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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弗敢加也”与“小信未孚”《左传》庄公十年:“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弗敢加也”杜预注:“祝辞不敢以小为大,以恶为美。”近代教材多从杜注,把“加”译解为“夸大、虚报”,意谓祝辞不敢夸大,不敢虚报。此说恐未确,“祝辞”系解者所加,原文并无此意。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云:“牺牲玉帛祭  相似文献   

2.
释“加”     
“加”是个会意字。《说文》:“加,语相增加也,从力从口。”“加”从“口”从“力”,表明是从口中强加于人的意思。既是从口强加,当然是言过其实、凭空构架的不实之词了。例如:①欲加之罪,其无辞乎?《左传·僖公十年》②牺牲玉帛,弗敢加也。《曹刿论战》例①“加”可训为“强加”,例②“加”可释为“欺骗”,均反映出“加”从“口”之义,是它的本义的反映。  相似文献   

3.
(一)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编,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曹刿论战》)  相似文献   

4.
《曹刿论战》是初中语文的传统课文,近些年一直选编在初三语文课本中。不论是过去的教材还是新课改后的实验教材,对"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和"公与之乘。"的注释都是一样的,课文中把"加"解释为"虚报","与"解释为"和",可是根据春秋时期的礼来说,这种解  相似文献   

5.
一、牺牲现在一般给“牺牲”注释为“祭祀用的牛羊豕之类”。此注释不可谓不对,但有缺点,未说明“牺牲”的确切含义。《春秋左传正义》云牺牲玉帛“四者皆  相似文献   

6.
《左传·庄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选自《左传·庄公十年》的“曹刿论战”一节,是脍炙人口的古文名篇。从《古文观止》到现行中学教材,历来的众多文言读本无不将其入选。对于“衣食所安”之“安”字,各本皆释作“安身”或“养生”之义。如此众口一辞,盖因袭孔颖达旧疏“公意衣食二者虽所以安身然,亦不敢专己有之,必以之分人”之故也。  相似文献   

7.
《曹刿论战》有句云:“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加”,课本注作“虚夸。这里是以少报多的意思”。但读后仍感似是而非,而且,转生疑窦:鲁庄公虚报祭品,其用意何在?若以常情忖度,“以少报多”,“虚夸”云云,不外贪污私占之嫌吧,但鲁庄公身为国君、位忝诸侯,欲壑再大,又何至于在众目睽睽的祭品上打主意呢?倘说增加祭品可以向神表示恭敬虔诚,那么,正该多多益善才是,又何必自曰  相似文献   

8.
樊婷婷 《学语文》2014,(2):67-67
正《左传·庄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各家对其中"衣食所安"中"安"都解释为"安身"或"养生"之义。晋代《左传杜林合注》卷五林尧叟注:"衣食二者,虽吾身之所安,弗敢自专其有,必以分与人之冻馁者。"明代陆粲《左传附注》卷四孔氏正义:"衣食二者虽所以安身然,亦不敢专已有之,必以分人。"2002年3月东北师范大学李炳海老师编排、注释和点评的《古文观止》一书中,将"所安"解释为"使人安逸的东西"。现今大多数中学语文教  相似文献   

9.
一、按照.文坟空: 1.江山代有才人出, 2._,桃花流水级鱼肥。 3.千门万户瞳瞳日,_。 4.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 一.一 迅履 二、解释下列各句中加点的词: 5.扁鹊望桓侯而还走 6.天戴其苍,地履其黄 三、阅谈下文,回答问且: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判请见。其乡人日:“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判曰: “肉食者那,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 人。.对曰:“小感未偏.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 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  相似文献   

10.
1996年中考语文模拟试题(升学卷)天津市河北区教研室王义明一、文言文:(14分)(一)选择解释正确的一项。(4分)1.“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其中“加”的解释是()A.增加B.加工C.虚夸D.虚设2.“呜呼!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句中两个“其...  相似文献   

11.
一、作助动词1.有胆量。①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曹刿论战》) ②强秦之所以不敢加兵于赵者,徒以吾两人在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吾攻赵,旦暮且下,而诸侯敢救赵者,已拔赵,必移兵先击之。(《信陵君窃符救赵》)  相似文献   

12.
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修订本)常用词(十)“加”字条下,为“加”归纳出四个义项: (一)把一物放在另一物的上面。左传昭公八年:“加絰于颡而逃。”《庄子·马蹄》:“夫加之以衡轭。”引申为施恩或刑于某人身上。《战国策魏策四》:“大王加惠。”欧阳修《泷岗阡表》:“逢国大庆,必加宠锡。”司马迁《报任安书》:“及罪至罔加。”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刀锯不加。”又为敷在脸上:“芳泽无加,铅华弗御。”注意:这些“加”字都不应该解释为“增加”的“加”。  相似文献   

13.
《曹刿论战》是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编著的初中语文九年级上册中的一篇文章。不少教师在分析这一课人物形象时.把鲁庄公定位于目光短浅,迷信无知。因为。敌军来侵时.庄公不知“何以战”,认为是“衣食所安。弗敢专”或“牺牲玉帛.弗敢加”,战时盲目击鼓。没有军事才能.对作战一窍不通,战后依然糊涂.倒问一个平民原因何在。教材课后习题三中也设计这样的练习“课文中曹刿的‘远谋’和庄公的‘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试作简要分析”。鄙.即鄙陋.这里指目光短浅的意思。  相似文献   

14.
《礼》云:“男贽玉帛禽鸟,女贽榛栗枣修。”可见,重礼之俗,古已有之。西晋鲁褒《钱神论》中的司空公子对綦毋先生"以清谈为筐和篚"的观点嗤之以鼻,  相似文献   

15.
从卜辞看商代的人祭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祭祀在中国古代是至关重要的事情 ,《左传·成公十三年》云 :“国之大事 ,唯祀与戎” ,殷商正是此种说法的代表之一。商代祭祀至为频繁 ,可以说是无日不祭。从甲骨卜辞来看 ,商代祭祀的对象主要包括神衤氏(天帝、日神、云神、四方神、山神、河神、社神等 )和祖先神灵 (先公、先王及先妣 )两个方面 ,其中又以祭祀祖先的内容为多。祭祀神灵需要供奉祭品。卜辞中最常见的祭品就是牛、羊、豕等动物牺牲及用人作祭品的“人牲” ,此外还有玉帛、粮食、酒等等。以人作祭品祭献神灵 ,古书称“用人” ,后世称为“人祭”。人祭应是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  相似文献   

16.
辨“揖让”     
“揖让”一词,在高中语文教材中出现两次:一次是在《范爱农》中,一次是在《复庵记》里。关于“揖让”一词的释义,一般辞书上,常见有两种。其一,解作宾主相见之礼。古籍中例证颇多:“司仪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以诏仪容,辞令、揖让之节”(《周礼·秋官司仪》);“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  相似文献   

17.
《左传·申之会》"王使往,曰:‘属有宗祧之事于武城,寡君将堕币焉。敢谢后见’"历代学者都对"堕币"及相关纪事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尚无共识。文章参阅了《礼记》"币"的用途,以及对《左传》"堕币"其它记述来看,"堕币"就是致送贽币,是古代两国宾主相见的礼仪。"寡君将堕币焉。敢谢后见",无非是表达了希望见面,并先以"堕币"为由头表达行相见礼的意愿。而这里的"币",则是玉帛等用作两国君主贽见的名贵礼物,而非作为祭币的一般性物品。  相似文献   

18.
候慧章《〈曹判论战〉中的‘加’字》一文,将“弗敢加”的“加”字训释为“变”,即动词改变之义,欠妥。因为:1.“加”的本义为“诬枉夸大”;2.“加”的引申义中不含有“变”的意思;3.“弗敢加”的“加”字用的乃是本义。  相似文献   

19.
释“物”     
《史记·封禅书》多次提到“物”,如“李少君能使物却老。……言上日:‘祠灶则致物。’”又云:“依物怪,欲以致诸侯”;“欲以下神,神未致而百鬼集矣”;“黄帝以上,封禅皆致怪物,与神通”;“震于怪物,欲至不敢。”钱钟书先生据此而旁征博引《左传》、《论衡》、《汉书》以至《西游记》等书中有关“物”的记载,(见《管锥编》第一册288~289页)读之殊益神志。钱氏征引,虽云广博,但对“物”之来龙去脉,却并未理清,使人如堕云雾,不得要领。 “物”,即今民间所云“怪物”、“妖怪”、“妖精”、“妖魔鬼怪”。古代或称之为“鬼”,如《庄子·达生》记皇子谓有鬼,而所举之“鬼”皆罔象、委蛇之属,此即“物”;《史记·陈涉世家》记吴广“卜有鬼”,而“鬼”竟作人言,钱先生认为此“鬼”即“物”,是。或称之为“神”,《汉书·郊祀志》上:“黄龙见成纪,……下诏曰:‘有异物之神见于成纪’”,“异物之神”,即指“黄龙”,即  相似文献   

20.
祭、祭祀指的是备办供品献给神佛或祖先。表示崇敬或求取保佑。古代十分重视祭祀,五礼中以祭最为重要。最初,以人作为祭品,称为“人祭”。至周代,改为三牲。如: ①乃诈称公子扶苏……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涉世家》) ②(燕后)已行,(太后)非勿思也,祭祀必祝之,日:“必勿使反。”(《触龙说赵太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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