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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从契约理论的视角看,政府对公立大学实行的委托-代理方式代表了一种"不完全契约"关系,存在着较大的履约风险;在现代契约理论视域中,公立大学与政府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内涵质变:由身份附属意义的契约关系转向平等主体间的契约关系、由统括性契约关系转向特定性契约关系."缔约-评估"构成了公立大学与政府之间契约管理的实践模式.  相似文献   

2.
政府在PPP中享有行政优益权,表现为选择签约人、指挥权、单方变更和解除权、强制执行权和制裁权。优益权合法行使有利于积极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充分实现公共利益。在PPP协议履行中,存在政府非法行使优益权的现象,表现为侵权违约、不履行行政允诺、不遵守法定程序强制行使行政优益权。滥用优益权的行为违反了依法行政和信赖保护原则。优益权合法行使的问题在于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PPP协议的复杂性、对政府失信行为的监督存在立法缺失、内部监督乏力等。行政优益权合法行使的出路在于:在立法中具体规定优益权的行使条件及政府责任;增强政府信用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助推政府合法行使优益权;加强外部监督;等等。  相似文献   

3.
平等,作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已充分体现在我国宪法、民法中,但在行政法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中的地位问题,现行法律并无明文规定.理论界对此大体持两种态度:一是认为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二是回避该问题.从人性要求、历史要求、建立宪政国家的要求、行政法自身发展的要求等方面进行必要性分析;从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法治基础进行可行性分析,认为在现代行政法中应积极塑构平等理念.  相似文献   

4.
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适用履约保证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方要求投标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现象很普遍,但如何适用履约保证金却缺少完善的操作规则.即使履约保证金广泛适用于各种民商事关系,但招投标行为一方往往兼具行政优益权,招投标双方权利义务实际上并不平等.另外,招投标活动中的履约保证金在生效时间、法律效力、主体责任认定和权利救济等方面也有别于一般民商事关系中的履约保证金.所以,仅仅认为履约保证金充当一种单向担保工具且硬性地同定金规则分割开来是不可取的,相关问题迫切需要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两性工作平等权从其内容看,既包括平等的就业权,又包括平等的劳动待遇权利;从其表现形式看,既包括形式平等,又包括实质平等.雇佣者对两性工作平等权的侵犯,从内容看,常表现为差别对待、排斥对待、或优惠对待;从侵犯方式看,又可分为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我们应该在加强雇佣者责任的同时,不断强化行政监察的职能和完善司法救济的程序,促进两性工作平等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行政信访协议作为纠纷化解的重要手段,内含公私兼容的特殊属性,游离于传统民事合同与行政协议之间,使得法院在裁判时难以对其属性进行准确厘清进而作出准确的心证结果。作为双方意思一致的产物,行政优益权的规制欠缺亦导致了对相对人权益保障的忽视,诱发了补偿标准不明问题的产生。应从行政信访协议属性出发,证成由行政协议所规制之可行性,最终通过对补偿标准的明确而构建完善的行政信访协议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7.
受义务教育权首先是一种应然的权利集合,宏观表现为平等权和免费权两种权利,平等权又包括平等就学权、教育条件平等权、教育效果平等权三项内涵.从实然权利的角度来看,受义务教育权由于受到社会分层的影响,其应然权利束的实现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由此造成的不平等,应当通过相应的法律对策来加以解决,具体包括:通过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明确并落实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以充分保障免费权、教育条件平等权的实现;通过松绑户籍制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在财税法上建立公平、规范的义务教育补偿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充分保障平等就学权、教育效果平等权的实现;通过建立完善的受义务教育权行政救济机制并确立义务教育公益诉讼制度,以全面救济受义务教育权主体.  相似文献   

8.
行政契约是现代社会一种富有弹性和生命力的新型行政管理方式,是权力因素与契约精神的有效结合,因而被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并广泛运用。行政契约是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相互协商达成的合意,体现了契约的合意性、对等性以及意思自治性;另一方面,行政主体在契约中仍保有公权力的身份,以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为促成行政机关完成预期的行政目标,就必须赋予行政机关在契约中享有适度的行政特权.使契约朝着行政机关预期的方向发展。权力天然具有侵略与扩张的本性,如果行政主体在行政契约中的特权没有受到有效的控制和规范.就可能导致行政主体滥用特权,行政官员腐败,损害公共利益或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使契约滑向具有单方性、强制性的行政命令,因此需要对行政契约中的特权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9.
行政协议单方变更解除行为可以分为基于行政优益权的单方变更解除行为和非基于优益权的单方变更解除行为。相较于传统行政行为,行政协议具有兼具公私法特征的特殊性。因此,对于行政协议单方变更解除行为相关案件的判决不能照搬《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而传统裁判方式在其适用中具有局限性,比如撤销判决适用条件不足,继续履行行政协议判决的适用条件不明确,补救判决可执行性不强。对此可以通过完善撤销判决的适用条件,明晰继续履行行政协议判决的适用情形,增强补救判决的可执行性等路径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0.
行政协议不仅扩展了行政相对人行使权利的空间,保障其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实现行政管理目的、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由于行政协议兼具行政和民事协议的性质,在《行政诉讼法》修改以前,因行政协议引发的争议常被法院以民事争议处理.但在以民事争议处理的过程中,行政因素(如行政优益权)的存在,导致以民事争议处理难以彻底解决纠纷.2019年...  相似文献   

11.
现代社会是一个契约的社会,人们被越来越多的契约责任所包围.契约是交易双方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而进行的基于平等地位的一种自由交易,各方并由此而建立起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为提高帮扶效率、促进成功转化,需采取基于"心理契约"的困难生帮扶策略: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强化学生的契约意识;帮助困难生规划个人奋斗目标;保持期望相容;使用有效的激励手段;培育班级文化;建立有效的心理沟通.  相似文献   

12.
教育关系总体来看包含具有纵向隶属性的教育行政关系和具有横向平等性的教育合同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两种关系在教育制度的整体中各占多大的比例,哪种关系处于主要地位从根本上决定了教育关系的性质.本文从我国教育制度实践中的招生模式入手,分析招生的两个模式都具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严格管理的行政色彩,说明教育关系是一种行政性关系.契约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商关系,契约关系在教育关系中不占主导地位.远程教育固然有其特点,但并不违背我国现存教育关系行政性的共性本质.行政问题的处理不能用民事诉讼的方法,只有对于远程教育法律关系正确判断才能正确解决远程教育过程中出现的诸多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3.
高校师生心理契约的特征及其调控管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师生心理契约具有互惠互利的非经济性、缔结与履行的周期性、内容调整的阶段性、毕业后的延绵性等特征.其调控和管理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提高双方的暗示技能和感知能力;帮助双方适时调整有关的期望值;敦促双方履行相关责任;对违背契约与契约破裂进行诊断和处理.  相似文献   

14.
在教育公平理念深入人心的今天,就近入学被认为是公民的一项权利而非义务,其内涵也经历了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的发展。平等就近入学权关涉受教育权和平等权双重基本权利,但其司法保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实践中对于学区划分行为是否受理、原告资格认定和法院审查强度等存有争议。因此,在确认学区划分行为可诉性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仅适龄儿童作为利害关系人而具有原告资格;针对就近入学诉讼中的事实、程序和法律问题分别采取最低、中等和严格审查强度,以此平衡公民权利救济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同时,积极推进就近入学的教育行政公益诉讼发展,从而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从教学角度出发,把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放在契约社会这个背景下来考虑,强调教学双方是平等进入、平等交流,甚至是平等交换的契约关系,这就是“契约学习”的方式。在契约约束下的学习活动,不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自觉性、自主性,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也实现了教师教学的预期目的,提高了教学质量,双方共同满足教与学的需求。  相似文献   

16.
“联合国宪章”、我国宪法确立的“受教育权”实际上其本质是指人的“受教育平等权”,或者称之为“享有国家、社会教育资源和国家、社会提供的受教育机会的权利”,它属于人权中“平等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所谓人的受教育平等权更确切地讲是指“人有获得国家为其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客观物质条件的权利”。在我国立法史上,19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就确立了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权”。“受教育”仅仅是人作为社会个体成员(或称“公民”)的一种主观行为状态,是一种一般民事行为,而不是能产生民事和行政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  相似文献   

17.
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协议时,行政机关如何救济成为学界和司法实务界讨论的热点。相较于反向诉讼、民事诉讼与行政优益权等路径,非诉行政执行更具有合理性。尽管最高人民法院通过颁布司法解释确立了行政协议非诉行政执行制度,但是学界依然就行政协议能否作为执行依据的问题存在争议。同时,非诉行政执行的执行程序不完善导致协议当事人权利受损的风险增加。从现行行政协议非诉行政执行制度来看,应通过拓宽执行依据范围、完善执行程序来构建并完善相关机制。  相似文献   

18.
教育平等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平等的受教育的权能.然而,我国的现实却是教育平等权形式上的平等与事实上的不平等.建立立法司法保护救济的途径为:一是树立教育平等观念,努力营造维护教育平等权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教育平等立法,以法制的强制力推进教育平等权的实现;三是加强教育平等司法,保障公民教育平等权得到充分体现;四是完善教育平等体系,通过程序和制度的规范作用提供法律保障;五是解决教育平等诉讼,要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来弥补法规上的真空,从而使教育平等权真正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19.
教育平等权作为公民平等权的重要内容已显得越来越重要.然而现实生活中存在侵犯公民教育平等权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忽视宪法保护.宪法保护公民教育平等权,是由宪法自身的效力和规范特点决定的.加强我国公民教育平等权的宪法保护的途径在于:培养公民宪法意识,树立教育平等的观念,修改完善宪法,建立宪法司法适用制度.  相似文献   

20.
现代远程教育学生与学校的关系,是在平等基础上经双方自由协商、自主选择而形成的,不受任何国家计划的制约和行政权力的干预,体现了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具有合同的本质属性。明确现代远程教育学生与学校的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有利于在合同理论基础上对二者的关系进行理论探讨,将客观上居于弱势地位的学生一方与居于优势地位的学校摆到平等的法律地位,避免发生法律角色错位而把本应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混同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之中;有利于将现代远程教育学生与学校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纳入合同纠纷范围,提高纠纷处理质量,切实维护学生与学校各自享有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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