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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提单在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充当承运人收受货物的证据,又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以及承运人交付货物的惟一凭证。因此,从理论上和立法规定上界定清楚提单的性质非常必要。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以明确并非所有的提单均为物权凭证,而有些为物权凭证的提单也并非所有权凭证。  相似文献   

2.
铁路承运人的责任范围以承运人接受货物为开始,而至货物交付为止的全部期间。最后总结出国际铁路运输与《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中的责任期间在衔接上存在着问题,与《汉堡规则》中的责任期间衔接的比较紧密。  相似文献   

3.
世界上百余种提单中半数以上印有“不知条款”,表示承运人对提单上有关货物的包数、件数、重量或体积等记载不负责任。“不知条款”是否有效,直接影响提单的价值。同为《海牙规则》缔约国的英美两国,在其国内司法实践中对“不知务款”效力的态度迥然不一,体现了他们分别保护承运人和货方利益的精神,对此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4.
凭单交货是承运人的一项法律义务,FCR不同于提单但正被日益频繁地应用于海上运输实践,因此从法律上正确理解FCR的性质对实践中如何使用FCR具有重要意义。就法律性质而言,作为货物收据的FCR是承运人签发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初步证明,但不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基于国际货运代理的多重身份,FCR下国际货运代理与FOB卖方的法律关系在不同的运输阶段表现为内陆运输货运代理合同法律关系、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以及海上货运代理合同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5.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正本提单是卖方凭以付款,买方凭以提货,承运人凭以交货的依据。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的使用中存在种种风险。本文对提单的风险作出分析,并提出了几点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6.
德国《商法》第5编"海商"的修订于2013年生效。中德两国航运经济形势以及对《鹿特丹规则》所持态度存在相似性,因而德国海商法改革对我国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借鉴价值。我国《海商法》修改时应当借鉴德国海商法改革的部分内容,将承运人责任期间统一规定为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维持目前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赔偿限额的规定,同时构建更为完善的举证责任体系。但是,我国不应参考德国海商法改革中关于废除航海过失免责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7.
提单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据。在履行提单的权利义务方面 ,主要的法律问题集中在承运人的责任方面。从本世纪 2 0年代到现在 ,承运人的责任制度发生过并正在发生着重大变化 ,而这些发展变化主要是通过《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与《汉堡规则》三个国际公约表现出来的。我国不是三大国际公约的缔约国 ,但我国的《海商法》吸收并反映了公约对提单的法律调整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8.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是国际贸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历史悠久,体系完备;有着许多独特的法律制度,一直是国际贸易法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的核心内容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问题,因而理解和掌握这一部分内容,对于学好国际贸易法、提高考试成绩有着全要影响。国际海上货物承运人的责任主要规定在提单条款中。目前,规范提单的国际公约共有三个,即《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海牙规则》制定于1924年,缔约国最多,影响也最大。《维斯比规则》制定于1968年,仅对《海牙规则》作了一些技术上…  相似文献   

9.
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与应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是运输契约的证明,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根据提单的签发人不同,提单可以分为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然而.在实际运输中,由于分不清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给航运业务带来许多纠纷,因此有必要从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来探讨两种提单在不同情况下的应用.  相似文献   

10.
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单自问世以来,在国际货物运输和国际贸易领域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随着新科学技术在航海领域的应用,船舶航行速度及码头装卸效率的提高,尤其在短程运输中,传统的提单流转过程不能适应这种快捷的变化.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出现了各种各样凭非正本提单(如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的变通作法.这种作法在实践中对疏通货物、提高效率的确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加大了承运人的责任风险.针对近几年来无正本提单放货案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日渐增多的现状,本文从提单的法律性质入手,分析了“无单放货”行为侵犯物权和违约的性质,借此引起承运人及其代理人对该问题的注意,并提出了相应的规避方法及应对措施,希望为提单持有人保护其权益提供选择的方法.  相似文献   

11.
意思自治在国际合同法律适用中表现出扩张和受限两种不同的趋势。晚近国际私法立法一方面对意思自治的方式、时间以及其适用范围规定得越来越宽松,另一方面,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能排除强制性规则,并将特殊合同与一般合同相分割,限制意思自治在特殊合同中的适用。意思自治在国际合同法律适用中的这种发展趋势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我国民法《草案》第9编扩大了国际合同法律适用中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增加了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合同,还将意思自治延伸到国际合同形式的法律适用。但是,参考国际合同法律适用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发展,借鉴国际立法经验,我国民法《草案》的相关规定还存在缺陷,应当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2.
在追求法制化的进程中,国家制定法虽然日益完备,但是“法典不可能没有缝隙”,法律漏洞是客观存在的.在待决的具体案件中,法官在制定法的范围内未能找到可适用的依据时,法官由于“不得拒绝裁判”义务的存在,必须运用一定的方法填补法律漏洞.本文认为习惯法是从人们普遍遵从的生产生活的习惯中衍化而来且对人们的行为有一定的指引、规范和评价作用,并且中国作为传统的“礼俗”社会,在填补法律漏洞的司法实践过程中,习惯法作为一种本土资源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13.
传统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适用规则坚持以地域性原则为主,美国《ALI原则》的法律适用部分突破了地域性原则的束缚,赋予了当事人自由选择法律的权利,确定了知识产权原始权利的单一化与明确化;欧共体《罗马条例Ⅱ》则在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方面平衡了个人私益与国家利益;这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适用规则的新发展值得中国借鉴。  相似文献   

14.
婚姻家庭关系立法所依据的立法理念及价值选择,指引着具体的法律规则创设,更影响着法律施行的实效性。尤其在我国大部农村地区,随着城镇化进程,当地群众的婚俗观念也在转变,并尝试从习惯法过渡到对国家制定法的接受。文章运用法律经济学理论对我国现行婚姻家庭领域的立法进行分析,把人们从关注法的"公平""正义"等价值视角中转移出来,并结合婚姻家庭立法动向进行多元化思考,以期我国婚姻家庭领域未来的立法更科学。  相似文献   

15.
基于信用证支付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以及信用证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里的重要性,结合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强调在信用证教学中,要结合案例,体现关于信用证的国际贸易惯例的新发展,始终贯穿对学生的职业素养教育。  相似文献   

16.
2001年以来,国际法院在相关判例中,提出并阐述、适用了公平原则及相关情况规则,并使之成为一般习惯法.在相关情况规则中,当事国对争议陆地或海域的实际控制措施日益得到国际法院的重视.而且,国际法院在有关个案中,初步确立了一套证明力的比较规则.这对于中日岛礁争端的解决具有借鉴意义.我国应当加强实际控制措施,切实维护钓鱼岛屿主权及周边海域的管辖权.  相似文献   

17.
论网络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琳 《许昌学院学报》2010,29(1):136-139
网络时代的日新月异和网上消费的日益普及,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传统的国际私法规则仍可适用于网络消费领域。网络消费合同适用有限制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和特征性履行原则,各国立法与实践正不断发展和完善网络消费的法律适用规则,以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预期,促进国际消费者保护统一进程。在网络消费合同形式方面,应对网络消费合同的形式要件适用合同的准据法;对于其实质方面,则需灵活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以期能够寻求灵活、多元、更具有针对性的法律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18.
商标权边境保护中平行进口存在诸多问题。海关需要通过立法和执法程序的完善放开限制,确保商品安全质量保证、防止消费者混淆,妥善解决商标权边境执法的平行进口问题,以突破我国商标权海关保护制度中的执法瓶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9.
法律规避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理论界及各国立法对其持不同态度。法律规避制度的意义在区际私法中仍然重要。我国两岸四地法律差异很大,易于形成法律规避,而在现行立法体系中还没有正式的关于法律规避的规定。在未来的统一区际冲突法的设计和制定中,我国应明文禁止区际法律规避。  相似文献   

20.
东北婚俗文化在清末民初这样一个急剧变动的年代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主要表现在婚姻生活、婚姻礼仪等方面,即出现文明婚俗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变迁在推动东北婚俗变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不安定因素,但无疑都为东北近现代婚俗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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