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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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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扩大了不起诉的范围,新增加了存疑不起诉条款。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后,将产生三种法律效力。同时,法律也规定了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两种自我救济方式。我国关于存疑不起诉与被害人自我救济的法律规定在时效、举证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应按照立法精神和原则对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关于不起诉被害人自我救济制度,各国立法各不相同。从我国立法的规定来看,我国不起诉被害人自我救济制度存在着对申诉机制重视不够、自诉案件范围宽泛、自诉担当制度缺失、证明标准过高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由于不起诉救济制度的设置过于框架化、原则化,影响了不起诉制度的可操作性、公正性。全文从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和检察机关三者的关系入手,分析了不起诉救济制度的缺陷、阐明了法之公正本质对该制度的真正要求,从而得出:不起诉救济制度应是一项以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为前提,确保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的制度,因此,应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不起诉决定作出前和作出后的制约,以使不起诉救济制度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不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扩大了不起诉的范围、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增加了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申诉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浅析不起诉制度的制约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中的不起诉制度,对于节约司法资源、减轻人民法院的审理压力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但不起诉的使用不当又会破坏法制、放纵犯罪,所以实践中对其进行制约是很有必要的。与国外的几种不起诉制度的制约机制相比,我国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不起诉制约机制,但不尽完善,特别是在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的制约、人民法院的作用、不起诉中被害人的救济途径等方面,需要进一步的思考与完善。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中的不起诉制度,对于节约司法资源,减轻人民法院的审理压力等有着积极的意义。但不起诉的适用不当又会破坏法制、放纵犯罪,所以实践中对其进行制约是很有必要的。与外国的几种不起诉制度的制约机制相比,我国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不起诉制约机制,但不尽完善,特别是在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的制约、人民法院的作用、不起诉中被害人的救济途径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思考与完善。  相似文献   

7.
酌定不起诉制度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和诉讼效率的提高.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但我国现行刑诉法规定的酌定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制约了酌定不起诉制度应有价值的发挥,应当扩大酌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与此同时,也应当重新构建对被害人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8.
于淑彦 《文教资料》2005,(26):147-148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不起诉制度中,人民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时受到两方面的制约:一是法律严格限制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强调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必须“犯罪情节轻微”;二是赋予被害人自诉权,“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两方面对遏制滥用起诉裁量权的倾向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9.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侦察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察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或者经过补充侦察,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作出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一种决定。这种不起诉的刑事决定权是人民检察院履行公诉的职权之一,其实质是人民检察院采取一种终止诉讼的决定。 按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可将不起诉分为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情况。  相似文献   

10.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资料的结果之一,它具有终止诉讼的法律效力。对于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及时作出不起诉,这对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节约人力和物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既兼顾了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又维护了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不起诉制度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不起诉制度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环节,适应了我国司法实践的具体需要,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但是经过近十年的运行,不起诉制度逐渐显露出较多问题,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2.
相对不起诉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存在犯罪嫌疑且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依其职权而做出的一种不起诉处分。消极裁决权分割、利益居先和宽严相济是该项制度的理论基础。为了使该项制度得以贯彻,必须修改刑事诉讼法,不赋予被不起诉人的申诉权,且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征求被害人意见,赋予被害人知悉权。  相似文献   

13.
公诉转自诉制度是新刑事诉讼法在取消免予起诉制度的同时,设立的一项新制度,旨在解决如何给遭遇不起诉之被害人以救济的问题,并实现对公诉权的有效制约。但由于我国公诉转自诉制度相关规定的不科学性,导致实际运作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有必要对该制度进行适当修订,以实现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4.
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公民告状难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公诉转自诉法律依据.但由于立法在这一制度设计上的粗疏,公诉转自诉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结果之一,它具有终止诉讼的法律效力。对于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及时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对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节约人力和物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既兼顾了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又维护了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诉讼法》将不起诉分为三种情况,即一、符合刑诉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条件时作出的绝对不起诉;二、根据犯罪嫌疑人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的,犯罪情节轻微,认为没有追诉的必要作出的相对不起诉;三、对经补充侦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存疑不起诉。一、绝对不起诉的适用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相似文献   

17.
我国立法关于疑罪不诉程序的规定存在被害人权利保障不足、被害人补偿机制缺乏、被害人权利膨胀可能、诉讼代理人权限有限、法律援助方面的制约等问题.应对疑罪不诉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进一步落实被害人的程序参与权,确立不起诉听证制度和不起诉司法审查制度,引入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完善律师代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  相似文献   

18.
不安抗辩权是新合同法中规定的先履行债务方为化解后履行债务方不履行合同的风险而进行自我救济的一种制度。本论述了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举证责任和能知义务,以及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9.
酌定不起诉是不起诉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但法律对这一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条件限制非常严格,这与刑法中有关量刑的规定不太协调,借鉴国外立法例,应适当放宽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从制度上完善我国的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20.
被害救济是对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权利缺损所给予的补救。在原始社会,私力救济是当时被害人唯一的权利救济方式。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和法律出现,公力救济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公力救济中存在犯罪人赔偿范围过窄、执行难、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尚未确立等问题,需要进行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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