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教师聘任制的实行使教师和学校之间的关系除了行政法律关系之外,又增加了民事法律关系,因而教师权益救济制度也应该完善,行政救济方式和民事救济方式应当兼容并行,分别处理不同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2.
公立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关系是教育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关系。它决定着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各自的人事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影响着学校的管理性质、方式及教师的法律救济方式,是当前我国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制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教师聘任制的推行,公立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转变为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非诉讼救济制度由于救济范围有限,仍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使得在新的法律关系下,公立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救济。需要通过建立校内申诉制度、教育仲裁制度和教育法律监督制度来补充和完善教师的非诉讼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4.
如何解决涉及教师合法权益的教育行政纠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贾青 《教学与管理》2000,(10):42-43
教师在与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行政机关发生关系时 ,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其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行政权力的侵害。建立健全的解决行政纠纷的秩序 ,完善法律救济制度 ,对于平衡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不对等性所带来的反差 ,对于保障管理相对方———教师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来说 ,解决教师与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行政机关之间的教育行政纠纷有以下四条途径 :一、教师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依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法定的主管机关申诉理由 ,请求处理的制度。教师申诉制度是行政性的申…  相似文献   

5.
聘用制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随着聘用制下教师与学校、学生、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发生变化,聘用制下教师权利保护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问题。因此,必须积极寻求教师权利保护的新途径,当教师权益受侵害时进行必要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6.
伍艳 《高教探索》2013,(1):129-134
在推行聘任制的背景下,高校与教师之间形成多元化的关系.这些关系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和法律特点,而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应适用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本文在分析当前聘任制下教师权益救济机制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厘清高校与教师之间不同性质的多层法律关系,并针对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构建不同的纠纷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7.
论教师权利及其法律救济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梁明伟 《教师教育研究》2006,18(4):48-51,39
教师权利在当今日益深入的教育改革实践中会受到一些侵犯,而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权利缺乏有效的救济。为了保障教师合法权利,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来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把司法救济作为教师法律救济的主要渠道;改进教师行政救济制度等。  相似文献   

8.
教师聘任改革是目前我国公立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教师与公立高校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不仅关系到教师职业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整个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是聘任制改革亟须解决的问题。在我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公立高校公法人地位的培育还需要一个过程,教师专业自由权利的取得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实现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从行政法律关系到劳动法律关系的转换,必须建立并完善维护教师权益的制度环境,在利用并完善现有的行政救济途径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渠道来维护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公立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关系是教育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关系。它决定着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各自的人事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影响着学校的管理性质、方式及教师的法律救济方式,是当前我国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制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课题。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市场力量在教育领域内的渗入,我国公立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关系已不再是简单的行政隶属关系,也不能等同于企业的劳动雇佣关系。我国公立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法律关系不能完全归属于以上某种关系定位,是一种具有复杂性和多重性的法律关系,包括具有行政属性的管理关系、基于合同的平等的劳动关系等。这…  相似文献   

10.
论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究竟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法律关系?只有从理论上澄清这种模糊的认识,实践中才能更好地处理二者之间的法律纠纷,本文从学校所处的法律地位和教师聘任制的推行两个方面入手,分析了我国学校和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学校的特别权力受到限制的行政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1.
教师申诉制度是我国《教师法》规定的一项专门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制度。教师申诉制度以法治理论、权利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宪法、教师法、相关行政法规等为法律基础。教师申诉制度具有保护、监督和平衡功能。目前这一制度的运行缺乏实效性,必须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聘任合同建立的基础是教育行政法律关系,首要目的是推行国家教育政策、维护教育公益、实现教育目的。为保证该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或)学校享有包括监督和指挥合同履行权、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权、对违反合同规定的教师的制裁权在内的行政优先权。而行政优先权的存在又必然使教育行政部门和(或)学校处于与教师地位不平等的状态。如若不通过立法对教师聘任合同行政优先权进行合理控制,必然导致权力腐败、专横以及合同的失控。必须从教师聘任合同行政优先权的内容、程序以及法律救济三个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充分保障社会公益的基础上,确保教师合法权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我们需要完善教师人事改革的相关立法,规范教师聘任制的实施,解决人事争议行政救济法律适用上的困惑和混乱问题;应当完善教师行政申诉和行政复议在受理范围、机关、程序和期限等方面的制度;还应当将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纠纷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4.
我国教师法律地位是指法律形式规定的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明确教师的法律地位,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兴衰成败.应注重从加强宣传,增强教师权利意识;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不断完善教师权益保障法律体系;明确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建立畅通的教师权利救济途径等方面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关于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教师法》提出,我国将逐步实施教师聘任制。实施这项制度是一个长期缓进的过程,有赖于相应人事制度的配套改革。如何从法律上保证这种制度的实施,实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之间新型关系的转换,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长期以来,我国教师管理制度实行任命制,学校作为教育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教师和学校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形成的是行政法律关系。与此同时,教师按公务员对待,享有公务员享有的一般权利,并履行公务员必须履行…  相似文献   

16.
农村中小学推行教师聘用合同制,意在改变传统的用人方式,初步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但由于相关实施细则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到位,完全意义上的教师聘用合同制并未真正形成,有些学校出现了聘用方案与法律、规章相冲突的状况,甚至存在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现象,因此必须进一步理清学校与教师在聘用中构成的法律关系,提高农村教师地位和待遇,尽可能地给教师以人文关怀,努力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向教师队伍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17.
我国在基础教育阶段实施教师聘任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缺乏法源性的法律依据、学校与教师之间法律关系不明确、缺乏成熟的教育人才市场、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健全等原因,导致教师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为此,学校应从依法签订教师聘任合同,积极探索聘用管理方式,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等方面改善教师聘任制的现状。同时,呼吁完善教育立法,建全社会保障制度,拓宽教师法律救济的渠道,力求保护聘任制下的教师权益,使教师聘任制真正发挥效应。  相似文献   

18.
裴直 《教学与管理》2006,(11):35-37
英国有句法谚:“没有救济就谈不上侵权”(There is no wrong without a remedy)。公立学校的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特殊的专业人员,既拥有宪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具有教师法赋予的特殊的权利,这些权利一旦遭到侵犯,就需要对其救济。目前,我国政府对教师侵权的救济有两个渠道,即诉讼救济渠道和非诉讼救济渠道。这两种渠道相比较而占,诉讼救济的范围比较广泛,却仅限于法院这种单一的司法机构,而且救济的成本很高;而非诉讼救济比较灵活,可救济的机构也比较多,更加便于公立学校教师采用。然而,我国当前的非诉讼性救济渠道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救济方式不足。尤其在我国实施教师聘任制以后,公立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学校与教师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因此,更需要完善的非诉讼性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19.
基于教师聘任具有行政契约的性质,惩罚性解聘教师需要遵循行政制裁性解除合同的要求。现行法律制度下,惩罚性解聘教师存在解聘事由界定不清,程序缺失等方面的问题,这对学校行使教师管理权,教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带来重大影响。依据行政契约理论,进一步推进教师聘任制的实施,需要构建惩罚性解聘教师主体、事由、程序以及教师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20.
在现阶段,我国中小学教师法律地位处于法律调整的空白地带,并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问题。教师聘任制是一种具有公法性质的契约关系,聘任制下教师仍隶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系列。文章就教师公职身份的法律救济和事前程序保障问题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