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清代笔帖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 笔帖式,清代官名。满语称笔特赫式,音bithesi,意为文书或士人、博士。笔帖式源于清入关前之巴克什。巴克什也作榜式、榜什或把什,皆音转意同(榜式即巴克什之滚舌音),为后金时对谙习文学,熟悉事体者之称。但巴克什有两种。一种为赐号。“国初直文馆者,掌文字,学问优赡,则赐号巴克什。”福格《听雨丛谈》也云榜式“有如武臣之巴图鲁也”。可见,巴克什之于文臣犹如巴图鲁之于武臣一样为赐号。天聪三年设文馆后,文馆学土俱赐此号。清入关前,额尔德尼、达海、尼堪、索尼、希福,宁完我、范文程等名臣即曾先后得巴克什赐号(但额尔德尼得号在天命年)。另一种巴克什是对一般文臣称谓,“国初文臣皆呼巴克什”。天聪五年前,这两种巴克什是并存的。 相似文献
4.
5.
6.
清代从初步建立政权开始就非常重视档案的管理,并且设立了专门管理档案的场所。清政府入关后在中央开始设立档房,以笔帖式作为档案管理的人员,在地方的衙署同样设立各种档房,以书吏、掌案或者白役作为档案的管理人员。 相似文献
7.
清王朝建立后,在北京皇城内设立了织染局,负责丝织品的织造与染色,以备宫廷使用.该局原属工部统辖,康熙三年(1664)改归内务府总管管理,其址在地安门内嵩祝寺后,即现在的织染局胡同.设官为:员外郎一员、司库一员、笔帖式三员、催总一员、库使六名、领催六名、办领催一名. 相似文献
8.
9.
<正>张令璜(1650—1734),清代山东东阿县人,康熙四十八年进士,历任刑部主事、都察院监察御史、顺天府府尹、大理寺卿、吏部侍郎等职,是康熙晚期至雍正初年的名臣。在其任职顺天府府尹期间(升任大理寺卿、吏部侍郎后兼任),政绩颇为突出,其中大多是与朝廷政治密切相关。由此可以进一步探讨雍正初年朝廷政治的历史细节。 相似文献
10.
光绪末年,在政治经济危机和国际金融资本冲击下,清统治者内部曾酝酿实行币制改革。光绪二十九年九月,驻俄大臣胡惟德上书奏陈实行币制改革。三十二年十二月,驻英大臣汪大燮提出行用金币和金本位制的主张。翌年三月初一日谕度支部、内阁及各部院会议具奏,从此在中央各衙门中展开了一场争论。现从会议政务处全宗选刊的十件史料,是当时印发各衙门讨论的说帖稿。原件虽无日期,但当在谕饬议奏之后无疑。这些史料,对研究金融货币史颇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1.
12.
清代京官考察称为京察。不同品级官员京察方式不一,会核是中下级文官、笔帖式的京察形式。京察会核从制度规定上最大限度保障京察公允性,但执行过程中也不免流于形式,不能发挥相应的劝惩功能。 相似文献
13.
《历史档案》2014,(3)
正为加强户口管理和赋役征调,明初朱元璋在全国推行户帖制度,"置户帖、户籍,具书名、岁、居地。籍上户部,帖给之民"a。其中发给住民的户帖,实为明初户帖制度的核心,是征调赋役的依据,因此非常重要。然而,目前学术界对于明代户帖的介绍和研究尚嫌不足b,究其原因,最主要的还是保存下来的户帖资料极其有限。本文拟对新发现的一件祁门县僧户帖进行介绍和初步考察,以期对明代户帖以及相关制度的深入研究有所裨益。一户帖的流传与洪武四年祁门县僧张宗寿户帖的发现洪武三年(1370年)十一月,朱元璋颁布命令,在全国调查户口,正式推行户帖制度。然而,户帖制度实际上只实行了10余年。洪武十四年以后,黄册制度作为户籍和赋役的基本制度开始在全国实 相似文献
14.
15.
清代造办处是专门掌管宫中器物的制造、修理和贮存的机构。本文主要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造办处档案,就其组织机构和匠役问题试作探讨。一组织机构光绪《会典事例》1173卷载:“初制,养心殿设造办处,管理大臣无定额,设监造四人,笔帖式一人。康熙二十九年增设笔帖式一人。康熙三十年奉旨:东暖阁裱作移在南裱房,满洲弓箭亦留在内。其余别项匠作俱移出,在慈宁宫茶饭房做造办处。”当时称为外造办处。康熙朝造办处尚属初创阶段,组织机构尚不完善,除了承办活计的作坊外,从官书和档案看,未见有其它管理机构。接办、督催、查核、奏销活计的机构都是在雍乾时期设立的。在这些机构设立前,领用材料需要管理造办处的亲王、郡王下谕,尚无专门机构来办理。如雍正元年二月造办处传广储司:恰亲王、信郡王谕“为做备用活计,用宝砂五十斤、各色漏(纟不)一斤,送至外 相似文献
16.
17.
18.
"帖"是唐代的一种下行公文,主要有堂帖、府帖、州帖、县帖等名目."堂帖"是宰相处分百司、号令四方的一种重要公文,大约出现在安史之乱以后;"府帖"即折冲府下发的军帖,使用于府兵制实行之时;"州帖"、"县帖"则是州下于县、县下于乡的一种文书,主要流行于唐后期.唐令规定,尚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皆曰符.帖与符相比,具有简便和随意的特点,因此往往成为符的一种替代,与符并行于世. 相似文献
1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