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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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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专利权质押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研究中国现行专利权质押担保制度存在的妨碍专利权质押担保功能实现的关键问题:限制出质专利权的许可实施、转让,质权人对出质专利权的实施、许可实施、转让情况缺乏知情权,质权人对基于实施、许可实施、转让产生的收益缺乏相应的控制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具体措施:赋予出质人对出质专利权享有转让、实施、许可实施的权利,赋予质权人对出质专利权的实施、许可实施、转让享有知情权并对因此产生的收益享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通过上述政策调整,将进一步完善我国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2.
常乐  栾震宇 《科技创业月刊》2006,19(10):150-151
比较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添附制度,总结出两大法系关于添附物权属的一般规定,建议我国物权法借鉴这些一般规则;在添附立法中借鉴大陆法系关于添附物权属规定为任意性规定的理论,允许当事人约定添附物所有权;并借鉴法国法和美国法,考虑添附行为人的主观善意还是恶意来确定添附物权属和赔偿。  相似文献   

3.
雷蕾 《今日科苑》2010,(11):194-195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物质财富差距的逐渐拉大,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并且对物进行利用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所有权人在一定情况下并不需要直接利用所有物,而非所有权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急需利用该物,同时又不愿或者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基于此,新修订的《物权法》对动产用益物权的进行了规定。《物权法》第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同时第一百一十七条又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动产用益物权的内涵是什么?存在的价值是什么?适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笔者拟对上述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专利权质押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质押是物的担保的一种最基本的方式,它以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以及其移转财产的占有对债权担保的有效性,而倍受人们的青睐。随着经济的发展,质押从最初的动产质押开始扩展到权利质押。专利权质押是最具活力也最有潜力的质押。因为专利的数量不受客观资源的限制,专利的价值远远高于有形财产的价值。但是作为一种新兴的担保方式,它在我国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相似文献   

5.
专利权质押为中小型企业融资提供了一种新的路径,本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08-2012年度专利权质押的相关数据为依据,首先概述了我国专利权质押发展现状,接着从出质人、质权人以及专利权质押标的物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中小型企业专利权质押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以质权人的眼光尝试从股权质押的内涵、效力、担保功能、风险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对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进行了解析。  相似文献   

7.
专利的价值在于利用。目前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重复出质并无规定,不仅影响到专利担保价值的充分实现,也成为制约专利质押制度构建的最薄弱一环。本文拟从研究专利权重复出质的中外具体法律规定出发,探析专利权重复出质的实质内涵以及设定专利权重复出质的几点益处,从整体上系统的创建专利权重复出质的运用规则,为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订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8.
货币作为特殊动产,在物权属性、占有、取得与消灭上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货币仅能成立所有权,但其所有权权能受限;又因货币占有所有一致,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违法取得时例外,占有人不取得所有权,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9.
作为消费信用方式之一的分期付款买卖,就是在买受人尚未支付全部价款的情况下,出卖人已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了买受人。由于出卖人须在商品出卖后的一定时期内才能收回全部价款,所以必须承担买受人因经济状况恶化(如破产)等原因而不能履行或者不愿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风险。因此分期付款买卖的所有权移转不仅涉及到出卖人能否确实得到应得的价值,而且涉及到买受人的购买目的能否实现,因而对交易双方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分期付款买卖中标的物的所有权应从何时移转给买受人?风险到底应该由出卖人还是买受人承担?这正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一位关心知识产权的普通公民,我更想了解物权法里所牵扯的知识产权保护内容。仔细学习了物权法,发现该法对知识产权少有涉及,出现的两处分别是:第十七章对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问题作出规定。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  相似文献   

11.
作为消费信用方式之一的分期付款买卖,就是在买受人尚未支付全部价款的情况下,出卖人已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了买受人.由于出卖人须在商品出卖后的一定时期内才能收回全部价款,所以必须承担买受人因经济状况恶化(如破产)等原因而不能履行或者不愿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风险.因此分期付款买卖的所有权移转不仅涉及到出卖人能否确实得到应得的价值,而且涉及到买受人的购买目的能否实现,因而对交易双方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分期付款买卖中标的物的所有权应从何时移转给买受人?风险到底应该由出卖人还是买受人承担?这正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在对未来我国民法典物权法编之中的共有制进行设计的过程中不可以对我国现行的物权法中关于共有制方面的规定进行照搬,而是应该适当的以其为基础来对体系进行一定的调整,并且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的内容进行一定的修改和删除。对于体系位置这一方面的内容要在关于所有权的规定内容和对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两个模块之后来对共有制方面的内容进行设计。在对内容进行编排的过程中对于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分别的规定。而在对具体的制度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可以结合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增加一些关于按份共有人在对共有物进行使用过程中的收益权的规定,并且还要增加一些关于共有物管理合同对第三人所产生的效力等方面的制度。具体需要删除的内容为当前物权法中规定的关于完善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规则以及对共同共有这一概念的具体定义。  相似文献   

13.
“顺性”指顺其天城人事物之本性,是中华文化的精华。儒家的“尽性”学说,成为天人合一的系统理论。儒家的天人观人天整体性的大生命观,顺其天地事物之本性而为,使自然更加完美,效法天地,成就安身济民之广业。道家主张“任性”,保持人与物天赋本性的纯真,任其自然发展,通过本性与自性的融合,以实现各安其司,各任真性。人们只有首先治理调摄自身,静静地养生,随后才能神志清明地治理天下事物。元极以“性命双修性为本”直  相似文献   

14.
雷蕾 《今日科苑》2010,(12):172-172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善意取得仅限于动产,即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一般须登记,以登记作为其公示方法,出让时须出示其权利证书。对于不动产物权变动,我国采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债权合同加过户登记的债权形式主义。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信力使社会公众相信登记物权人(登记名义人)享有物权,而与之交易。该相对人支付合理对价,即为善意第三人。法律应当保护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的、信赖利益。因不动产善意取得而丧失物权的真正权利人,可以通过异议登记、更正、起诉登记名义人赔偿损失、要求国家赔偿等方法,维护权益。  相似文献   

15.
李庆莉 《百科知识》2021,(24):41-42
在民法典编撰中,加入让与担保制度已然成为当今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趋势.让与担保制度指制度构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民法典中典型担保制度的不足.根据我国当前形式分析,将让与担保制度纳入到我国民法典中的担保物权体系之中,对我国担保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一、让与担保制度的界定 让与担保实际上指的是让与担保物所有权为担保债务人的债务之履行,将让与担保物上整体权利转交给让与担保权人,在物的原主人将其所借债务全部还清后,担保人再将担保物的全部权利返还给担保物的原主人,但是,如果物的原主人不能在其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所借债务,那么担保权人就可以把担保物作为偿还物品进行抵债.  相似文献   

16.
刘正明  郭宾 《今日科苑》2010,(2):150-150
我国新制定的《物权法》将占有制度单独分编,与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并举,形成了我国的物权法体系。事实上,将占有制度作为一编单独规定,一方面,体现了占有制度在物权法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它是时效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前提。我国《物权法》将其单独规定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物权立法的进步;但是另一方面,占有制度在我国的物权立法中仅占五条的篇幅,许多诸如时效取得制度并未规定。这不得不说是我国物权立法的一大缺憾。本文以物权法原理为基点,浅析我国《物权法》中的占有制度,指出占有作为一种权利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并简要评价之。  相似文献   

17.
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的实质在于:无论契约行为是否有效,物权行为仍依据自身效力状态来确定自身的效力。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分析需要澄清其外在的制度框架:其与不当得利制度的衔接、第三人交易的保护功能、其移转所有权的法律关系的外壳。物权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具有不同的针对性,因此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在制度上具有衔接性。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衔接的情形是指:善意取得制度在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中的嵌入。  相似文献   

18.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而作出的分析和评价;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是专利公告授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而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审查程序。二者之间既具有共同之处,例如均涉及专利权稳定性的评价,又在程序和效力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本文对涉及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对典型案例进行简要介绍,并对影响专利权评价报告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结论一致性的因素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9.
近两年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大量融资租赁公司涌现;大量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动产抵押登记因其方便快捷、手续简单,深受各企业的青睐,同时也存在许多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进行盲目抵押的情况。  相似文献   

20.
王梦静 《科教文汇》2008,(22):203-203
在美国法律体系中,随着《统一商法典》的颁布以及绝大多数州的对之认可,动产担保领域已基本实现了法律制度上的统一;至于不动产按揭制度,则与英国法基本相同。因而,英国法上按揭制度的发展轨迹代表着该领域在英美法系中的发展脉络。笔者在此以英国法上按揭制度的阐述为代表,来揭示英美法系按揭制度的发展轨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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