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公布《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对记者证的发放、使用、管理和记者站的设立、登记备案、业务范围等都作出相应规定。这两个管理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新闻记者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保障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维护新闻记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国新闻机构使用统一样式的记者证,证件名称为“新闻记者证”,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其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仿制新闻记者证,不得制作、发放… 相似文献
2.
3.
4.
5.
6.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9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从2月25日起,由新闻出版总署在全国统一换发报纸、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7月1日起,旧版记者证将全部作废。 相似文献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今年3月1日,《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旧版记者证一律作废,新闻记者将使用新版记者证。从此,那些到处招摇撞骗的假记者应该说是“寿终正寝”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新版记者证采用了9项高科技防伪技术,可以有效地防止仿冒。另外,新版记者证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核发,所有经审核发放的合法记者证全部上网,社会公众可随时通过“中国记者网”核验记者证的真伪。如此这般,今后不法分子想再仿冒伪造记者证恐怕是难乎其难了。近年来,记者证泛滥,真假难辨;假记者到处都有,鱼龙混杂。一些不法分子手持非法记者证,或强拉广告,… 相似文献
17.
18.
记者①的权利,在我国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甚至官方也没有统一说法.例如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称:"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把这些权利定为新闻机构法人权利;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 ~ 2010)》则把这些权利肯定为记者的权利:"依法保障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只涉及记者的采访权利,其他权利则暂付阙如.这些差别,反映了我国新闻体制的特色.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