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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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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权是一种司法权,蕴涵着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宪政理念,有利于人权保障.法国宪法委员会的违宪审查权则蕴涵着权力平衡的宪政理念,有利于维护宪法秩序.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只能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附带审查法律的合宪性,其对法律的违宪裁决对案件当事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及其下级法院具有拘束力.法国宪...  相似文献   

2.
韩国的违宪审查机关经过多次变更,1988年确立了宪法法院的违宪审查权。在日本,由最高法院及其下级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日本实行附随性违宪审查制度,韩国宪法法院对法律实行具体审查,提请宪法审查的方式与日本不同。日本法院主要审查法令的合宪性,韩国宪法法院违宪审查权行使的范围比日本法院违宪审查权行使的范围宽。日本法院对法令的违宪裁决仅具有个别效力,韩国宪法法院对法律的违宪裁决具有普遍的拘束力。  相似文献   

3.
法国宪政审查制度的建立历经曲折的发展过程而终于在第五共和国宪法中得以体现,第五共和国建立了宪法委员会以及独特的宪政审查制度,以监督议会与内阁对分权原则的尊重,它超然于三权部门之外独立进行违宪审查。宪法的第七章对宪法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命、职权范围和对违宪法律的惩戒一一作出明确规定。几十年来,第五共和建立的宪政审查制度不断丰富发展,通过抽象审查的方式推动法国的宪政进步,保障了法国宪法的稳定性并使之与时俱进。  相似文献   

4.
违宪审查制度是一国宪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违宪审查制度就无法将文本意义上的宪法变成"活的宪法"。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文章对违宪审查制度中的两个最为基本的问题即违宪审查的范围和启动方式进行了探讨,并得出了如下结论:对法律规范的合宪性审查是各国违宪审查共有的对象,而要启动对法律规范的违宪审查则可以通过具体案件的方式或非具体案件的方式。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对我国违宪审查范围及启动方式中的缺陷与不足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5.
美德两国违宪审查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和德国分别属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其违宪审查制度在主体、方式、时间、效果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前者由普通法院负责,注重于事后的具体案件的附随性审查,审查结果具有个别效力,属于司法机关监督制;后者由专门的宪法法院负责,事前的抽象的原则审查与事后的具体案件审查相结合,审查结果具有一般效力,属于专门机关监督制。  相似文献   

6.
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项法律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意义的审查和处理。在我国,建立健全违宪审查制度的关键是解决同体监督和无暇监督的难题。为此,本文建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部实行两权分立,成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即建立隶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平行的全国人大宪法委员会,专司解释宪法和违宪审查之职权。  相似文献   

7.
违宪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宪法监督的必要措施之一。违宪审查制度是国家特定机关依法审查宪法行为是否合宪的法律制度。违宪审查模式主要有立法机关审查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和专门机构审查模式。中国宪法有监督宪法实施的相关规定,但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违宪审查制度。在法治进程的推动下,结合我国的实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8.
违宪审查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宪法对违宪审查制度虽有明文规定,但却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违宪审查缺乏有效性及可操作性。为了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我国必须尽快建立起符合本国国情的违宪审查制度,设立相对独立的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使违宪审查工作专业化、专门化、技术化、经常化。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及立法法规定了公民的监督权及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权利,但对如何启动违宪审查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本文就启动违宪审查的公民主体资格及具体启动程序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作了一定探讨和设计。  相似文献   

10.
美国、法国和中国违宪审查模式的政治理念比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杨平 《西北师大学报》2003,40(1):125-129
美国、法国和中国采取了不同的违宪审查模式 ,这与三国在政治文化和理念上的差别有密切联系。三国在对待主权在民、议会民主、少数服从多数等政治原则以及对司法权的信任程度上均有很大差异。  相似文献   

11.
宪法监督制度的设立及其实现是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主要依据,如果没有该项制度或该项制度不健全,就不可能建立起现代法治国家。而违宪审查制度又恰是宪法监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一种非司法化、非专门化的监督制度,它符合我国的政治体制,植根于我国的现实国情,但在现实运作中存在着不少的弊端,不能充分、有效地保障宪法的实施。因而,我国应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重新构建新的既符合现代宪政要求,又满足于现实国情的,专门化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2.
违宪审查主体的界定是构建违宪审查制度的核心。违宪审查主体、违宪主体、违宪审查程序启动主体三者之间的关系相辅相成,但侧重点各不相同。虽然学界对我国究竟该建立什么样的违宪审查制度争论不休,但违宪审查主体的确立不能脱离一个国家的宪政体制。如何构建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具有相对独立地位、较高权威的违宪审查主体制度,是完善我国宪法监督机制,维护宪法权威的关键。  相似文献   

13.
论宪法制裁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制裁是保证宪法实施的一种制度.宪法制裁是针对违反宪法的行为或者违宪的法律所行使的一种制裁方式,它建立在违宪审查的基础之上,是对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或行为所采取的宪法惩治和救济措施.宪法制裁具有政治性、最高性和行使主体特殊性等特点.宪法制裁的对象主要包括违宪的法律法规和违宪行为两种.在宪法制裁运行上存在着司法机关模式和宪法法院模式等4种模式.我国宪法司法化和宪法监督实践的滞后,直接影响了宪法制裁的实施.为了实现宪法实施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有必要对宪法制裁制度从理论上加以建构.  相似文献   

14.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必须得到全体公民的普遍遵守,因而完善现有的违宪审查模式就显得十分紧迫.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四种违宪审查模式:司法机关审查模式、立法机关审查模式、专门机关审查模式和复合审查模式.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目前还不够完善,存在着诸多缺陷,如何完善这一制度是值得每个公民关注的事情.  相似文献   

15.
法国宪法监督制度早于中国且以限制立法机关权力、保持国家机关权力平衡为主线。宪法委员会是以分权制衡原则和社会契约论为依据而建立的政治机关,监督职能更广泛、具体,有关规定可操作性强,在违宪审查、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发挥着较大的作用。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以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原则为依据,有关宪法监督的规定在实际运作中缺乏实效性。独立的专门机构模式符合建立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制度的长远考虑。  相似文献   

16.
违宪审查模式与中国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违宪审查主体的组织安排而言,违宪审查可以分为分散制、集中制以及混合制;按照违宪审查申请是否单独提起,违宪审查可以分为抽象审查制、具体审查制以及并行制;以违宪审查提请的时间而言,违宪审查可以分为预防性审查制、事后性审查制以及复合性审查制。上述三组违宪审查方式的排列、组合可以推演出所有可能存在的违宪审查模式。经过对所有违宪审查模式的分析,认为ZBT模式切合中国国情,我国应以该模式为蓝本来构建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7.
尽管我国法律已经初步确立了违宪审查制度,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缺乏可操作性,使这一制度在实践中的运行仍然存在很大的障碍,理论准备不足也使这一制度没有很好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本文通过对违宪审查制度的考察,着重就违宪主体的范围、违宪审查机构以及"宪法司法化"与违宪审查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8.
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是现阶段我国宪政制度的重点与难点。建立以宪法法院为主体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法治国之最佳模式。宪法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其宪法地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平行,仅低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阐述了宪法法院与国家各机关的权力配置:宪法法院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国务院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力关系;宪法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权力关系。  相似文献   

19.
宪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宪法的实施还有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违宪审查所遇各科法律障碍的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一些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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