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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不知其数”问题出自一千六百多年前我国古代的数学名著《孙子算经》.原题是:“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余二,五五数之余三,七七数之余二,问物几何?”这道题的意思是:有一些物体,不知道有多少个.如果三个三个地数,就会剩下两个;如果五个五个地数,就会剩下三个;如果七个七个地数,也会剩下两个.问这些物体共有多少个?我国古代的数学家是根据孙子定理(也称剩余定理)来解这道题的,但孙子定理的内容,对于同学们来说,不容易理解.下面我们用列方程的方法来解这道题.解:设这些物体共有x个,则x=3k1 2=5k2 3=7k3 2.由3k1 2=5k2 3,得k1=5k2 33-2=6k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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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07,(11)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语文》(第二册)《师说》中的"其可怪也欤!"的"其",教材中没有给出注释,而在人教社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第二册教师教学用书》中译为"真是令人奇怪啊!"显然,《教师教学用书》是把"其"处理为与句末语气助词配合使用的语气副词。有的则把"其可怪也欤!"的"其"都讲成为"岂、难道"的语气副词。此外,更多的资料对此"其"字避而不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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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承楷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4,(10)
关于《桃花源记》“落英缤纷”之“落”,或释为“零落”、“萎落”、“凋落”;或释为“初开”、“始开”,各家各持己见,黜人而尊己。笔者认为释“落”为“零落”,释“落英”为“落花”,有字书可据,应当允许此说存在。同样,将“落”释为“始”、“初开”、“始开”,将“落英”释为“初开的桃花”,也有字书为据,也应当允许其存在。但是,笔者认为,后说更符合陶渊明的原意,是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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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问樵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5,(10)
欧阳修《醉翁亭记》中的“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旬,对于后一个“乐”字,据笔者所见,有关选本在注释或讲析中大多未作交代,少数选本认为这里是指“与民同乐”之意。由于这一句关系到对这篇文章的主题思想的理解,特提出个人看法如下: 这一句写在文章的最后一段。这一段开始在记到太守和宾客归去的时候,忽然添出了禽鸟之乐:“树林阴翳,鸣声上下”,并极力予以渲染,这完全是为了替下文蓄势。接着文中这才借势引来,层层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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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兴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4,(6)
“为之”在古汉语里常是固定结掏。只因“为”的词性不固定,意义更灵活,“之”或实或虚甚至或省,故“为之”情况较为复杂。 (一) “为之”后出现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为之”即为介宾词组,充当状语。例如: (1) 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二世,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用。(《隆中对》) 为,介词,引进行为对象,相当于“替”,或不译。之,代词,代孙权。“为之”是动词谓语“用”的状语。为之用,替他效力。 (2) 时人为之谚。(《通鉴·晋纪》) 为之,替他们或给他们,作“谚”的状语。“谚”用如动词,义为“编谚语”。 (3) 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五人墓碑记》) 为之,替他(即周顺昌),作“声”的状语。“为之声义”直译为“替周顺昌伸张正义”。 (4) 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疱丁解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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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7(5)
《文心雕龙·通变》篇的主旨早已受到关注,对于“通变”的解释各有不同.文章认为,该篇中的“通变”含义并不是单一的,在不同情境下具不同的有特定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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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强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5):62-63
“班马”,在中国古代文论中出现频率甚高。但很多人在实际使用时并不知道它的确切来源及含义,本文即对“班马”析源辨义,并对其影响加以简要剖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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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初中生版)》2008,(10):14-15
拜读钱梦龙先生的文章《请给“训练”留个位置》(见《中学语文教学》2008年第1期),不禁使人回想起改革开放以来语文教学改革所走过的坎坷之路。当年“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倡导者,如今发出了这样的呼吁,给人颇有些凝重而苍凉的感觉。钱先生“请给‘训练’留个位置”的呼吁,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即“语文课程标准”实施以来,语文教学出现了“人文精神张扬,语言工具失落”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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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与评论(中学教育教学版)》2016,(1)
回顾语文独立设科以来的历史,学者们对于语文教育独当其任之任达成共识,即提高学生的读写能力。这一认识源自语文的工具性。当前注重语文课程的工具性,必须做到纵向上要有等差,横向上兼顾各方,方式上注重渗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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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课本第二册《师说》中有这样一句话:“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课文是这样注释的:“句读的不解,疑惑的不明白”。很显然这儿把“之”字理解成助词了,这样的解释我认为欠妥。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之”字的用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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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山 《语文世界(高中版)》2002,(1)
高中语文课本第二册《师说》中有这样一句话:“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课文是这样注释的:“句读的不解,疑惑的不明白”。很显然这儿把“之”字理解成助词了。这样的解释我认为欠妥。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之”字的用法。“之”的第一种用法是作动词,意思是“到……地方去”。如:“吾欲之南海”。意思是“我想要到南海去”。(《为学》)“之”的第二种用法是作代词,可以代人、代物、代事。如:①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②不复挺者,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③学而时习之,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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