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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知识、分析案件前后的法律意义,为电视观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社教类节目。法制节目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案例向人们反映出案例背后的本质,给观众提供借鉴和思考,观众在了解案件事实的情况之后,希望获得通俗易懂的解疑释惑,因此,承载着教育和人文关怀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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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间800》是江西都市频道每天20:00~20:20播出的一档新闻法制类专题节目,自开办以来,其收视率一直处在江西电视界自办节目的前列。该节目以解读发生在百姓身边的案件为己任,用最直观的镜头再现法律案件。12年来,因其对社会、法律现象的直接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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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知识、分析案件前后的法律意义,为电视观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社教类节目。在中国电视史上,与法相关的电视节目有许多,但学者们公认第一个正式的法制栏目是1985年5月22日上海电视台首次试播的《法律与道德》。近年来,电视法制节目发展很快,呈现出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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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知识、分析案件前后的法律意义,为观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社教类节目,而明确“法是什么”应该是法制节目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说法制节目的大前提是弄清楚“传播的是什么”,要追问法的本质。虽然对法的本质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学界公认“对法的本质的探讨,必须回归到人的本质的问题”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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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国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2,(11):27-29
案件是社会矛盾相对激化的反映,广播电视法制节目聚焦于社会的热点,难点,自然会吸引无数关注的目光。《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法律在线》,《现在开庭》等法制节目常常是百姓街谈巷议的话题。人们通过这些节目感受正义伸张的舒心.体验遵守法律的愉悦。但也有一些所谓的“说法”节目违反基本的法律常识,以法律名义传播错误的法律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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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些年电视法制节目在全国各级电视台的兴起和热播,有关这类节目如何选题、策划,以及电视媒体怎样报道案件,避免新闻侵权等方面的论述或研究文章已经有了不少。身为一名法制记者,笔者从这几年的工作体会来讲,有一个问题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做这类节目的过程中,要想成功采访到案件当事人,不仅要花不少力气,还要费很多的脑筋。由于电视法制类节目自身的特殊性,前方记者在对案件进行采访的时候,常常会遭遇“闭门羹”,这一点相信很多同行都深有体会。因此,让采访对象开口,以便顺利完成采访任务,就成为困扰采访者的一大难题,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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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的根本目的就是"普法",通过对各类案件的分析探究犯罪根源,把造成犯罪的内因和外因客观真实地展现给世人引以为戒.要想挖掘犯罪根源,必须要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采访,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这样,采访案件的重要的当事人就是必不可少的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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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电视法制节目的可看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电视法制节目生逢其时,遍地开花,几乎全国各省市台都有各种类型的法制节目。以上海为例,上海电视台和东方电视台两个频道几乎天天有不同栏目的法制节目。中央电视台在去年年末还专门开出社会与法频道(即12频道)。法制节目的兴旺,一方面是顺应了中国“以法治国”的指导方针,另一方面也因为观众有迫切需要从法制案件中获取法律知识的强烈愿望。因此,法制节目近年来日益成为荧屏上新的收视热点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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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法制节目担负着倡导正义、传播法律知识的社会责任,通过拍摄与分析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案件,可以使观众通过节目知法、懂法,引以为戒.下面,笔者就法制节目中执法人物形象的塑造进行探讨.
行动成就人物:利于塑造执法人物形象的案件类型
法制节目塑造人物形象的目的是凸显执法人员的智慧、英勇,通过展示执法人员的办案过程营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震慑感,给予观众“邪不压正”的稳定情绪.以下五种类型的案件,有利于在保证收视趣味性的同时,塑造正面执法人物的威严形象,平衡案件中执法人员和罪犯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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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80年代到今天,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表现形态从单一到丰富,从板块式、杂志型的《规矩与方圆》《钟与鼓》到专题化、品牌化的《今日说法》《拍案说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的电视法制节目大致有以案说法型、专题型、法律帮助型、庭审型、警察故事型等几种节目形态。其中,以案说法的“讲故事”类法制节目最受欢迎。这类节目每期都通过对案件的故事化叙述,使观众从中学到法律知识,起到法制宣传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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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豪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5,(2):6-67
一,电视法制板块的异军突起 法制节目已无可非议地跻身于中国电视节目的主流行列。这些节目立足本地新闻资源.以现实案件为标本.以普及法律知识、倡导法制意识为宗旨.形式上深入浅出、真实客观.多方位,多层面地反映我国社会法制建设进程中的进步和变迁。可以说.如今的法制节目已融进到老百姓的生活当中.把他们的焦虑、义愤.失衡情绪导入法制的理性轨道.唤起大众依法律己.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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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精神、分析案件前后的法律意义,为电视观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社教类节目”。从80年代中国早期较单一的电视法制专栏《规矩与方圆》和《观察与思考》开始,它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法制的恢复和建设、电视传播水平的提高,以及传播规模的扩展而逐步发展起来,其具体节目形态以及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逐渐清晰、成熟。目前,在我国已经开辟法制节目的近200家电视台中,电视法制节目纷纷进入了播出的黄金时段,湖南电视台甚至出现了“长沙政法频道”这样的法制专业频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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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类节目的基本内核是由法制新闻事件为主干,以新、奇、特的法制案件为形式,以传播法律知识和培育群众法律意识为目的的法制新闻专题节目。法制类节目的本质决定了其具有严肃性、推理性和不可变性,其内在的逻辑性是相当严密的,给人以庄重理性的感觉。法制节目如何才能地深入人心、更容易被观众接受?我认为,加强互动性是一条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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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在出现之初,由于揭开了法院审理、公安办案的神秘面纱,让观众的好奇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即使节目做得相对枯燥,也获得了较高的收视率。随着神秘感的失去,法制节目的编导开始用讲故事的方式来制作节目,将一个个法律个案做戍了一个个悬念迭起的故事,而低俗化也随之出现,一些节目过分渲染暴力和色情,过于详实地描绘犯罪手段及作案细节,甚至不惜透露警方严禁外传的侦破手段。本论文阐述了电视法制节目的进程,分析了低俗化的原因,并从可操作的角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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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类法制节目是要让观众在收看节目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的熏陶和教育,感受到法律就在他们身边,明白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因此,普法意识是其必备的因素。一、加强法制节目的法律含量。法制节目不能等同于“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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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法制节目在热闹、红火之后,也有一些节目不知不觉地陷进了一些误区,需要我们冷静地认识和对待。误区一:人文关怀意识在追逐收听率中沉沦长期以来,“广播法制节目=案例 主持人 法律专家”已经是一个既定的节目形式。这种节目形式的最大优点就是为广大听众所习惯和熟悉,能形成稳定的收听群体和收听率。举珠江经济电台的《以案说法》为例,在15分钟的节目时间里,它以栩栩如生的形式“重组案情”,作为串连角色的主持人和作为评述角色的法律专家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就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一问一答,确实演了一把生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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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知识、分析案件前后的法律意义,为电视观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社教类节目。80年代,我国出现了早期的电视法制专栏《规矩与方圆》和《观察与思考》。2000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收听收看中心统计,45个全国卫星频道中,已开办了法制专栏的有33个台,不少电视媒体因法制节目办得有声有色而名声大振,法制节目也与时俱进,逐渐成为各电视媒体的强档或金牌节目。如央视的《今日说法》、重庆台的《拍案说法》、安徽台的《法眼看天下》等等。其中,山东电视台的《道德与法制》是全国开办时间最长的法制栏目,它创办于第一个全民普法五年规划开始实施的第一年1986年,栏目收视率和观众满意度在全台各栏目中始终名列前茅,并多次获得全国大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