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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此令一出,包括彩电厂商、视频内容供应商在内的产业链上下环节均为之一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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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OTT TV(Over The Top TV互联网电视)产业链已经初步形成,其中内容的提供和管控由获得互联网内容服务牌照的广电播出机构负责,播出平台由获得集成业务牌照的机构负责,终端(电视机或机顶盒)必须要与集成业务牌照商合作,且只能植入一家业务牌照商。可见,整条产业链是以互联网电视牌照为中心而展开的,而且首要强调的是可管可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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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明确鼓励视频节目服务机构生产、制作、播出优秀网络剧、微电影、专业类视听节目。此次视听新规是广电总局一次重大政策创新,是顺应网民意愿,填补网络剧、微电影监管空白的必要之举,对提升网络视听节目的质量与品位,促进网络原创文化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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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监管,是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一项重要职能.2002年3月8日,在全民热捧《流星花园》之时,广电总局下令停播,这仅仅是一个可能很多人都已经淡忘了的种种禁令的开端.2002年至今,广电总局禁令频出,2011年下半年炒得火热的“限娱令”余波尚未完全平息下来,“电视剧禁止插播广告”的新鲜条例又将其再次推向了风口浪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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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电视在市场上广受青睐.作为互联网电视集成运营商,广电总局批复的7家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想要在"互联网+"的新形势、新变化下站稳行业脚跟,在媒体分众化、对象化趋势日益明显的背景下扩大市场占有量,就必须在节目内容上做足文章.本文通过对各家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节目数量、内容分类及特点等进行对比分析,研究互联网电视节目资源现状和行业发展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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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朝气蓬勃,一切都没有头绪。对于广电部门来说,通往数字电视美好未来的道路并非坦途。一个充满诱惑的新兴产业尚在胎动时,与此相关的争论、争吵甚至争夺始终没有平息过。一开始,广电就处在这个漩涡的中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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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央视体育频道总监江和平证实,广电总局一周前向央视等媒体下发通知,要求在主持人口播、记者采访和字幕中,不能再使用诸如NBA、GDP、WTO、CPI等外语和缩略词。江和平称,这一通知对央视的解说员和记者来说,规避起来比较简单。(《京华时报》,4月8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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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2013年,我国网名数量已经突破了6亿,观看电视已经不再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唯一方式。但在强大科技推动下,电视与网络实现了有机的融合,即互联网电视诞生。互联网电视是传统有线电视的一种突破,使观众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这种前所未有的方便性给有线数字电视带来巨大的竞争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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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电视在国内市场的火爆销售,由此引发的侵权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谁该为互联网侵权事件负责?如何确保互联网电视对版权内容获取的合法性?又怎样保障内容提供商、电视厂商和网络运营商的各方利益?读者可以从本文中找到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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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击:有“进攻、攻击”之意。是的,就是这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电视机,原本被很多人当做“背景音”,直至被遗忘在客厅角落的电视机,近来突然成了夺人眼球的热点之一。基于互联网的各种“盒子”、电视机一时间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宣传营销大战铺天盖地,令人目不暇接。一根细细的网线让传统的电视产业再次焕发了生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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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互联网基因"全面嵌入电视行业"肌体"之中时,它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量不断撬动、冲击乃至颠覆现有电视行业的生态体系与运行规则。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中国视听新媒体发展报告(2013)》调研结果显示,电视行业在网络媒体的冲击之下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危机:"北京地区电视机开机率已从三年前的70%下降至30%……40岁以上的消费者成为收看电视的主流人群,电视观看人群的年龄结构呈现老龄化趋势。"另据NPD Display Search统计数据显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