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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6,(10):126-126
8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强调.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中央广播电视机构、全国卫视频道播出医疗养生类节目,报总局备案;其他频道、频率一律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医疗养生类节目一律不得播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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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些电视台播出的养生类节目存在夸大夸张宣传,嘉宾不具备执业资质等问题;有的采取植入产品功能介绍、宣传产品经销企业热线电话或现场观众作证明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院等做广告等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坚守社会责任,切实加强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养生类节目内容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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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期刊广告的经营策略 总被引:13,自引:7,他引:6
从4个方面阐述科技期刊的广告经营策略:做好期刊的定位;通过提高期刊质量,加强宣传,从而提高期刊的发行量;严格广告审查,提高广告的可信度;制定合理的价格规定、通过计算机辅助管理等,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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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4,(8)
正加强养生类节目审查把关6月6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立即停止播出"健康365"和"杏林好养生"等养生类节目的通知》。通知说,"健康365"和"杏林好养生"养生节目以隐蔽性植入广告和患者作形象证明等形式,变相为药品、保健食品等作广告,并夸大夸张宣传,严重误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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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我国第一家社会节目制作公司是1994年11月在北京成立的打着广告旗号制作电视节目的民营电视企业——嘉实广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①回顾我国社会节目制作公司走过的11年,可以看出,社会节目制作公司的发展与国家广电政策密切相关。1995年9月原广电部颁布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规定:个人、私营企业原则上不设立影视制作经营机构。2002年广电总局颁布公告,社会节目制作公司经过批准可以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2004年先后颁布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与《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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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人们的健康养生意识在日益提高,为了满足或者迎合广大民众热衷了解中医药养生和保健知识,从中央电视台到各个地方台纷纷制作播出医药养生节目,形成一股“养生”热潮。其中不乏养生专家、学者的身影出现在电视节目中。本文从电视养生节目热播的背景下,分析医药养生节目如此火热的原因,探讨医药养生节目通过电视平台如何构建专家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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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广告,即Point of Purchse,也称卖场广告,是指为增加销售额而设计制作的陈列或张贴于商品购买场所的货架、柜台、橱窗等载体上的广告形式.与大众媒体广告相比,POP广告成本低、方便灵活、指向性好,特别适合于零售卖场的宣传促销活动.显然,POP广告是大型图书零售卖场促进图书商品销售的基本手段.POP广告的设计、制作与使用应该成为大型图书零售卖场宣传促销工作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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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微电影广告的成功要素——以微电影“花露水的前世今生”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微电影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应运而生。它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民间草根阶层创造的供娱乐、消遣的微电影;二是广告商为宣传产品投入制作的广告。微电影广告改变了传统的广告植入电影的模式,在电影中植入广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赢得了人们的喜爱。本文以曾风靡网络的由“六神”拍摄的“花露水的前世今生”为例,分析微电影广告营销的优势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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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编乱造、混淆概念、书名雷同、“另类”包装和科而不普等是存在于养生图书出版中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相当程度上与管理不严、编辑素质不高、审读制度不全有关。为了保证养生类图书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出版者须正确认识养生内涵,采用完善准入机制、强化审读制、实行问责制等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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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健康类电视节目是一类以疾病预防、宣传健康养生理念为内容的节目形式,近几年,这类节目越来越火爆。本文从传播的5W模式出发分析这其中每一个环节的特点,提出安徽养生健康类电视节目应结合本土的优势,避开劣势,寻求新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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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采编》1995,(4)
1995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又为广大消费者指出了一条投诉之路,那就是除追究经营者责任之外,还可追究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连带责任。 所谓连带责任,是指由连带债务或共同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广告法》规定虚假广告的连带责任,是由广告活动主体的法定义务和侵权行为责任决定的。《广告法》规定的广告活动的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其中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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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审查标准》第三十条规定,儿童广告是指儿童使的产品或有儿童参加演示内容有关广告。[1]其包含了两个方的内容,一是专供儿童使用的以儿童为主要消费对象的产品告,如儿童玩具、儿童食品等二是虽非宣传上述产品,但却广告中由儿童形象来担当主要示角色的广告,这些产品并无定的范围,只需广告创意中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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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堂》是北京卫视的一档健康养生类节目,以疾病预防、宣传健康养生理念为内容。近几年,《养生堂》取得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和社会影响力。本文从传播模式出发,分析该节目的特点及其热播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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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间合作交流频繁程度的提高,国家形象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与此同时,国家形象的塑造已超越政府对政府、组织对组织的传播层面,部分国家已采用国家旅游形象电视宣传广告作为新的国家形象传播手段.韩国自1999年起制作国家旅游形象电视宣传广告,在制作方面积累了相关可借鉴经验.通过对韩国1999年至2008年所发布的国家旅游形象电视宣传广告进行文本分析,发现韩国国家旅游形象电视宣传广告的传播策略,进而为我国国家旅游形象电视宣传广告提供借鉴经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