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2.
3.
曾昭芸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5(3):111-113
1997年刑法中对侵占罪对象的规定较为笼统,不具有一定系统性和逻辑性。根据刑法中侵占罪对象的性质,将侵占罪之对象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普通侵占罪、另一类是特殊侵占罪,分而述之。 相似文献
4.
姚春艳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3):17-20
自1997年刑法增设侵占罪的规定以来,对于侵占罪的认定在法学界和司法界一直存有争议。本文对于侵占罪认定的两个主要方面,即对侵占罪的犯罪对象的认定和对侵占行为的认定,作了具体的分析和阐述。在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方面界定了何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和“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在侵占行为的认定方面主要界定了“合法持有”,“非法占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等行为。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刑法>在1979年<刑法>的基础上作了重要补充和修改,增设了许多新罪名,侵占罪是其中一种,属于侵犯财产罪.本文就增设侵占罪的必要性、法律特征和侵占罪与非罪、侵占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等几个问题对侵占罪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6.
黄亦飞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5,4(3):49-51
《刑法》第270条增设的侵占罪,从法条的规定及立法语言的表述来看存在不少缺陷,容易导致法条阐释的不一以及司法实践的混乱。探讨侵占罪的对象和诉讼形式有助于正确界定罪与非罪,科学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7.
李林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9,31(1)
对我国刑法分则侵占罪中遗忘物进行研究,必须结合民法遗失物制度进行。与其他地区或国家遗失物制度相比,我国遗失物制度旨在提倡一种拾金不昧的崇高精神,从我国立法体系和刑法规定来看,侵占遗忘物本质上属于"背信罪"。正是基于此,在我国文化和制度背景之下,侵占罪的对象只能是遗忘物而不能是遗失物。对遗忘物的认定,应依据物品在物主丧失占有后的具体法律状态,而不能依据物主记忆力的强弱或者记忆时间的长短。 相似文献
8.
任博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0,26(10)
自1997年刑法修订增设侵占罪后,有关该罪行为构成要件的认识一直难以统一,影响了司法实践中对一些案件的正确认定.根据该罪的设立目的以及对外国刑法关于侵占犯罪立法的借鉴,在结合主客观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基础上,侵占罪的客观行为应由持有、非法占为己有以及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还三个要件构成.建议将刑法第270条第二款侵占遗忘物、埋藏物罪修改为侵占脱离物罪,并相对于第一款普通侵占罪处以较轻的刑罚,以求罪责刑均衡. 相似文献
9.
林国全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3,23(3):252-255
如何理解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范围,是准确把握侵占罪的重要问题*该文从侵占罪的概念开始,对他人财物的范围、遗失物和遗忘物的联系与区别及埋藏物的概念等问题进行研究,以此来界定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相似文献
10.
刘刚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5,26(1):157-158
我国刑法虽然明确规定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及其埋藏物,但是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针对这三类犯罪对象的内涵与外延问题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文章从实然和应然的角度出发,揭示了分歧的症结所在,并强调指出公共财物、遗失物以及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埋藏物应被纳入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之列,以求真正贯彻罪行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11.
12.
王婧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3):14-18
随着时代的发展,私权的范围大大扩张,众多问题也接踵而至。传统刑法对"财产""财产性利益""占有"等方面的解释结论已经不能应对时代发展的新情况,与现实的罅隙突出体现在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划分上。侵犯财产犯罪本身具有民刑交叉的特性,从民刑交叉的角度出发,厘清民法中的物权关系、物权变动、侵权关系对刑法的借鉴以及与刑法的界限,并从三个方面对侵占罪与盗窃罪进行区分:第一,基于民法中的侵权关系,区分侵占罪的基础;第二,基于民法中的物权变动,考察盗窃罪与侵占罪的被害人意思;第三,基于民法中的物权关系,考察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对象范围。通过这三方面的区分,升华至方法论层面,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界限加以厘清,提供民刑交叉划分标准,增强刑法理论的包容性,并为实践中出现的疑难案例提供思路和借鉴。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刑法》在1979年,《刑法》的基础上作了重要补充和修改,增设了许多新罪名,侵占罪是其中一种,属于侵犯财产罪,本就增设侵占罪的必要性,法律特征和侵占罪与非罪,侵占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等几个问题对侵占罪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14.
在新刑法课教学过程中,关于侵占罪的认定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笔者认为,侵占罪在犯罪行为、性质和犯罪对象上存在着不同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特殊之处,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加以区分。 相似文献
15.
王立志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6(3):124-127
在民法上,“货币所有与占有相一致”是一项通行不悖的基本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会自动在刑法领域取得天然的正当性。刑法并非隶从于民法或其他部门法的附属品,而更应该具备独立风格与品质。货币可以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不仅占有他人遗忘或埋藏的货币而拒不归还的行为能够成立侵占罪,而且代为保管他人货币不予归还的行为也属侵占,因该行为具备实质处罚性故而对其也应以侵占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6.
17.
18.
刑法理论界的通说一致认为,侵占罪中侵占行为成立的前提要件是合法持有。但这种观点人为地限定了侵占罪构成的范畴,有违刑法设立侵占罪之目的。事实上,在认定侵占行为的前提要件———持有时,只能对持有作事实上的理解,不能作性质上的判断,即不能够将行为人先前对财物的持有限定为合法持有,只能考虑持有事实本身对侵占罪认定的意义。所以,侵占罪中侵占行为成立的前提要件是持有而非合法持有。 相似文献
19.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它是1997年我国刑法修订时所增设的罪名,它融合刑法民法于其中,并且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其操作性不强。在该罪名上,理论和实践并不统一,如何处理实践中发生的许多行为。便成了刑法理论乃至司法实务中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张胜琴 《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2009,(4)
我国刑法中的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侵占罪作为我国97刑法的一个新增罪名,在实践中一方面由于对"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等表述的不同理解,因而在罪与非罪的界限方面存在许多争议;另一方面,由于侵占罪与盗窃罪、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侵占罪与抢劫罪等其它财产犯罪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因而在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方面也存在着许多争议。故本文拟对侵占罪的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做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