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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识”是指认识到别人的才能或作品的价值而予以重视或赞扬[1],学术期刊编辑在对稿件进行一系列评审、选择后,就将稿件处理意见反馈给作者。在此,笔者将稿件经评审后,对稿件值得肯定与称赞的优点称为赏识性意见。据调查发现,大多数学术期刊编辑在反馈给作者稿件评价处理意见中,容易忽视为作者提供赏识性意见。稿件是作者的劳动成果的反映。稿件价值高低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不仅受到评审尺度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受到审者的非智力因素以及刊物个性因素的影响。任何一位作者自己创作的稿件,即使是不符合录用标准,也并不意味着毫无价值可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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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常接到通讯员的来信,反映因写了一篇文章或批评报道,见诸报刊后,被某些人“对号入座”,遭到不公正的对待,心情非常苦恼。请看一位不愿透露真实姓名的作者的情况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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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编辑,多是不见面的朋友。除了以寄稿,看稿,改稿,退稿等方式彼此联系之外,常有书信往来,相互谈创作,谈生活,谈感受,诉说心里话。不少青年作者,往往称编辑为“老师”,其实,作者也是编辑的老师。编辑从作者的来稿和书信中也学到许多东西。最近,我收到一位青年作者的来信,就感到很有教益。信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我时常感到力不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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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举证责任,保障舆论监督——质疑“谁报道,谁举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新闻报道中,尤其是批评性的报道中,稍有一些出入,就会引起新闻侵权指控,作者或新闻机构即成为被告。从这几年新闻侵权诉讼的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更是强化了被告(作者和新闻单位)的举证责任,提出了“谁报道,谁举证”的“新闻审判制度”,还格外注意了举证责任的转移。①这个“谁报道,谁举证”的“原则”,曾多次出现在某市高级法院的文件中,也为一些法院所引用。②同时这一“原则”,也被许多新闻界人士所认可和接受,有位学者认为,“被告人的举证责任是第一位的”。他提出,“法院在审理新闻侵犯名誉权案件中应坚持如下提供证据的原则:(1)被告人,即新闻稿的作者和发表者,应当提供证明新闻指责原告的事实或断语真实性的证据……;(2)原告人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证明新闻指责自己的事实或断语不真实的证据……;(3)鉴于虚伪的事实或断语中,是被告人无中生有的,原告人提供证踢其不真实性的证据客观上有困难,法院不但不能因为原告人提供不出足以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而驳回其诉讼,而且应当积极主动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③笔者认为,这些观点是对民诉法规定的认识上的偏颇,不利于保障新闻工作者的舆论监督权,不利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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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投稿中的不规范行为及应对策略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分析作者投稿中的不规范行为,如作者署名、项目来源的著录、一稿多投等问题,并提出了前3位作者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及防止一稿多投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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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图书发行由原来的新华书店一家独包而变为多渠道化。主要以学生和图书资料部门(特别是高校馆、专业馆、大中型公共馆、高校和研究部门的资料室等)为发行对象的、由作者(或作者集体)及私人书店等自行销售发行的自销书也在不断增多。自销书的发行丰富了图书市场,但也存着以下的问题: 1.一部分自销书质量不高。在自销书中,固然不乏思想性、科学位、学术性均较高的佳作,但也有不少纯粹是为了应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或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拼凑的劣作,内容重复,缺少新意,有的粗制滥造,以至于抄袭他书;还有盗版书或伪造、盗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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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考克斯可谓档案界最多产的作者,他的每一本书都会引起档案工作者的关注,《没有纯真的收藏》当然也不例外。在作者过去十几年出版的9本书中(另外还有3本已付梓印刷),这一本最容易引起争论。考克斯在书中展露了一位大学终身教授信心十足的成熟,凭借长期的经验、广泛的阅读、多年的思考,他无所畏惧,秉笔直书。考克斯称他所谈论的鉴定问题对每一位档案工作者以及那些资助或利用档案的人都有巨大影响,这话没错。正是鉴定决定了什么是以及什么不是档案。其他各项档案业务和问题——整理和编目、保护、EAD、数字化、参考和利用、公共计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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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逻辑矛盾是一把双刃剑写作要讲究首尾的一贯性。所谓首尾一贯性就是在同一篇文章或报道中,不能够出现不同的“音符”,不同的“调”,不得“前言不搭后语”,也就是不要出现逻辑矛盾。逻辑矛盾是指在一篇文章里或同一个报告中,出现了两个或两种互相矛盾、互相反对、互相否定的看法,因而使作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自己反对自己。请看如下几例:(l)接触过王青山这个青年的入,不得不承认他是一条真正的汉子,但也在很多的场合表现了过多的女性般的柔情,有的人甚至怀疑他是不是一位变态的女性。(2)由于市里领导狠抓经济效益,仅仅用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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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瓜葛不应殃及作者先讲自己作为“作者”时的一次遭际:我写了一篇书评,寄给某报副刊部甲编辑,之所以寄给他,只不过是曾在偶然的情况下曾见过几次面,记住了他的名字罢了。我只希望自己的书评能够在这家报上发表出来,决没有想要与甲编辑“拉关系”之意。遗憾的是,正是此举,却导致这篇书评在那个副刊部卡了壳。原因何在呢?经过一番“旁敲侧击”的了解才知道,原来,甲编辑与在同部门工作的乙编辑、丙编辑之间关系不甚融洽,因而,他们几人为了稿件的事,常争执不休。谁若直接寄给了其中一位,另一位或两位便会起而攻之,弄得当事者编也不好,不编也不好,如此这般,你“来”我“往”,致使一些本来可以变成铅字的文章(或作品)成为了“待处理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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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人用“个”,也可用“位”;“位”是敬称,不能用“位”来称自己。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然而生活中偶可遇到用“位”称自己的现象。例如在饭馆里或公共电汽车上,售货员或售票员问:“几位?”顾客或乘客顺口回答:“两位!”这“两位”中包括自己,能这样说吗?总是有点儿不妥当吧。如果说这大概是由于接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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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大英百科全书》的第一位编者斯美利曾说过一句名言:“实用性应是每种出版物都必须注意的特点,不注意这个特点,不论书籍或其作者都不能得到人们的批准”。事实的确如此,世界上生命力最强、应用最广泛的书刊都具有“实用性强”这个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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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书稿的编写提纲本是作者的事情,但编辑对此却不能一无所知。因为许多作者向出版社投书稿,总是先送来编写提纲,而编辑在与作者谈选题时,也总希望作者先拟一个编写提纲。如果编辑对拟定编写提纲之事不熟悉,或不能从编写提纲中发现问题,都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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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天,一位刚到出版社工作的朋友对我说:有一位作者写了一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在他们出版社出版了。作者拿到样书后,一看印数只有几万册,便要求出版社马上重印。出版社的同志认为印数已经不少了,不同意马上重印。作者便说:“你们不同意,我可以请××出版社另出一版。这本书是我个人写的,我享有版权。”出版社的同志说:“不行,这本书的版权是我们的,著作权才是你的。”作者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