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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终身学习权是构建终身学习制度的基石,其在教育法治秩序中的明确对于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关键性作用。终身学习权法定化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终身学习实践演进的趋势,从国际视野对其加以分析和论证,有助于我国的终身学习法治建设。从权利证成“三标准”理论来看,终身学习权具备法定化所需的合理性、合法性与现实性:就其合理性而言,利益正当性是合理性之首要标准,终身学习权所涉及的概念、属性、主体、客体与内容中都蕴含着该权利所保护利益的正当性;就其合法性而言,终身学习权被国际组织以及多国的教育战略、政策和法律所承认和尊重,并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所容纳,从而具备了该权利存在的社会机制及合法性;就其在我国的现实性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国地方性立法实践、教育法典编纂为终身学习权的法定化提供了根本遵循、经验参考和重要契机,使其具备了充分的现实性。因此,我国可通过在教育法典中明确终身学习权的法律地位,构建以终身学习权为核心的权利体系和实施保障体系,实现终身学习权的法定化。  相似文献   

2.
在教师惩戒行为备受争议的背后,是多元价值观和不同利益诉求难以统一的问题.正当性论证是对事物、制度或行动的价值论证.合法性是正当性实现的必要条件,也是正当性的重要表现形式,在教育惩戒中合法性不能代替正当性.教育惩戒的正当性在于惩戒行为的教育性与正义性,既符合了教育价值的目的性,也实现了教育关系的正义性,教育性是惩戒行为的良善动机,正义性是惩戒行为的应然效果.教育性意味着教师的惩戒行为是为了实现教育的价值,规范与引导受教育者的发展;教育惩戒的正义性意味着教师的惩戒行为让每一个受教育者都受到了应受的教育,且这种教育是好的.  相似文献   

3.
"民心"是一种中国传统的本土性的政治合法性资源.它是社会民众的一种政治心理现象,反映出人们对政治统治的认同,在概念表达上体现出了中国人传统的思维方式.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得民心者,得天下"最能体现出民心与政治合法性的关系.以"民心"获取"天下"是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论证的基本进路.民心的基本功能就在于"得天下",论证政权统治的有效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4.
作为组织生存与发展重要前提的合法性不仅仅来自组织证明自身存在正当性的价值判断,更是这种价值正当性赢得承认的文化-认知过程。在当前我国教师教育改革中,由于合法化资源供给缺失,具有一定形式合法性和价值正当性的独立设置教师教育专业学院在文化-认知意涵的实质合法性上却遭遇危机而陷入发展困境。重塑组织合法性将成为我国教师教育"二次转型"成功的关键。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营利性民办学校面临着合法性困境。根据"营利"及相关概念的法学阐释,营利性民办学校是指可向出资者分配办学结余的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学校合法性困境的产生,与教育不得营利的传统观念有关。基于当前大部分民办学校是投资办学的基本现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存在具有正当性。化解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合法性困境,必须完善现有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试论法律规范的正当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规范具有正当性须既有合法性又有合宪性,合宪性是正当性的根基。本文论述了法律规范正当性的概念、法理基础、生成机制以及法律规范冲突解决办法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批判思维可算是20世纪英美世界主流的教育目的,同时反映了西方知识论的理性传统,以及道德论上的尊重人的康德启蒙传统。大多数学者都从实用的角度,认为批判思维是因应现代社会快速变迁所需具备的基本能力。杜威、彼得斯都曾严谨地从哲学立场检视教育目的之探索意义。美国马克佩克从知识的条件证成教育蕴含批判思维,西格尔则从尊重人的原则、自足性作为成人生活预备、引领理性的传统、批判思维与民主生活等四个维度来证成批判思维作为教育理想。西格尔的论证是建立在理性、自由主义的氛围之上,这也引起了部分政治哲学家的反思,即民主社会是否可接受少数族群进行非批判思维的教育之提问。史特图与史贝克归纳了批判思维涉及民主社会的三个主题:政治体制与合法性、自由政体架构与善的概念、善的概念与其内在价值,一一加以检视,二氏认为支持性论证可以说明一、二主题,福祉论证较支持性论证更可涵盖,但仍未能完全证成将批判思维视为第三主题的内在价值。主流社会在推展批判思维之余,若少数族群没有违反重大社会共通价值且没有限制其子女参与主流社会,宜适度尊重其教育价值观。综合来说,批判思维对于非认同自由主义社群仍是可欲而非强制的教育价值。哲学论证,可以丰富教育概念的讨论,有助于体现批判思维的精神及理解其可能的限制,也具有教育实践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就法律文本而言,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在家上学”的合法性问题的核心是对“入学”这一义务教育法定形式的解释.根据扩大解释的法律解释方法,“入学”可理解为“进入义务教育内容的学习过程”,从而“在家上学”的法律性质可界定为“法益”.从权利关系来看,儿童的教育利益最大化是教育活动的应然目标,父母教育权与国家教育权的分配也应当以此为基础.“在家上学”是家长以个性化方式积极履行父母教育权并保障子女受教育权利的活动,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能够成为学校教育的辅助形式而存在,并在家庭和政府的合作间不断成熟.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公民“在家上学”的合法性,并将其纳入政府的有效管理之中.  相似文献   

9.
法律论证:概念架构与语义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论证是法律交涉活动的主体在法律交互活动中运用法律理由并通过一定的证明方式对论证客体的合法性、合理性证明。法律解释为法律论证提供前提性条件,法律推理则与法律论证构成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法律论证作为一种实践理性活动,具有目的性、合理性、实践性、形式化和限制性等活动特征。  相似文献   

10.
哈贝马斯并不是停留于简单的"接着"法兰克福学派的技术理性分析逻辑视角,而是在对技术理性批判的同时,对这种批判理论自身的合法性进行了更深层次的论证,不仅提出了批判理论的合法性问题,而且也提出了基于合法性基础上的正当性问题。哈氏的理论显示出了与该学派的老一代理论家之间的理论张力,强调进行社会批判之前先要反思批判理论自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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