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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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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炮烙,课本的注释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把人绑在烧红的铜柱上烫死(高语三册158页)。这样释义是与古代的诠释有出入的。据《史记·殷本纪》裴马因《集解》引《列女传》:“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辞海》《辞源》均以为“炮格”即炮烙,是殷纣所用的一种酷刑。据此,炮烙的释义应该是:古代的一种酷刑,用炭烧热铜柱,令人行于柱上,堕炭烧死“炮烙”释义@马殿荣@张玉新  相似文献   

2.
释“焚”     
“焚”字是个常用字。本文拟对七十年代末期至九十年代初期以来中国出版的影响深远的五部大型语文辞书关于“焚”字本义的训释谈点拙见。不当之处,敬祈方家垂教。《辞海》(修订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焚,烧。《礼记·月令》:‘毋焚山林。’通‘偾’。”《辞源》(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焚,烧。《左传·隐公四年》:‘夫兵犹火也,弗,将自焚也。’假借为‘偾’。”《大辞典》(台湾三民书局1985年版):“焚,①用火烧山林宿草。《说文》:‘焚,烧田也。’②烧,煤毁。③炮格的刑法。”《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  相似文献   

3.
初中语文第二册《弈喻》:“弈之优劣,有定也,一着之失,人皆见之,虽护前者不能讳也。”(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该句“护前”一词,课本注云:“回护以前的失误。《三国志·朱桓传》:“桓性护前,耻为人下。”(见课本第286页注释(?))课本注释虽有《辞海》等辞书作依据,然我以为此注失当。释训词义,关键在于能通文意。按课本对“护前”的释义看,验之于文意难通。纵  相似文献   

4.
余辉 《衡水学院学报》2023,(5):101-104+117
《孟子》全文中共四处“廛”字用例,可归纳为三个义项:“房屋”“货物积压”以及“百姓居住的地方”。三个义项皆由本义“土地”引申而来,且后两个义项当为“廛”字临时性语境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等四部辞书皆采用“愿受一廛而为氓”之句作为释义配例,并以训释词“房地”释“廛”字。由“廛”字“房屋”义可知,这种释义首先模糊了“房”与“地”的界限;其次该句作为“廛”字本义“土地”的配例也值得商榷。该义项可调整为“可供一家居住的土地”,以消除“房”与“地”的模糊性;例证设置可参考《周礼·地官·载师》“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之句。  相似文献   

5.
刘友朋  蓝岚 《天中学刊》1999,14(1):77-81
郑玄治学严谨,注释诸经,所下论断,皆有所据,决不臆造。他的《毛诗笺》既重视字、词、名物的训释,又注意章句的析义。其训释的体例如下。一、释词(一)释词有依据。1.宗《尔雅》而不注出处。如《诗·大雅·下武》:“昭兹来许,绳其祖武。”《笺》云:“兹,此;来,勤也。”《尔雅·释诂下》:“兹,此也。”《诗一回风·谷则:“我躬不阅,逞恤我后。”《笺)云:“躬,身。”《尔雅·释治上》:“躬,身也。”(诗·魏风·硕鼠):“乐郊乐郊,谁之永号。”(笺)云:“之,往也。”《尔雅·释枯水):“之,往也。”(诗·大雅·…  相似文献   

6.
对《论语十则》“思而不学则殆”中的“殆”字,课文下面的注释及教师用书均解释为“有害”、“危险”,对此注释,我认为有不妥之处。“殆”一词,《辞海》和《古代汉语词典》中都有三种释义:一为“危险”,二为“疑惑”,三为“懈怠”。课文下的注释及教师用书都取第一义项,“有害”义是“危险”义的引  相似文献   

7.
“箬”和“篛”字一注,始见于人教版义务教材初中语文第一册《诗词五首》中的《渔歌子·张志和》一词,该页注⑧为:【箬(ruò)笠】箬叶编的斗笠。箬同“篛”。三年之后,同册教材除将该注改成“箬,同篛”外,其余则完全相同。此注侧重于注释“箬”,细研其隐含信息有三:其一是音为“ruò”,其二是义为“箬叶”,其三是字“箬”和“篛”相同,为异体字。善留意者,是不难发现这些的。然而,当该字在教材第三册《核舟记》中“篛篷覆之”句里出现时,对其注释却几次三番,变化不断。首先看1996年版P226注④:“[篛(ruò…  相似文献   

8.
对于“钩心斗角”词的解释,历来众说纷纭。如近代比较普及的本子《古文观止》注为:“或楼或阁,备因地势而环抱其间,屋心聚处如钩,屋角相凑若斗。”而《古文释义》上则注为:“廊腰之联属则纡曲如钩,檐牙之凑合则相向若斗。”与前者截然不同,“钩心斗角”在这里被理解为重复描画“廊”和“檐”的了。现行高中四册语文《阿房宫赋》一课中的注释取的是《古文释义》上的解法:“廊腰连结,纡曲如钩;檐牙对凑,状如相斗。钩心,指廊腰。斗角,指檐牙。”  相似文献   

9.
近日读《论语》,中有一句,“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冥想许久,“肉”字当作何解释,终不可解。看注释,不同的版本有不同的解释,或说是“肉的味道”,或含糊其辞。问诸同学,同学也说就是吃的肉;且举例以证: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七十  相似文献   

10.
徕睐     
《新读写》2013,(10):17-17
徕,形声字,从彳来声。《汉书·礼乐志》:“徕,古往来字也。”《玉篇》释义为“劳也”(慰劳)。两种释义都对。徕字有两音两义:  相似文献   

11.
一、以字为词的释义结构 我国古代语文辞书的编纂源远流长,从《尔雅》到《康熙字典》,虽有字书、义书和韵书之分,但在释义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大致上以一个字作为词的一个单位进行释义。如《尔雅》:“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权舆,始也。”“林、烝、天、帝、皇、王、后、辟、公、侯、君也。”《说文》:“一,惟初大极,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元,始也。”《广韵》:“东,春方也。”“鸫、(完鸟)、鸟名。美形。” 古代语文辞书释义结构上这一特点的形成植根于汉语本身的结构特点。众所周知,中国传统小学研究中字与词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这实际上表明了汉字与汉语词语间确有难舍难分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高中语文第三册《采草药》(《梦溪笔谈》两则)一文中对“自从本说”的注释是:“意思是说,自然应当遵从这种说法,即指上文的古法。”笔者认为此注释欠妥,值得商榷。其理由如下:第一,从字义上看,“自从本说”中“本”字应解为“木本”,可指草木的根、茎、种等。《辞海》中“本”字的第一个义项就是:草木的根或茎干。《国语·晋语》中有“伐木不自其本,必复生”。《庄子·逍遥游》中有“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其大本臃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校卷曲而不中规矩”。《辞源》中也有类似说法。另外,这里的“说”,也不应注释为“说法”而应…  相似文献   

13.
司马迁作《史记》,在《太史公自序》章中说:“周道废,秦拨长古文,焚灭诗书。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这段文字中的“金匮”一词,辞书出版社的《辞海》解释为:“古时政府设立的藏书之所”(三卷本第3874页)。这条注释的依据是唐弘文馆学士司马贞的《史记索隐》一书。司马贞对“石室金匮”一词索隐  相似文献   

14.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中用有大量的“其”字,分别兼有多 种词性,担当多种句子成分。而一些中学语文教参,如《高中文 言文评点译释》①、《中学古诗文对照注译》②等书,对《游》文中 “其”字的注释都不尽相同。例如: 入之愈深,其1进愈难,而其2见愈奇。 《评点译释》注作“其1:相当于‘则’;其2:相当于‘所’。”而 《对照注译》则释为“其1:那里,指示代词;其2:那,指示代 词。”为此,笔者分析了《游》文中所有有“其”的句子,对 “其”在句中的词性、释义及所充当的句子成分提出自己的看法。 《游褒禅山记》共有“其…  相似文献   

15.
《荷塘月色》一文中,有这样一句:“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教科书对其中的“田田”注释为“形容荷叶相连的样子”。笔者以为这样的注释欠妥。首先,看该词语的来历及含义。从注释中可知:《荷塘月色》中“田田”一词是朱自清先生化用了汉乐府《江南...  相似文献   

16.
“一”是汉字里结构最简单的字,除可作数词外,还可活用为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助词等。一、“一”字活用为名词“故君子结于一也。”(《荀子·劝学》)这句的“一”字,译作“一点上”。“结于一”,指集中到一点上,是数词活用为名词。“以致天下之士,合从统交,相与为一。”(《过秦论》)这句中的“一”字,活用为名词,作“为”的宾语,可译作“一体”。二、“-”字活用为动词“六王华,四海一。”(《阿房宫赋州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史记·秦始皇本纪》)‘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  相似文献   

17.
《资治通鉴》胡三省注体大思精,词语释义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资治通鉴》“魏纪”以后部分由于所据原史本无注解,基本上出于胡三省自注。从总体上看,这部分的胡注释词类皆精核,兼具较为丰富的古籍注释史和汉语发展史的研究意义;不过仍有一些条目未尽准确,可待辨析。本文针对《通鉴》“魏纪”至“陈纪”部分的胡注释词选取20条逐一辨析,明显错误者试作辨正,释义未周者进一步补说。  相似文献   

18.
一、“闾”字注音质疑。人教版九年义务教育初中语文课本第三册《晏子故事两篇》中“齐之临淄三百闾”句,120页注释⑤[闾(lu),古代二十五家为一间]。我们知道“闾”字释义为“古代二十五家  相似文献   

19.
课本对《六国论》第二段最后一句“此言得之”是这样注释的:“这话对了,之,指上面说的道理。”从这条注释上看,“之”被当做代词。“之”字在这里是不是代词?这句话的主语是“言”、谓语是“得”。“之”如果当做代词,那么就一定是“得”这个谓语的宾语。要证明“之”是不是代词,只看“得”在这里能不能带宾语就行了。注释以“得”为“对”是正确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的“得”字条释为:“得到、获得。事情做对了。”“得”用“对”义,是形容词,表  相似文献   

20.
高中教材第五册《杜甫律诗五首·客至》中的注释:[肯]正、恰(P146页),笔者认为此注释不妥,理由如下:一、从“肯”字的意义上看《辞海》中有下列解释:①贴附在骨上的肉。如肯綮。②许可。如首肯。③愿意;不拒绝。如惠然肯来。“公子欲见两人,两人自匿,不肯见公子。”《史记·魏公子列传》。《现代汉语词典》有下列解释:①表示同意:我劝说了半天,他才肯了。②表示主观上乐意;表示接受要求;肯虚心接受意见:我请他来,他怎么也不肯来。③{方}表示时常或易于:这几天肯下雨。由此可见,“肯”无“正、恰”之义。二、从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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