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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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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迁徙自由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户籍制度的改革与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权的恢复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1958年实行的户口登记制度从实质上取消农民的迁徙自由,其后宪法取消了公民迁徙自由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恢复迁徙自由权是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人们对于重修宪法,恢复公民迁徙自由权的呼声越来越高。应通过改革户籍制度、修订宪法、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使公民迁徙自由权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2.
迁徙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已经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许多国家将其作为公民基本权利在宪法中明确予以规定和保障。我国已经加入了WTO,先后签署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对此我们应重新理解迁徙自由的涵义,结合我国国情,我们应在创立有利的社会环境、法制环境、通过寻求公民迁徙自由权的法权基础从而在宪法中确立公民迁徙自由权,同时建立相应的救济制度,以真正实现我国公民迁徙自由权的宪法保障。  相似文献   

3.
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又称迁徙权,是基本人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的宪法中并没有规定公民的迁徙权,并且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公民迁徙自由权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将迁徙自由权纳入到我国的法律保障范围内,完善我国的基本人权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4.
迁徙自由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国际人权法的重要内容。广义的迁徙自由包括国内迁徙自由和国际迁徙自由。迁徙自由有着多方面的重要价值。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确立公民的迁徙自由已成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大势,这也是中国履行国际义务的要求。目前我国可以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为契机,在宪法上恢复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并逐渐采取相应措施,使这一权利得到落实和保障。  相似文献   

5.
改革开放以来,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制成为公民的自由迁徙的主要障碍,引发了政府管理、行业分布、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矛盾。迁徙自由权作为体现人权基本内容的权利应该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成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迁徙自由权入宪是我国宪法落实保障人权原则和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共同要求。  相似文献   

6.
改革开放以后,以"民工潮"为代表的流动人口的剧增,为我国公民是否享有迁徙自由权和现行户籍制度是否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提出了疑问.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流动是必然趋势,而目前人户分离的情况下,一边管不着、一边又不管的户籍管理模式显然不符合客观形势的需求,其根源则在于我国宪法对公民的迁徙自由权不予承认.因此,在宪法中恢复公民迁徙自由的条款,并尽快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7.
论公民迁徙自由的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迁徙自由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我国1954年宪法第十九条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但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影响,迁徙自由没有再写进后来的三部宪法当中。大多数学者认为后来没有规定迁徙自由主要是受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计划经济仍占主导地位的时代,没有必要规定迁徙自由。我国先后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公约》,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权保护的需要,我国需要明确迁徙自由的权利属性,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保障。  相似文献   

8.
迁徙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仅为世界各国宪法所确认,也为一系列国际性和区域性人权公约所确认,我国建国前和建国初的宪法及宪法性法律对迁徙自由也曾作出过规定,但从1975年宪法开始取消迁徒自由至今迁徒自由从我国宪法中悄然消失,这显然和我国现行宪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相悖。现行宪法恢复和重新确认公民迁徙自由权。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我国法制统一和尊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同时还是完善我国人权立法、履行国际人权公约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迁徙自由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我国1954年宪法第十九条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但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影响,迁徙自由没有再写进后来的三部宪法当中。大多数学者认为后来没有规定迁徙自由主要是受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计划经济仍占主导地位的时代,没有必要规定迁徙自由。我国先后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公约》,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权保护的需要,我国需要明确迁徙自由的权利属性,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保障。  相似文献   

10.
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迁徙自由权是宪法学和法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对迁徙自由权的关注也越来越为强烈.本文在对公民的迂徙自由权的概述及其重要意义进行阐述后,进一步探讨了如何能够更好地实现和维护公民的这一项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11.
宪法化的人权:公民基本权利的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享有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权利,从本质上讲,基本权利是人权在宪法中的表现。近代以来,人权理论逐渐生成,但其道德性使之具有内容模糊、保障乏力的缺陷。对人权缺陷进行补救的成果就是将人权载入宪法,使其具有内容的确定性和效力的最高性。近现代宪政实践充分证明,基本权利就是宪法化的人权。  相似文献   

12.
迁徙自由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是现代社会公民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实现迁徙自由也是宪法的使命。我国应加快户籍制度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以逐步实现公民的迁徙自由。  相似文献   

13.
现代政治文明是以宪政为核心的政治文明,是以正义、民主、权利为核心理念,以法治为载体的政治文明。公共理性作为理性在公共领域的应用,保障了公民的平等自由,同时也是构成宪政制度的理性前提,是公共权力应用的理性基础。因此,公共理性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理性基础,政党政治也应该要有公共理性的向度。  相似文献   

14.
迁徙自由是一项不可剥夺的公民基本权利,它是人身自由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宪法、国际组织的法律都直接或间接承认并规定了公民的迁徙自由。在我国,建国初期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确认了公民的迁徙自由,其后三部宪法均未作出规定,而目前迫切需要恢复迁徙自由基本权利的面目。公民迁徙自由宪法保障不仅是人权本身以及我国缔结的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也是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所以,它具有必要性;同时,现行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宪法监督制度的日益完善,又为公民迁徙自由宪法保障提供了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论迁徒自由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迁徒自由是公民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此项权利不仅为世界各国宪法所确认,也为《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确认。宪法对公民迁徒自由的规定是指公民具有自由择居和自由出入国境的自由,国家为维持公共秩序和保障国家安全可以在不违背宪法自由精神的前提下制定法律对之加以必要的限制。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公民的迁徒自由有其历史和经济方面的因素,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法重新确认公民的这一权利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权利本位是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法律保障的逻辑起点。权利本位是以普遍赋权的方式通过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权利宪法化、地方法制化和具体化为中心而展开的公民参与法律保障的立法模式。作为一种法哲学观念,权利本位观表达了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法律保障应当以权利为本位或者出发点的一种价值陈述,实现了传统社会义务本位模式和权力本位模式向现代社会权利本位模式的转换,包含着少数民族公民参与法律现代化的功能取向。  相似文献   

17.
章程是大学治理的制度性根基,是依法治校的现实需求和法制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章程是具有行政法属性的自治规则,制定依据合法、制定程序合法、表现形式合法是章程有效的前提条件,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维护自由权利、规范法律程序是大学章程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8.
所有权在德国宪法中被理解为行使自由的实质推动力和个人存在的基础,不存在天赋的所有权,立法一般须抽象规定且不断更新所有权的规范内容。所有权基本权利虽不由国家创制.却不得因此而干涉他人权利或破坏自然环境。对所有权的限制性.规定针对的是恣意行使权利的人,该限制不得恣意进行,必须是为了公共福祉.且须合理。  相似文献   

19.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反腐蕴含着积樱的宪法意义。网络反腐彰显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监督权,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应当通过宪法引领网络反腐的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网民及网站的管理引导,实现网络反腐与传统反腐方式的有效互动。  相似文献   

20.
监督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在我国,人民有权通过监督权经常性地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但目前我国的人民监督权在事实上仍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充分认识并重视人民监督权的神圣性与至高性是实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主权原则的根本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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