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封建道德中无视个体价值和道德主体地位、割裂个体权利与义务的观念、风俗习惯、行为方式和将道德政治化、礼制化的教化模式是对学校德育产生负面影响的历史文化根源。延缓着青少年学生新型道德观和道德行为方式的形成。学校德育必须树立现代人的价值观和人格尊严意识.摈弃封建德育的负面影响,坚持人的义务和权利的统一、个性和社会性的统一,培养受教育者的优良德性和健全人格。  相似文献   

2.
当代中国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在中国传统道德观的影响下,形成一种“义务主导”的教育模式,缺乏对青少年权利意识的培养,这不利于青少年全面、健康地发展,同时也阻碍了我国文明、民主和法制建设。因此,应在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中加强对青少年权利意识的培养,构建一种既强调培养学生权利意识,又明确权利和义务有机统一的实践模式,为国家的发展培养符合要求的健全的公民。  相似文献   

3.
从受教育与义务教育之间的关系来看,我国教育理论界对义务教育的性质多界定为既是受教育的权利又是受教育的义务,这主要是受宪法“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影响,这种权利义务一体化的理论,一方面混淆了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关系,引起权利理论的困惑和混乱;另一方面影响义务教育立法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的选择,给保护受教育权的司法和执法工作带来困难。笔认为,站在“以人为本”的视野下审视,基于对“以人为本”不同维度的理解,应明确接受义务教育只是受教育的一项权利,而非义务。  相似文献   

4.
以自由、平等为基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公民教育是现代国家的必然选择。要进一步推进我国公民教育,必须把握“公民”概念的基本内涵。要树立主动公民观,以培养知情和负责任的参与型公民为目标:要在应现实之需强调公民权利教育的同时,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进行本源意义上的公民责任、义务教育。  相似文献   

5.
试论纳税人诉讼制度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本文认为纳税人诉讼中的“纳税人”,包括纳税义务人以及与纳税义务人地位类似的代扣代缴义务人、负税人,我国应确立纳税人诉讼制度,赋予纳税人通过司法途径监督税务机关征收行为和政府使用税款行为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正>教育学生应该表扬、批评、留白、护“短”多途并用。教育家马卡连柯说:“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教育部2009年8月12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今天看来,批评、惩罚学生带有一定的风险性,稍有不慎,家长又是投诉又是举报,甚至“动粗”,于是教师被停职者有之,  相似文献   

7.
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宪法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单纯依靠刑事司法领域的改革来改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状况是不现实的。只有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与普遍意义上的公民权利联系起来,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重要诉讼权利确立在宪法之中。并且树立起宪法的最高权威,刑事诉讼的法治化才会富有意义。我国宪法应当参考其他法治国家的通行做法,履行我国的国际法义务,构建保障被追诉诉讼权利的“权利法案”。  相似文献   

8.
通过对司法实践中学生工学结合权利保护的现实考察,分析了工学结合中学生权利保护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对完善工学结合中的学生权利保护作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婚恋权是目前大学生十分敏感的话题,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最难以处理的问题。大学生在行使婚恋权过程中存在着“婚恋认知”、“婚恋程式”、“性爱价值”、“性权利意识”等误区,应该引导大学生正确行使婚恋权,坚持事业与爱情相统一、婚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他律与自律相统一。  相似文献   

10.
刘红平 《天中学刊》2002,17(1):21-24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证人“不愿”、“不敢”出庭作证的现象十分普遍。证人出庭作证难已成为困扰我国立法和司法的一大顽症,严重地妨碍了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进程及其效果,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法律只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但对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保障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另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保障证人权利的意识不强也是其中重要原因。因此,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难问题,就必须在法律上规定严密的证人权利保障关系,对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求偿权、证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保护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1.
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是衡量社会公正的重要指标和内在尺度。一个真正公正的社会是实现了人与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社会。马克思社会公正观的超越性就在于它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虚伪性,阐明了在共产主义社会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可能性与必然性,为我国的公正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2.
在教师道德建设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由于人们习惯强调教师的义务而容易忽视教师的权利,因此,探讨教师权利的救济与保护,对教师道德建设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身份权上之贞操权常常为法律人所忽视,尤其是我国立法上仅仅用含糊不清的“忠实义务”来替代。无权利则势必难以救济损害,倘若忽视了对身份权法上的贞操权的保护,无疑会成为婚姻家庭关系乃至于社会秩序稳定的绊脚石。  相似文献   

14.
随着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责任、权利在法律上日益确定,我们有必要清楚地了解和掌握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即未成年人应承担起哪些权利和义务。我国现行法律就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权利义务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1款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  相似文献   

15.
在初二政治课中对中学生进行较为集中的法治教育,尤其是宪法教育,目的是对中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从而使他们懂得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公民生活与法律紧密相联,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使法律意识转变为个人的行为,以适应现代生活,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通过学法、懂法,既增强青少年权利和义务意识,又有利于青少年遵纪守法,减少违法犯罪,从而使他们更健康地成长。  相似文献   

16.
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刑事和解的规定,其中隐含着刑事和解权及调解义务的概念。刑事和解权具有与其他权利不同的明显特征,极具特殊性。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和解权适用范围的规定,存在前提不统一、逻辑不一致、适用不平等、违反司法认知规律等严重问题,需要进行反思。在刑事和解权适用模式问题上,应该坚持以“调解义务”为中心,确立公权方的调解附随义务,确保公权方以相对积极的姿态促进刑事和解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与一般人的名誉权相比,公众人物由于其具有公共利益性和公众兴趣性等特点.其名誉权应受必要的限制。它是人类社会自然属性的根本要求;是基于宪法价值的判断;既是权利、义务对等观念的具体体现,更是“权利”对“权力”的制衡:是维护民众知情权的基本要求;是现代社会表达自由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民众“话语权”之需要。对公众人物名誉权的限制必须坚持人格权保护优先、维护公共利益、容忍正当舆论监督和差别对待等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8.
根据中学生的身心特点及实际,在课堂上应强调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意识,多种渠道强化教育效果、情境感受,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以提高其法律意识。  相似文献   

19.
不良信息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侵蚀不容忽视。就青少年而言,他们有获得有益于其身心健康、文明向上的精神产品的权利;就社会而言,有为青少年提供文明、健康的精神产品的义务和责任。而法律介入是保护青少年在线权利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0.
建构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制度必须理清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价值取向,以人为本为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价值选择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以人为本是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核心价值,以人为本要求在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上更加重视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在效率与公平上在现阶段应更加注重公平原则,在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上坚持正义原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