13.
人民法院在处理企业名称与商标冲突案件的司法实践中,至今仍未完全形成共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冲突在行政处理中并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对其进行独立的司法处理十分必要。法院在判决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冲突案件时,就侵权的企业名称或其字号,应当根据具体的案情,既可以判令侵权人对该企业名称或其字号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也可以判今侵权人停止使用并责令其变更企业名称或字号。  相似文献   

14.
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再审诉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行民事诉讼法在再审程序的规定上过于原则,导致无限申诉、无限再审的弊端。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和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应规范再审诉权,规定再审之诉的主体,再审案件的范围,再审事由,再审审级,次数和期限。  相似文献   

15.
类似案件类似裁判不仅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之形式正义的要求,也是公民朴素的正义观之需要,对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在公民心中树立法律的权威具有较大价值。“类案类判”的司法实践必须找到类案判断的比较标准(即比较点),辅助法律适用者司法裁判。而案件事实说、法律说、裁判要点说与综合说均忽略了类案判断的实质是裁判欲解决问题与前案解决问题的比对。司法裁判的主要作用之一是解决争议,即解决诉讼各方之间的纠纷与问题,若前后两案的争议焦点类似,那么应将其判断为类案,从而作出类似处理。  相似文献   

16.
确立司法判决既判力的理论和制度,是为了避免对同一诉讼标的形成相互抵触和矛盾的判决,以稳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最终达到维护国家司法权威的目的.无论法学理论界亦或是司法实务界都认为,法院裁判当事人之间实体法律关系的终局判决具有既判力;而对于法院在司法过程中作出的裁定是否具有既判力这一问题,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有争议.研究法院在司法过程中裁定的既判力问题有助于完善诉讼理论和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7.
我国司法系统存在着司法的行政化,司法的主动性,合议庭审而不判、审委会判而不审,司法系统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法官盼独立又怕独立等一系列问题。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法律观念的滞后、司法制度法治化理性不足、法官的法律理论素养和司法技能不足等方面。司法观念的法治化更新、符合司法内在要求的司法制度的建立和法官专业水平的提高则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必须之策。  相似文献   

18.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发生了诸多信息公开案件,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却充分反映出我国公民知情权司法救济现状的不足,面对司法救济的软弱无力和由此产生的救济困境,只有谋求司法的独立和厘清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认识,才能找到解决路径,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19.
既判力理论有助于维护司法权威性、稳定社会关系以及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而再审制度则是在判决出现明显错误,严重影响法律公正时赋予当事人的救济措施.既判力与再审制度天然的存在矛盾性,但又缺一不可,目前我国判决既判力受到再审制度的严重挑战,需要对再审制度进行完善,使既判力与再审制度相互平衡.  相似文献   

20.
判文这一古代司法应用文体,萌芽于西周时期,繁盛于唐代。但唐代以前的判文留存极少,以至于被人忽略。本文从判文在唐代以前的萌芽、形成和发展入手,分析判文在唐代以前的沿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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