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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在劳动合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文章以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为依据.就试用期内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便于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能够认识和理解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政策,更好的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2.
浅论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律规制的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制在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艾务方面取得了不少进步.但仍然存在严重的缺陷.主要体现在对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工资最低标准、试用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条件、违反试用期期限的赔偿等的娩制上.文章对这些缺陷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3.
林野 《中国职工教育》2012,(14):72-74,76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来说是保障二者合法权益的极其重要的一个平台.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笔者就试用期内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便于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能够认识和理解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政策,更好的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进而促进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特殊约定的内容之一.在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的今天,劳动者在就业时将不可避免地遇到试用期的问题.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在试用期问题上,存在着种种不规范现象.下面拟就有关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来说明在司法实践中约定合同试用期时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试用期时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  相似文献   

6.
说起试用期,对于职场中人来说,谁都不陌生.有人认为,既然是"试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谁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什么理由.而事实上,因为试用期是计入到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则就必须需要一个充分的理由了.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违背法律规定,要么达不到解除劳动关系的目的,要么还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7.
当前,找到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近期逐步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是法律规定为用八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一个相互了解、适应的时期。但是在目前少数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力供大于求、大中专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屡屡设下试用期“陷阱”。对此,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要擦亮眼睛,警惕黑心的试用期陷阱,对试用期“陷阱”要依法维权。一般来说,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提防以下试用期“陷阱”: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在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的今天,劳动者在就业时将不可避免地遇到试用期的问题。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在试用期问题上,存在着种种不规范现象。有些是由于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的规定不了解所致,但也不排除少数单位故意设置“试用期陷阱”以逃避本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试用期侵权的几个镜头镜头一:你先来干活,试用期合格,马上和你订合同。这在现实中最为普遍。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先试用,试用满意的,再订立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9.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0.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11.
对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需要努力保证教育质量.到2008年,第一个5年一轮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将要结束.评估对高等教育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不断改进.  相似文献   

12.
由于业务的需要,外资并购中被收购企业需相关员工工作至并购日,而外资并购审批的不确定性与劳动关系处理的确定性易产生冲突。以朱某等五人起诉其原企业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为例,在外资并购的过程中,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一类争议性条款应理解为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契约,但劳资双方另行合意劳动者继续留下工作直至收购完成。劳动合同解除后,留下继续工作的员工与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员工之后的离职行为系向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同时,我国应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在外资并购涉及劳动者安置的情况时放宽对于约定终止的限制,允许企业在一定时间内与相关员工签订有最长时间限制的,以收购完成或者劳动者订立其他新的劳动合同为约定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以填补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13.
现代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客观体现了劳动者与劳动组织之间,因劳动而产生的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本质上讲劳动关系实际上就是利益关系,正由于劳动关系双方各自有着各自的利益,相互之间产生矛盾不可避免,这便导致了劳动关系的不和谐发展。同样,在我国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也存在着许多因素影响着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对这些不和谐因素如若不加调解势必会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当前,在校大学生外出兼职打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然而由于大学生这一特殊身份在劳动法中的尴尬地位,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劳动权益受到侵犯且维权困难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从劳动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提出兼职大学生在劳动权益保护中面临专门针对兼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缺失和兼职大学生与雇主之间法律关系界定不明确等法律困境,并据此提出把兼职大学生纳入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制订保护兼职大学生劳动权益的行政规章,以及通过完善民法来保护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等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5.
高校就业协议书签订后经常毁约,造成根本原因是协议书法律性质不明确。通过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违约现象分析,提出构建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赔偿方式等建议。签订就业协议书为缔约阶段,违反就业协议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6.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内单位的劳动用工方式也随之呈现多样化。根据1986年国务院的“四个规定”,20世纪80年代产生了一批“劳动合同制工人”,但在该类人员退休待遇问题上,却产生了与普通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不同的退休待遇,出现了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冲突。解决这一冲突,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从法律角度理性分析,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就是普通劳动合同性质的劳动者,受包括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约束。其二,从事实角度客观分析,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职期问享有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职工的身份,退休前所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其他任何正式编制员工是没有任何差别的,唯一的区别就是事业单位依据1986年国务院的“四个规定”精神为该类人员办理并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其三,从法的价值角度看,需要具体权衡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最大化平衡协调二者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同履行的特殊性(即人身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法必须对其进行特别的规制,以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利益平衡。为此,本文结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服务期、劳动合同的竞业限制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8.
事业单位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存在着计划性、固定性、单一性、行政性等特点。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将发生重大变化,如劳动关系主体多元化、利益明晰化、建立合同化、运行市场化、调整法制化、矛盾显性化等。针对这些变化,工会应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劳动关系调整,要帮助、指导职工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展素质工程,提高职工就业和发展能力,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并妥善处理好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19.
除去传统意义上典型的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非典型劳动关系中的非全日制用工在目前劳动市场中占据了一席之地。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对于促进适龄劳动者就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时间以及用工制度的转换等方面受到的法律保护却不甚如意,规定非全日制加班制度,统一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利用书面合同形式稳定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为非全日制劳动者购买劳动保险,保障劳动者权益,以此促进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完善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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