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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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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通过对德国、法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此问题上的民事立法及学者学说的考察与借鉴,通过对我国《民法通则》有关所有权转移的规定的分析,在对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理论进行评述之后,主张对物权行为理论采取否定的态度。  相似文献   

2.
物权行为理论自其诞生起就褒贬不一,在我国,对该理论本身有许多问题需要澄清。对法律行为的成立,立法应采自由主义,所以登记或交付为物权行为的生效要件。物权行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物权行为可以并应适用法律行为的一系列规则。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相独立而存在是客观事实,但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并无必然联系,虽然物权行为无因性的缺陷并不存在,可是否采纳物权行为无因性是一国立法选择问题。  相似文献   

3.
关于物权行为理论的历史渊源,通过对古罗马法学家关于“交付”法言的分析,可看出古罗马法上就已经存在着蕴涵了关于物权行为理论朦胧的思想认识。近现代物权行为理论创始人萨维尼通过对“交付”中“正当原因”的分析完成了其对物权行为理论的抽象,构建了物权行为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4.
物权行为具备转移物权之合意及交付或登记二项要件,缺一不可。物权行为理论以物权行为的独立和无因性为支柱。无因性的存在,使物权行为理论的价值受到挑战。而物权行为无因性的相对是物权行为理论合理化的必然。中国民法典应该吸收物权行为理论中的合理因素。  相似文献   

5.
物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理论不是同一概念,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我国存在大量的物权行为,但只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的部分内容,即只认可在买卖等交易行为中,物权行为独立于债权行为单独存在,但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的“无因性”。  相似文献   

6.
是否承认并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是物权立法及整个民事立法必须解决的基本的技术问题。但由于该理论的高度抽象性及其深奥的内涵使其具有脱离生活之嫌 ,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厘定物权行为概念及剖析物权行为理论内容 ,以证明对该理论持肯定态度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分析认为,物权行为中的意思表示虽受制于法律的规定和债权行为中的约定,但仍是与债权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具有不同性质和内容的独立的意思表示,故而物权行为具有相对独立性,不能够也不应该单纯人逻辑上由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当然推出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本文主张从意思自治的角度考察,当事人有效的物以合意应受到尊重,物权行为效力不受债权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影响。同时,物权行为的有因或无因也是法律价值判断、当事人利益衡量之立法技术的结果,进而主张采购无因性理论,并将其作为善意取得制度及物权从公示时起发生变动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现代民法很难彻底否认物权行为理论,否则,理论上许多问题将无法自圆其说.本文通过对物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进行分析评述,进而提出我国未来物权法应该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但是不承认其无因性.  相似文献   

9.
物权行为理论自被提出时起,就在各国法学界引起激烈批判和争议。从物权行为理论在理论上的错误、无因性原则的弊端、其对现实法律生活的不利影响及我国民法对其否定的态度等方面,可以看到物权行为理论已无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0.
物权行为作为一种基本的民事权利,在我国民法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否承认物权行为理论,已成为我国物权立法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本文欲从物权行为的概念人手,分析物权行为在我国民事立法中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11.
所谓物权行为究竟是指什么?自德国学者萨维尼于创立物权行为理论以来,这个问题就一直是学者们不断争论的问题。通过分析物权行为基本原则,界定物权行为概念内涵,可以论证我国应当在物权立法中认可物权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12.
随着物权法的制定出台,物权行为再次成为是学者们关注的问题,本文仅就物权行为的渊源、本体论内容及目前我国学者的理论观点作综合梳理。  相似文献   

13.
论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民法法典化进程中很重要的立法是物权法 ,物权法中极重要的一项制度就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是否应该采纳是制定物权法不能回避的问题。本文拟就学者反对物权行为无因性 ,主张由善意取得制度代替的理论予以反驳 ,从而得出物权行为无因性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4.
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理论是德国法学的独特创造。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出现适应了德国普通法时期的现实需要,为了继续保留住物权行为无因性的适用空间,无因性开始了相对化,绝对的无因性被打破,使得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之间有了一定的联系。在现在的德国,物权行为的无因性与善意取得制度同时在立法中规定,但是这两项不同的制度就同一项交易指向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使得无因性在德国的法制环境中有了生存的空间。物权行为无因性在我国则没有适用的余地,因为我国不承认物权行为,我国奉行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排除了物权行为的适用,善意取得与公示公信制度完全可以保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5.
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理论是德国法学的独特创造。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出现适应了德国普通法时期的现实需要,为了继续保留住物权行为无因性的适用空间,无因性开始了相对化,绝对的无因性被打破,使得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之间有了一定的联系。在现在的德国,物权行为的无因性与善意取得制度同时在立法中规定,但是这两项不同的制度就同一项交易指向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使得无因性在德国的法制环境中有了生存的空间。物权行为无因性在我国则没有适用的余地,因为我国不承认物权行为,我国奉行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排除了物权行为的适用,善意取得与公示公信制度完全可以保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6.
代理授权行为的独立性问题,直接影响对授权行为性质的认识以及代理授予与委托的区分问题;授 权行为无因性问题,则直接决定着基础合同关系无效或撤消时代理权授予行为是否归于消灭的问题。为保护本人 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应坚持授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理论。  相似文献   

17.
中国民法法典化进程中很重要的立法是物权法,物权法中极重要的一项制度就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是否应该采纳是制定物权法不中回避的问题。本文拟就学者反对物权行为无因性,主张由善意取得制度代替的理论予以反驳,从而得出物权行为无因笥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8.
针对中国在物权法中是否承认物权行为的激烈争论,文章提出“到底什么是物权行为?”“它在立法中的出现是立法者的选择吗?”等问题,并期望通过从不同层面去剖析物权行为的含义和寻找它在立法中的位置,从而来获得一个解答。  相似文献   

19.
试论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保护交易安全上,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已成为学者们争议的焦点之一。通过对“优越论”观点的冷静分析发现,这两者制度在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中有着不同的价值定位。在采取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原则固然可以与善意取得制度成为互补关系;但在我国采取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不管在形式合理性还是在实质合理性上,善意取得制度均比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原则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20.
在物权行为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解上,繁者其繁,简者其简,本文从两者的沿革,理论基础,价值分析,特征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展开探讨,得出我国应当确立物权行为及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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