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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锦传涛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9(1):68-70
本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共谋共同正犯、过失共同正犯、共同正犯的中止等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结合中国刑法理论和实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2.
孙廷然 《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6(2):49-51
是否承认继承的共同正犯概念,后行行为者是否应当对先行行为者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承担责任,刑法理论界存在着肯定说、否定说。应当承认继承的共同正犯概念,肯定说能够准确界定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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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岿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6(Z1)
共谋共同正犯作为共同正犯理论中不容忽视的内容,也是当今刑法学界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首先探讨了共谋共同正犯概念的渊源,成立的三个要件,共同意思主体说、间接正犯类似说、优越支配共同正犯说及实质的正犯论四种肯定共谋共同正犯的学说;其次本文分析了对共谋共同正犯各种犯罪形态的认定原则;最后本文提出了共谋共同正犯和间接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之处.本文希望能起到丰富我国共同正犯基本理论,并为我国在司法实践中科学认定共谋共同正犯和合理解决共谋共同正犯刑事责任提供理论依据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承继共同正犯所涉及的实质性问题是成立范围问题,即后行为人在什么范围内对先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及由该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共同正犯的责任.中外判例与学说对此意见都不一致.基于因果共犯论中的折中引起说,在承继共同正犯成立范围问题上应持限定的肯定论. 相似文献
6.
郑鹤瑜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25-29
从立法论上主张过失共同正犯,必须消除刑法文本障碍,取消现行刑法第25条关于共同故意犯罪的限制;过失共同正犯不存在主观要件障碍,违反特定的共同注意义务就是共同实行的意思表示;过失共同正犯不存在责任分配障碍,采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是实现罪刑均衡的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7.
王学峰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101-103
在我国,刑事立法并没有采取把共同犯罪人划分为正犯和共犯,而是依据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作用划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只从刑事立法层面来看,并不会产生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能否构成共同正犯的问题,但是,在司法实践和学理层面上,这却是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学者也颇多争议。笔者选择了共同正犯的定罪与身份问题加以探讨,以期对共同犯罪的定罪与身份问题的研究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8.
陈小杉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1(6):12-15
纯正身份犯的共同正犯的认定和定性在刑法理论上颇有争议。纯正身份犯的共同正犯要求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了身份犯的实行行为。文章探讨了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和不同身份者能否构成共同正犯,在何种情形下可以构成,无身份者和不同身份者的定性应适应什么原则。 相似文献
9.
郑鹤瑜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25-29
从立法论上主张过失共同正犯,必须消除刑法文本障碍,取消现行刑法第25条关于共同故意犯罪的限制;过失共同正犯不存在主观要件障碍,违反特定的共同注意义务就是共同实行的意思表示;过失共同正犯不存在责任分配障碍,采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是实现罪刑均衡的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10.
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是犯罪中止形态的一种特殊形态,刑法理论界对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众说纷纭。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配合,但同时各行为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彼此独立,不受制约,这就决定了较之单独犯罪,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的自动性和彻底性等主观特征在共同犯罪中并无太大出入,而时空性和有效性两个客观特征却存在较大差别。 相似文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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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杨晓峰 《彭城职业大学学报》2004,19(1):21-23,70
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结构和犯罪构成过程中的特殊形态,二者共存时,构成共犯的中止。本文从三个方面讨论在何种条件下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相似文献
14.
刘雪梅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4):10-13
组织犯是共同犯罪人按分工分类的一种类型,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策划、指挥作用的人.组织犯中止的成立要件,因共同犯罪的形式和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犯罪集团中的组织犯,在为建立犯罪集团进行谋划或者在组建犯罪集团的过程中,只要自动放弃谋划行为或者组建行为即可成立中止;在建立犯罪集团后、实行犯实施犯罪前,必须解散犯罪集团或向有关机关告发才能成立中止;在实行犯实施犯罪阶段,必须阻止集团成员继续实施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才能成立中止.一般共同犯罪中的组织犯,除了自动放弃自己的组织行为外,还需阻止其他共犯继续实施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才能成立中止. 相似文献
15.
王志远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4(5):137-142
我国现行共犯制度以主体间的"共犯关系"为核心范畴,在处罚范围和逻辑贯通两方面存在漏洞.间接正犯概念作为弥补漏洞的有力工具得以广泛运用,但其在这一过程中却存在技术性和机能性两个方面的泛化,而共犯制度的漏洞在"共犯关系"范畴之下又无可避免.这从一个特别的角度说明以"共犯关系"为核心的共犯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实现主体间思维向单方思维的转变似乎是解决上述矛盾的应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罗颖娴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0,30(5)
共同犯罪部分共犯人的中止问题在立法上一直呈空白状态,也向来是理论上争议的热点,通过改进非主犯能力说,能够一定程度上解决中止的认定问题,以实现区别对待的量刑原则.最后,在对比他国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对立法空白的填补方案. 相似文献
17.
论危险犯的犯罪中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尹世康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5(2):202-206
危险犯的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之间的关系,一直成为危险犯在危险状态达至后犯罪中止是否成立的焦点问题。危险犯在达至既遂状态后,成立犯罪中止,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中止成立的时间要求,符合我国刑法所坚持的犯罪构成理论。该问题的解决有利于防止犯罪人铤而走险,既给犯罪人回头是岸的机会,也保护了面临犯罪侵害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谷永超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3,(6):124-126
犯罪中止缘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界,主要有刑事政策说、法律说和折中说,比较而言,折中说具有相对合理性.我国的刑法理论界对犯罪中止减免处罚的问题,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主流观点基本上是大陆法系折中说的翻版.事实上,我国刑法规定中止犯减免处罚的原因,首先是基于刑事政策的考虑,同时也因为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减小和刑罚目的的(部分)实现. 相似文献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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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结构和犯罪过程中的特殊形态,二者并存时就产生了所谓的“共同犯罪的中止”问题。我国目前的犯罪中止理论是就单人犯罪而言的,实践中关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往往引发颇多争议。文章通过借鉴和吸收主观主义、客观主义和折衷主义等国外共同犯罪中止理论的优点,得出相关结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