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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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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甲禄 《新闻记者》2004,(12):35-38
据学者统计分析,我国新闻侵权诉讼中媒体败诉率高达70%,而美国近30年来媒体遭名誉侵权诉讼时败诉率约为8%。以美国新闻的无孔不入和我国新闻报道的谨小慎微相比较,我国媒体畸高的败诉率显得很不正常。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媒体在诉讼中总是处于不利地位而败诉呢?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法律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与名誉权两种都是很重要的权利保护不平  相似文献   

2.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这个规则包括原告对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举证和被告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两个方面;败诉责任由举证不能或不足者承担.现以与出版界密切相关的著作权侵权诉讼为例,进行阐释说明.  相似文献   

3.
通过诉讼途径、利用司法手段能够大大提高打击图书盗版行为力度的观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出版社认同.2002年9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对上海人民出版社诉上海海上图书发行部销售侵权盗版书的判决中支持了原告对被告的侵权指控,被告因被查获销售一本盗版书,被判定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这是令出版界拍手称快的大好事,今后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出版社通过诉讼途径寻求司法保护,维护合法的专有出版权,保护正版、打击盗版.笔者所在的高等教育出版社已在山东省几个中级法院提起了数起状告销售商侵权盗版的民事诉讼,给不法销售商以有力的还击,现已陆续开庭.被起诉的被告有济南华夏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济南市中鲁岳科技教育书店、济南学子备考书店、潍坊市三泉书店、潍坊市考试书店等.笔者通过参加这几起侵权盗版诉讼的庭审,对出版社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问题颇有感触,在此略作分析.  相似文献   

4.
试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几个抗辩事由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调查性报道在我国逐渐为新闻界所接受和认可,并因其对内幕的揭露而受到公众的欢迎。但是,揭露真相远比掩盖真相要艰难,因为调查性报道而被告上法庭的记者和媒体也越来越多。不少记者由于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中国青年报著名记者卢跃刚因为发表长篇调查性报道《蹊跷的特大毁容案》。引起长达4年的诉讼。2000年,陕西省成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卢跃刚败诉。卢跃刚在  相似文献   

5.
司法能动是指司法在法律漏洞存在的情况下形成规则,对法律进行补充。能动司法的核心是法官作出裁决时更多把自己看作社会工程师,反复考虑个人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借助判决保护或扩展与立法或先例不符的权益。因此,法官拥有调整宪法以适应新环境的权力,案件审理所形成的裁判规则具有法定拘束力。①  相似文献   

6.
在新闻诉讼中,新闻真实与否成为判断新闻报道是否侵权的重要依据。司法界对新闻真实的考察,集中于事实的"有没有"和"准不准"。新闻界对新闻诉讼中新闻真实的认识存在种种误解。实际上,新闻诉讼中的新闻真实首先应是新闻理论范畴中的问题,其次才涉及法律范畴上的界定。  相似文献   

7.
新闻侵权诉讼中的能动司法不可避免,这使新闻媒体难以预测自身行为的合法性。从司法实践来看,新闻侵权诉讼中的能动司法,主要采用社会调查统计方法、目的解释方法、类推解释方法以及区分原则。新闻媒体了解和掌握能动司法的原则与方法,将有利于发挥舆论监督功能,也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新闻侵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直接决定诉讼各方的法律风险,因而十分重要.司法实践中对有关司法解释理解的不尽统一也对判决的公正性产生了一定影响.本文借鉴外国学者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新闻侵权的现实情况和现行法律规范,认为"过错推定"原则应当成为我国新闻侵权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  相似文献   

9.
无论怎样去认识它、评价它,新闻侵权诉讼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和审判实践活动,都已经成为现实。因此,关于新闻侵权问题的研究,也成为现实社会生活对新闻学、法学提出的一项迫切要求。我国新闻侵权诉讼的产生和发展  相似文献   

10.
新闻侵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新闻侵权是指新闻行为主体通过新闻报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荣誉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而狭义的新闻侵权专指新闻行为主体通过新闻报道对公民或法人名誉权的侵害行为。本文特指后者。  相似文献   

11.
目前,央视女主持人文清状告《重庆商报》社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商报社公开道歉两次,并赔偿文清精神损失等10万余元。至此,这个沸沸扬扬的案件暂告一段落,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再次向新闻界同仁提出这些挥之不去的问题:在新闻侵权诉讼中,“过错”的含义和意义是什么?究竟应该由谁对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2.
日前,央视女主持人文清状告重庆商报社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商报社公开道歉两次,并赔偿文清精神损失等10万余元。至此,这个沸沸扬扬的案件暂告一段落,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再次向新闻界同仁提出这些挥之不去的问题:在新闻侵权诉讼中,“过错”的含义和意义是什么?究竟应该由谁对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现今娱乐新闻侵权案例出发,探讨了娱乐新闻报道应遵循的规范尺度,着重分析了娱乐新闻报道侵犯明星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权利的具体表现.文章分析了娱乐新闻侵权的危害,防范娱乐新闻侵权可以采取的对策.  相似文献   

14.
在新闻侵权诉讼中,应当实行举证责任正置——由原告对报道内容承担证明责任,还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作为被告的新闻传播者对报道内容承担证明责任,是一个长期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国家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现有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法律实践中又被发展为“谁报道,谁举证”的荒唐原则,既违背了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本质,又损害了作为民主基石的新闻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摒弃“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建立和强调“举证责任正置是原则,倒置是例外”的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即从“谁主张,谁举证”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所面临的困境入手,对新闻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举证责任正置是原则、倒置是例外”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5.
新闻侵权诉讼中自我保护的十项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强调报道内容基本真实新闻必须真实,新闻媒体和记者对新闻报道内容负有审查核实的责任。但是,新闻报道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要在较短时间内对每条新闻的细节都予以核对,使之完全符合客观实际,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法律对新闻报道内容只要求基本真实。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规定:“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这就是说,新闻报道只要内容基本真实,又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即使某些方面与事实有出入,也不认定为新闻侵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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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王斌 《声屏世界》2003,(9):30-31
新闻侵权归责问题的实质,是如何确定新闻侵权的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同时,这也是审定新闻侵权的首要任务,更是新闻侵权法所规范和调整的目标之一。 新闻侵权的责任主体 如何确定新闻侵权的责任主体?目前,在法律界和新闻界众说纷纭。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1)起因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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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1998年1月13日,光明日报社主办的《生活时报》刊登了一篇题为《绕远道收红包这辆救护车胆儿不小急救中心负责人表示要严查此事》的批评报道。报道内容是一位江姓读者的投诉:1997年12月26日凌晨3时许,江某与其妻突发急病,打电话向急救中心求救。急救车的随车医生舍近求远,将病人从市内拉到较远的郊区医院。在医生的暗不下,江某送给医生500元钱。江某向报纸投诉,批评这位医生舍近求远、收取病人红包是违背医务人员  相似文献   

20.
2003年9月,珠三角一家电视台的一位新聘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某市一家企业可能存在严重违法排放污水的问题。出于记者的社会责任感,记者当即决定对这一事件进行曝光。节目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反响。然而,被曝光的单位反映更是强烈,当记者再次和该单位沟通时,对方竟说出了一番令记者预想不到的“道理”。他们认为:事件被曝光的原因不是别的,是因为记者刚到本市不久,不懂“南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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