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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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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隐名投资者的法律地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名投资者是否具有股东资格?由于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公司法都没对如何认定股东身份进行界定,导致理论上见仁见智,在司法实践中处理也不一致,所以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也具有很强现实意义的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分析了隐名产生的原因、认定股东资格的原则、条件、及隐名投资者在各种具体情况下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2.
隐名出资现象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过程中普遍存在,如何确立隐名出资人的股东资格问题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本文从隐名出资的法律特征、股东资格认定的条件、原则、标准等方面进行探索,寻求相对合理的解决途径,以期对解决司法实践中隐名出资人股东资格确认的纠纷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隐名股东资格认定现行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认定股东资格应当以确定该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起点,同时分析各种法律文件的证明效力,最终确定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应当是以股东名册为主的内外统一的标准。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投资领域异常活跃,经济领域中出现了大量的隐名投资行为,由此产生了隐名股东。由于我国现行公司法未对隐名股东资格认定作出明确规定,致使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对这类纠纷的处理结果比较混乱,使得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责任难以划分。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标准及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从隐名股东的成因进行分析,并对规制隐名股东进行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5.
隐名股东,是指根据和名义股东的约定,向公司实际出资,但是并不显露于具有公示效力的文件中的人。实务中,隐名股东涉及股东资格认定标准不一、隐名出资的归属不清、股东转让的效力存在争议、投资收益的分配和投资风险和责任的承担不明等法律问题。目前我国主要通过《公司法》和司法解释对隐名股东所涉法律关系进行规制,但远不能满足实务需求。明确隐名股东的含义及法律地位、规范相关纠纷的裁决依据、规制系列出资行为、加强对第三人的保护以及对司法解释和法律进行体系化整理等,是对隐名股东进行法律规制上的完善之策。  相似文献   

6.
在代持股权被名义股东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时,隐名股东为实现投资权益显名化将自己变更为登记股东,在诉讼选择上,不应在执行异议之诉中一并提起股权确认之诉,而应先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排除强制执行,再提起股权变更之诉。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应以区分说为标准,与外部关系无必然的联系。外部关系适用外观主义原则,名义股东的债权人属于《公司法》第32条第3款规定的"第三人"范畴,在隐名股东怠于消除股权登记不一致的权利外观且名义股东的债权人为善意时,隐名股东不能排除名义股东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7.
股东资格是公司的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确认股东资格,无论是对于投资者还是公司以及公司债权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大量与公司股权相关的案件中,股东资格的认定是经常涉及的问题,因此正确认定股东资格成为有效解决此类纠纷的前提条件。然而,由于《公司法》未对股东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明确的界定。也未对股东资格的认定予以明确,导致司法机关处理相关问题时缺乏确定的标准。致使审判实践中对股东资格认定的难度较大.而且各地做法也不一致。给处理相关纠纷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也不利于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就股东资格的含义、取得条件及实践中股东资格的具体认定进行深入探讨。以期能有助于充分解决理论与实践中股东资格认定的难题。  相似文献   

8.
隐名股东是否拥有股东资格,其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效力如何,在学界与实务界仍然存在争议。本文试建立股东认定标准,并明确股东资格与行为效力的联系与区别,以期对解决现实争议产生积极效用。  相似文献   

9.
股东资格的认定是公司法律实践中的热点问题,本文试图结合新《公司法》的规定,分别对认定股东资格的一系列标准进行分析,提出为了实现交易安全的现代商业价值,应当以股东名册为中心,在结合其他证据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认定,并有针对性地对实践中易发的几种具有典型意义的股东资格纠纷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10.
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关系到投资人在以公司为联结点的法律关系体系运作过程中的权利配置与责任负担,但公司法对股东资格的认定并未作出规定.当出资及记录股东信息的法律文件与股东资格无法建立一一对应关系时,应当认识到股东之所以成为某公司的股东是因为股东间有这样的合意.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隐名股东,尤其是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入发展,隐名股东更成为了我们不可忽视的现实存在。由于我国的法律对于隐名股东的问题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致使一些人为了规避法律而成为隐名股东,而有的人却因为改制的原因非自愿的成为了隐名股东,后者往往是弱者,但利益即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成为企业改制的牺牲品。本文针对这种现象探讨了隐名股东资格的确认及其确认标准,并提出了自己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2.
根据隐名股东隐名的方式不同,可将隐名股东分为协议隐名股东和非协议隐名股东。协议隐名股东即借名股东,又分为信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和委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非协议隐名股东包括冒名股东和假名股东。冒名股东和假名股东应作为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和责任;信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不应作为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和责任;委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在特殊情况下即借名股东行使介入权或第三人选择借名股东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时,应作为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和责任。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未对隐名股东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应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适用于全国的、统一的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系统地、具体地对隐名股东问题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13.
股东资格的认定是公司法诉讼中经常涉及的问题。在许多诉讼中,股东资格的正确认定是解决这类纠纷的前提。本文重点研究股东资格认定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基本规定。  相似文献   

14.
台商在大陆投资创业已经有相当大的规模,但是以隐名投资纠纷为代表的涉台法律争议却持续增多.由于立法的缺失和法律研究的不足,使得对隐名投资行为法律效力的认定成为当前一个突出的司法疑难问题.虽然最高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专门规定了隐名投资的法律效力问题,但是该条文却存在明显的缺陷和不足,急需予以完善,从而明确我国认定隐名投资法律效力的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了隐名出资合同有效情形下股权的归属,但未规定隐名出资合同效力待定、无效情形下股权的归属方式。隐名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在隐名出资合同中约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权益归属和股东身份归属,其中,投资权益原则上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而股东身份归属则不可。区别投资权益和股东身份是判定隐名出资合同无效情形下股权归属的前提。  相似文献   

16.
司法解散制度作为股东权利救济方式的一种,虽然我国新《公司法》明确赋予了立法上的肯定,特定主体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请求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及时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目前我国立法规定并不完善,存在过于粗糙、可诉性不强等缺陷,尤其是对司法解散诉讼当事人资格认定方面,不仅原告的资格确定不甚明确,对于被告更是完全没有规定。由此,深入研究司法解散诉讼当事人资格认定对我国司法解散制度的适用和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7.
《嘉应学院学报》2017,(4):53-57
在我国当前的司法裁判中,针对股东协议效力认定这一问题,存在着合同主义路径与公司本位路径两种相对立的裁判取向,二者各有不足之处。对于股东协议效力的司法认定,应区分股东间私人协议与公司治理协议而适用不同的效力认定规则,这样才能发挥保护股东权益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的司法裁判功能。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涉及股东的诉讼越来越多,其中关于股东资格的确认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由于我国公司法理论研究的薄弱和公司法律规定的粗陋,各地法院自行其是:有的法院以公司作为原告主体,有的法院以足额出资的股东作为原告主体;有的法院以侵权案件立案,有的法院以违约案件立案,有的法院以确认之诉立案。这大大影响了法制的统一,削弱了法律的威信,鉴此,有必要深入探究如何追究虚假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9.
境外投资者普遍采取隐名投资的投资方式,其目的主要在于规避我国法律和政策、简化手续和节约时间、利用本土优势等。然而,境外投资者作为隐名股东为其投资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并引发各种问题。因此,应当尽可能地避免隐名投资。对隐名投资者,应当进行全面的调查,最大限度地化解和降低法律风险,减少因隐名股东引发的纠纷。  相似文献   

2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问题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务上都存在不同的观点.但是,到目前为止,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或主要在经验的层面上,或在制度的简单分析上,既在理论上又在制度、经验的层面上研究极少.本文从公司的法理即团体法方法论的角度,结合笔者在审判实践中的经验,对股东资格确认的标准、原则、各种证据与股东资格取得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分析,得出形式化证据与实质性证据之间发生冲突时,应以形式化证据优先适用原则来确认股东资格;在各种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的记载优先适用原则来确认股东资格等一系列新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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