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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可通过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必须是单务合同或者简单的双务合同,并以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标的。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证明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可以作为法院的执行依据。  相似文献   

2.
借款合同是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国有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公民或者金融机构之间依法订立的借款协议。区分某一借款合同是否计划合同,要看其是否根据国家某一具体指令性计划而定。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应把多数合同确定为诺成合同和双务有偿合同。机关和社团法人不能充当借款保证人。抵押人也不能以不可强制执行物作抵押。  相似文献   

3.
随着商品房消费的持续升温,商品房按揭贷款业务迅速增长,银行在获取利润的同时面临更大的风险,为减化风险、降低成本,对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进行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普及开来。在商品房按揭贷款公证中对各方当事人进行告知,在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明确各方当事人义务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市场经济决定了公证只能走质量效益的发展道路。公证质量是公证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确保公证质量,才能保证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是新世纪公证事业发展的主题。  相似文献   

5.
在抵押权设立中,一般完成签订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这两个程序之后,抵押权即宣告设立。当然,对于动产抵押而言,仅需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权即宣告设立。但由于《物权法》采取了债权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原则”,如果当事人之间在订立抵押合同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会产生何等法律后果,值得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6.
居住权合同作为负担行为依法独立产生债之效力。依据区分原则,居住权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居住权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效力等基本问题解释进路以《民法典》合同编规则为主要依据。结合物权编居住权立法体系和制度功能,居住权合同成立后产生双重效应:一是所有权人应履行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义务,居住权人有权请求所有权人办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人应按约定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合理利用和维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二是未办理居住权登记时,居住权人只能获得债权性相对保护,依物权优先效力原则,不得对抗第三人,但是应类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或个案中结合居住权目的作价值权衡。未办理居住权登记的合同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以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当约定或者法定居住权解除条件成就时,居住权消灭。  相似文献   

7.
强制执行公证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一项特殊职能,但在实务中遇到了许多问题,探讨强制执行公证在实务中遇到的若干问题,以促进强制执行公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公证债权文书与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调解书等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是人民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国的强制执行公证制度虽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涉及该制度的相关法律和具体程序仍停留在粗线条、概括性阶段,在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被申请执行人异议权、执行“窗口期”等方面存在不足。进一步完善强制执行立法中强制执行的公证条款,实现公证债权文书由公证阶段到法院执行阶段的顺利推进,对于强化强制执行公证职能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在实践和规范层面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9.
不动产抵押合同效力规则分为效力评价与效力内容规则,后者在《民法典》中仍未得以明确规定,致使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法效果认定,尤其是抵押人的责任承担上,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学理上,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亦因存在债权性担保合同、无名合同与赠与合同的不同解释路径而具有不同的效力内容。不动产抵押合同效力内容规则类推适用赠与合同情形下,未登记抵押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必然,须满足一定的要式性要求。抵押人就未进行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而承担违约责任时,其责任形式为继续履行登记义务与损失赔偿,二者不具有顺位性,债权人损失为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赔偿范围以不动产抵押合同约定担保债权范围与抵押责任财产范围为限,抵押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存在过错为前提,抵押人与债务人之间为连带责任关系。  相似文献   

10.
房产抵押登记,在我国《担保法》中被规定为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曲解了登记作为房产物权变动公示的效力,此种立法在实践中弊害无穷,不仅有可能助长房产物权交易中的背信行为,也违背了合同法鼓励交易,尽量减少无效合同,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精神。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房产抵押登记的目的,对比不同立法房产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结合我国现行立法,指出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抵押权设定的成立要件,而非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抵押合同的有效成立产生房产抵押登记请求权,房产抵押登记的完成,抵押法律关系产生。  相似文献   

11.
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法律问题试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这两个角度着手,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资格、内容和公证;以及履行中的价格、重复预售商品房、转卖预售商品房、抵押、违约责任等共八个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12.
无权抵押是无权处分人以他人财产设定抵押的行为,该行为分为签订抵押合同的行为和履行抵押合同的行为。根据现代民法物权债权法理论和立法实践,抵押合同的生效与抵押权的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无权抵押条件下,抵押合同的效力应根据第三人的主观善恶,分别确定为有效和效力待定两种情况。同时,在无权抵押情况下,应建立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制度,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的安全。  相似文献   

13.
1 名词解释 合同 合同法 意思自治原则 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的书面形式 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合同的鉴证 行为默示形式 合同成立的时间 缔约能力 合同无效 可撤销合同 欺诈 胁迫 乘人之危 重大误解 留置 留置权的实行 定金 适当履行 第三人履行 同时履行抗辩权 预期违约 债权人的代位权 撤销权 合同担保 保证 先诉抗辩权 免责请求权 抵押 抵押权的优先效力 抵押权的保全效力 质押 动产质押 权利质押 合同变更 债务转移 合同受让 概括承受 合同承受 合同解除(广义的) 根本违约 抵销 法定抵销 提存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相对性 严格责任原则 违约瑕疵 损害瑕疵 免责条款 违约金 损害赔偿 继续履行拍卖 供用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借贷合同 再贷款合同 租赁合同  相似文献   

14.
以他人财产设定抵押的行为是指无权处分人在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之上设定抵押的行为(以下简称无权抵押行为)。该行为分为签订抵押合同的行为和履行抵押合同的行为。根据现代民法物权债权法理论和立法实践,抵押合同的生效与抵押权的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无权抵押条件下。抵押合同的效力应根据第三人的主观善恶,分别确定为有效和效力待定两种情况。同时,在无权抵押情况下,应建立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制度,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交易的安全。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意识的不断增强,公证机构办理抵押贷款合同的数量迅速增加.本文对抵押贷款合同的必要性、应注意的问题和实践中的几点疑问进行了分析、论述.  相似文献   

16.
公证作为生效要件的效力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从公证的法律效力分类入手,引出公证作为生效要件的效力话题,重点剖析了此效力的三种类型--法定公证、约定公证作为生效要件、国际法律规范的必须公证规定.通过对比我国和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关于法定公证制度的规定,得出我国的实体法律规定应扩大关于法定公证事项的规定;通过分析约定公证作为生效要件的价值所在,得出这种事前的约定公证应被充分重视和扩大使用的结论.  相似文献   

17.
公证作为一种法律授权的证明活动,在我国民事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证书证是经过公证的书证,是公证证明中的典型形式,它具有证据效力,其证明力大于一般的书证。而公证的公信力及信任的心理学机制是公证书证证明力优越性的基石。  相似文献   

18.
合同的效力问题是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问题.分析、研究合同的效力,对于正确处理合同纠纷,促进商品流转的顺利进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合同的效力问题是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问题。分析、研究合同的效力,对于正确处理合同纠纷,促进商品流转的顺利进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公证被法律赋予较强的证据效力,但其公信力当前却不断受到挑战。《公证法》在很多情况下涉及对公证文书的审查。因此,对于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有进行形式审查的必要,但要求公证机构或公证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却是错误的,同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不可以公证机构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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