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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国际间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涉外破产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当今世界各国关于破产的域外效力问题,主要存在着普遍主义和属地主义两种学说,在立法和判例实践中也存在着上述两种倾问。我国在立法上对此问题尚缺乏明确的规定。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涉外破产案件明显增多,这就使得我国的涉外破产立法亟待对此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自然人在很长时间内下落不明,其在住所地的民事法律关系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为了保护自然人和相对人的法律利益,使社会秩序不因自然人下落不明而混乱。我国民法确立了宣告死亡制度。其中包括宣告死亡的申请条件、程序、法律后果及宣告死亡的撤销等。但是由于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对于宣告死亡人异地结婚的法律效力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被宣告死亡人与生存配偶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本文即对宣告死亡人异地结婚的效力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3.
从辩证法的角度观察,破产制度涉及到债权人与债务人、各债权人之间以及破产与社会效益三大矛盾。这三大矛盾的均衡构成了破产制度以及破产法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通过均衡矛盾的观点来分析新破产法中几个主要的制度创设和新增亮点,进而与旧破产法进行比较,强调均衡矛盾是认识破产法本质的一项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   

4.
本对于我国现行破产法在立法宗旨上的滞后性、破产立法与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同时也对如何重新确立《破产法》的立法宗旨,完善《破产法》提出了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5.
破产清算是破产法的基础和核心,在破产程序中有着"承上启下"之功能。中国现行破产清算人制度体现着强烈的"政府主导型"色彩,存在着法律性质不清、责任不明、组建成本高昂、运行机制非专业化等问题。文章旨在重构科学合理的破产清算人制度,在明析破产清算人法律性质和地位的前提下,着重指出应建立破产清算人资格准入制度、破产管理人制度,并积极培育职业清算人市场,最终形成市场化、专业化的破产清算人选任机制。从而通过制度引导人,真正促进国有企业改制,实现政府与民间社会的"双赢"。  相似文献   

6.
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企业破产法》无论是在理念还是制度方面较之1986年颁行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均有显著突破。但《企业破产法》实施三年多时间以来,破产法制度并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五谷道场"作为重整成功的一个典型案例,是梳理及发现《企业破产法》在实际遭遇的问题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从"五谷道场"重整出发,会发现《企业破产法》仍然存在一些尚待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7.
就跨国银行破产程序域外效力问题有两种对立的基本理论,即普遍性原则与地域性原则.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等在破产立法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破产程序域外效力各不相同;英美法系国家更倾向于普遍性原则,而大陆法系国家更倾向于地域性原则.在法律实际适用上的总体态度是,在维护本国利益的条件下考虑公平.本文认为,我国在应对跨国银行破产域外效力问题上采用最小限制的普遍性原则.  相似文献   

8.
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优胜劣汰竞争规律的反映,需要由破产法来规范,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及相关法律存在缺陷,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9.
论破产法中的可撤销行为和无效行为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破产案件中的欺诈遮债行为十分严重.一些债务人利用破产程序终结后余债可免于清偿的规定策划各种欺诈选债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利益.为此,我国新的<破产法>确立了更为完善的撤销权和无效行为制度,对打击破产欺诈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1999年生效的<德国破产法>对资不抵债这一传统破产原因作出了全面修改,修订后的<德国破产法>规定,对于法人,资不抵债也是破产的原因,并对资不抵债作出了界定,同时又针对特殊情况作出了补充规定,但德国学界和司法界对资不抵债评价方式的相关争论并未就此停止.德国学界对资不抵债评价方式的争论主要有两种观点:传统的两步分析法和修正后的两步分析法.无论是传统的两步分析法,还是修正后的两步分析法,实际上都以企业继续经营可能性的预测为核心.相比之下,传统的两步分析法尽管烦琐,但却更为谨慎.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之后,为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企业破产法>在适当的时候还是应当将债务超过即资不抵债作为法人型企业的特殊破产原因,但只能是债务人申请情况下的破产原因.同时,为了防止债务人不申请或迟延破产申请,从而造成债务扩大化,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效仿<德国破产法>之规定,使企业法人相关机构,甚至在特定情况下由股东承担破产申请的义务.  相似文献   

11.
现行破产法在适用范围、破产界限、破产财产界定以及破产程序等方面存在局限;新的破产法应统一适用于企业法人,破产界限应更加科学,破产财产界定和破产程序应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12.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虽然明文规定只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订立和卖方、买方因此种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而不对合同的效力问题进行规定,但是<公约>在买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及卖方和买方义务的一般规定专章中却设置了"宣告合同无效"的诸多规定.鉴于该项内容在合同制度中的重要性,笔者拟对<公约>的"宣告合同无效"制度作一评析,并与我国的立法现状简单比较.  相似文献   

13.
破产撤销权制度一直争议颇多.最新的破产法草案对此制度的规定较之现行破产法第35条有很大进步,但对该制度基本概念问题的规定仍不明晰,对其适用范围、抗辩条件、行使和效力等问题的规定仍有欠缺.  相似文献   

14.
破产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制下,为市场主体提供的顺利退出市场的“安全门”。有效的破产程序则是破产法能够发挥效用的基础。尤其在经济危机与金融危机并存的当今世界,有序和有效的破产程序的稳定适用对于促进增长和竞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在介绍韩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将中国与韩国两国破产法律制度进行简要分析,继而为未来的比较研究做铺垫,以期为推动中韩两国破产程序的相互借鉴与学习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近代英国破产法庭是独立审理破产案件的司法组织机构。1831年通过的《破产法庭法》标志着近代英国破产法庭的建立。这一法庭的建立有着深刻的思想理论渊源与时代背景。它的建立属于大法官法庭司法改革的一部分,有效地缓解了大法官法庭审理个人破产案件的压力;同时,该法庭的建立有利于实现破产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提高审理效率,降低破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传播正向的破产理念。  相似文献   

16.
破产保护与传统意义上的破产程序不同,它鼓励负债企业继续进行经营活动,允许财务上处于困境的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破产保护对于参与各方都是有益的。负债企业可以继续运营并防止破产清算,公司员工可以继续保有工作,债权人在债务重组、实现成功的破产保护之后其债权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破产保护还有利于保护行业的健康发展,避免灾难性的倒退。在这一方面,美国破产程序中的破产保护制度对于我国正在修订之中的破产法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限内,保证人破产,而被保证人尚未履行债务时,破产的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享有先诉抗辩权;一是当被保证人的债务已到期时;二是当被担保的债务还没有到期时;三是当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内破产时。  相似文献   

18.
何俊玲 《考试周刊》2013,(43):189-190
破产制度的产生,从法律角度来看,是一国经济法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促使经济关系人对资产进行重组,充分优化资源的配置,同时将关系人因经营失败所造成的损害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平稳安定。新破产法中新增加了关于破产管理人这一制度,是一大创新,但是这一制度有诸多的缺陷与不足,本文针对这些缺陷与不足加以归纳,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19.
所有权保留在破产程序中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有权保留作为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在经济交往尤其是国际贸易中地位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对所有权保留在买卖双方尤其是卖方破产程序中的地位尚不明确。这不但对买卖方不利,而且对二者各自的债权人不利。所有权保留的地位应结合其性质及破产程序的宗旨决定。在买方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决定不履行合同的,所有权保留应作为别除权对待;在卖方破产程序中,应优先保护买方的期待权,但买方不应享有别除权。  相似文献   

20.
宪法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是宪法效力的立法现状,是宪法效力的应然状态.但我国宪法效力的实际现状表明宪法效力的实然状态并未与其应然状态完全吻合.为什么?怎么办?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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